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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球回去的晚上,行骋头一次那么认真地写作业,历史试卷翻来覆去地看,时间轴背得一团糟,差点儿没忍住把书撕了。
他这靠在椅背上琢磨,怎么背文综,手机就响了,一条短信。
宁玺发的,就仨字儿,十分高冷:扔绳子。
行骋接下来动作那叫一个迅速,把窗户一开绳子往下一扔,没一会儿就觉得绳子变重了。
他一点一点地,小心翼翼地提上来,发现是个本儿,已经比较旧,翻开全是密密麻麻的字迹,还有勾画的重点,看样子应该是宁玺高考那一年的文综笔记本,他翻到第一页,“宁”字被宁玺自己拿钢笔划掉了。
旁边写了个笔锋遒劲的“行骋”,又画了一只螃蟹。
“横行霸道”的螃蟹。
石中,高二三班教室。
“老大!”是同桌任眉在叫他。
行骋一回头,手上写字儿的笔都还没停,哗哗地写,再一转头过来,字都写到草稿纸外去了。
“应与臣说他现在运球厉害得能一只手转两个,能跟你打配合!走,去看看?”
任眉腰上挎着校服晃荡进来,他说完这句话,行骋就把笔搁下了。
他了张空白的草稿纸出来,往桌面上一铺,再转了下笔,端坐着,腿放久了都有点儿麻:“不是说大课间可以不用下去训练吗?让他放学再来找我。”
手上还握着雪碧,任眉拿手肘碰他一下,“嗳,你哥也在。”
行骋的椅子猛地往后退,退得他那片儿都“哗”地一声,他站起身来,在教室里就把校服外套脱了,里面穿了件纯黑NBA短袖,上面一团白日焰火的图案烧到了衣摆,看着倍儿帅。
把外套搭肩上,行骋取出抽屉里的护腕戴好,蹲下身系紧好鞋带,手里攥着校服的袖子,行骋说:“走!”
任眉在一边儿想笑,但是跟行骋坐了两年,他都习惯了行骋这态度,调侃他:“要不去照个镜子?”
“不用,”行骋自信得很,也不是觉得自己有多帅吧,但年轻小伙儿精气神还是有的,迈步往外一走:“下去看看应与臣有多能吹。”
像行骋这种正卡在青春期巅峰的少男,根本不需要解释,头发一抹球鞋一穿,往那儿一站,跟柱子似的,还是刻了雄狮图腾的那种,穿拖鞋去球场过人,姿势都是最帅的。
上午大课间的球场真是人挤人,全校做完广播体操的人都凑操场边儿看热闹了。
学校操场跟球场是连着的,篮球场一共是六个场子,有一个就是校队专门训练用的。
以前行骋还没进校队的时候,就天天放学跑第一,冲下教学楼去抢校队训练场旁边的场子,身后还有专门有帮他拿球袋的哥们儿,就为了挨着宁玺打。
宁玺身上有一股很干净的味道,稍微近一点儿就闻得到。
他经常看到行骋提个篮球袋子晃悠过来,时间一长,再加上生活中一些有的没的,他很清楚,行骋对自己,是男孩子之间最干净的喜欢,最赤诚的真心,最宝贵的幼稚。
他把球扔到地上拍了拍,带在臂弯里,朝远处看去,行骋果然是又趁着大课间跑下来了,后边儿跟着几个高二的小男生,都追不上他。
校园篮球,六个人就能凑一块儿打个全场,眼下的情况也一样,校队只来了六个人,加上行骋是第七个,宁玺、行骋、宁玺的队内好友应与臣、校队教练,以及三个校队队友。
应与臣手里拿着球,站在宁玺旁边,眯着眼笑,看得行骋烦躁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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