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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大战前夕(第1页)

辞别中军,朱秀率领五千先锋军往七里郊进发。

途中要经过刘子坡,那是邺都大军屯驻的赤岗和朝廷禁军驻扎的七里郊之间的决战之所。

何福进、药元福两位老将军已经先行一步率军进驻刘子坡,勘察地势为大军选取最有利的阵地。

朱秀的任务是前往七里郊挑衅,刺探朝廷禁军虚实,如果能引诱慕容彦超出战最好。

行军路途中,几十个传令兵分作几拨,昼夜不停地往返中军和前军,与先锋军之间保持联络。

这是朱秀在泾州带兵养成的习惯,特别在野外行军,粮草辎重为首位,其次便是情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朱秀穿一套在澶州临时改制的七成新明光铠,还是从澶州府库翻出来的压箱底库存。

金漆甲片银白包边,配合大红革带和红缨兜鍪,华丽的甲胃代表了大唐时代的盛世气象。

这副铠甲也不知是哪位节度使的珍藏,放在府库吃灰多年,要不是朱秀临时想起来要为自己弄一身行头,恐怕这套甲还会继续放在箱子里不见天日。

与这年头使用更广泛的山纹甲比起来,明光铠这种制作流程繁琐,华丽却相对比较沉重的铠甲,已经逐渐淘汰成收藏品,被官员将领们收藏在家,偶尔拿出来擦拭尘埃,缅怀一下大唐时代的辉煌盛世。

明光铠使用大块成型的板甲制成,防护侧重于弓弩、突厥刀和马槊,这也是因为自隋唐两晋以来,中原王朝频频对外用兵,在漠北和西域地带的骑兵对战频繁,明光铠的大量使用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

朱秀从澶州府库淘来的这套轻制版明光铠,甲片稍薄,更加注重华丽程度,显然是一套高阶将领所穿的仪仗铠甲,或许只在参加朝廷的重大庆典或者特定场合才穿。

防护力对于不需要亲自上阵冲杀的将领来说绰绰有余,稍加改制便完美契合朱秀的身形。

在郭威麾下一众部将里,魏仁浦兼具军师和行军司马的职责,辅左郭威料理日常军务,对于大军决策有很大的发言权,几乎所有文职官员都受他的调派。

其余像药元福、何福进、史彦超等大将,统率各自麾下兵马,参议军机,遵从帅令带兵作战。

朱秀的角色较为特殊些,职位上作为掌书记,算是帅帐内参赞军机的要员,智囊团的主要成员。

但到了关键时刻,也可以独自领兵作战,毕竟他手下还有史向文、潘美两位武艺非凡的勐将。

朱秀既是团结在郭威身边的军事贵族成员,也是如魏仁浦一般忠心耿耿的心腹谋臣,纵观郭威麾下文武官员,兼具二者身份的唯独朱秀一人。

魏仁浦虽然地位崇高,是郭威身边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但他本身没有兵权,也没有独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朱秀此次来的匆忙,加上彰义军又远在泾原,不可能率领大军一路穿越城关。

不过那晚帅帐议事,决定由朱秀统兵前往七里郊挑衅后,郭威便爽快地从天雄军和其他邺都兵团抽调五千兵马,归属于朱秀直属。

朱秀的名声在天雄军里不算陌生,有天雄军的人马打底,这支先锋军组建起来倒也格外顺利。

统率后军押运粮草的柴荣,还特地派人拿着他的手令,当着朱秀的面,严令抽调到朱秀麾下的天雄军将校,务必要服从新任统帅的一切命令。

有柴荣为他站台鼎力支持,加上当年在沧州,与天雄军诸位将领短暂共事打下的良好关系基础,朱秀的先锋军顺利得到组建。

身披明光铠,胯下骑着金山马王红孩儿,腰悬一口雁翎刀,仰头望望迎风猎猎的朱字将旗,朱秀禁不住在心里生出无限感慨。

当年从沧州死里逃生,又因缘际会去到泾州,苦心孤诣地打拼三年多,为的不就是今日。

能够在郭大爷起兵之际,顺利投靠在其麾下,当一个有职分的小将,只要等到郭大爷入主开封,从龙之功便顺利到手,开国功臣的功劳簿上,必将有他一席之地。

机关算尽,就是为今日博一个富贵功名。

古往今来,再无别的功劳,能比得上救驾之功和从龙之功两大奇功。

如果算上沧州助柴荣守城,用震天雷逼退契丹兵,再加上蒲州城献计助郭大爷破城的话,朱秀算是把两大奇功全都占尽。

有过往功劳打底,再加上这次义无反顾的追随郭大爷和柴荣入主开封,等到神器之争尘埃落定,一众功臣论功行赏,荣华富贵简直唾手可得!

朱秀越想越觉得美滋滋,忍不住嘎嘎大笑起来。

我成了异界主宰  精灵游戏:奥德赛  越塔必须死  这才不是重装机兵  漫威世界的探险家  溯光者  我在初唐吃软饭  圣道记  活人墓  高武时代:人类必须要苟住  高武:开局百万倍暴击天赋  玄幻之我是天命反派  全民领主之永恒主宰  穿书后我抢了白莲花的男神  重生后她被十个大佬宠翻了  神秘老公不好惹  超神学院:异常枪神  姑娘她千娇百媚  我就勉强火一下吧  国运求生:开局扮演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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