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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兰先生刚刚抵达佛罗斯的伟大首都奥尔马的时候,是清晨时分,天还没亮,奥尔马的大街上最多的是准备做早市的人们。他带着满身疲惫,以及精神上的兴奋,住进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可以的旅馆。
这家旅馆是一路上照看他和他的仆人的马车夫推荐的,照他所说,这间旅馆‘够体面的了’,至少足够盖兰先生暂且落脚。至于今后的事,还是应该在唐煦大街上租个套房,那才算是真正安定下来了。
“奥尔马的青年都愿意住唐煦大街楼上的套房,那儿的公寓里不是有钱的花花公子,就是年轻贵族和继承人的情妇...他们乐意呆在阳台上,抽雪茄、喝香槟,看大街上最时髦的人来来去去。说老实话,我搞不懂那一套趣味,但他们确实那样儿。”
马车夫如此说道。
盖兰听从了他的‘建议’,事实上,作为一个外省人——即使他在家乡也是一个大地主子弟,颇为阔绰,但在对奥尔马的见识上,他着实不如这走南闯北,家也安在奥尔马附近的马车夫。
不过,真的等他入住旅馆之后,他还是有些失望。以一间旅馆来说,这不不太差,盖因为此时的旅馆很少有特别好的。至少这里算是清洁,房间的毯子下没有藏着虱子,墙缝里也肉眼不见虫卵和各种臭虫。
虽然天花板上偶尔可以听到老鼠爬来爬去的声音,但这实属寻常!要是夜深人静,在哪一间房子里听不到老鼠的悉悉索索声,那才是稀奇呢!
不过,房间的阴暗狭窄,还有褪色的窗帘、掉漆的家具、碎了角的地砖...这实在很能打消一个外省人对奥尔马的美好想象。
盖兰先生是佛罗斯北方乡下一位地主的儿子,祖上也是贵族,有一个贵族的姓氏。只不过他这一房属于是‘小房’,贵族爵位早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他在家乡因为和一个小贵族的妻子偷情,和那贵族来了一场决斗。那场决斗虽然双方都没有死,但他在家乡也呆不下去了——显然,佛罗斯虽然风气开放,但小地方还是不如奥尔马的。
如果是奥尔马发生这样的事,当事人断没有就此离开的道理,反倒要因此吹嘘自己的勇敢哩!
盖兰先生做出来奥尔马的决定不算难,对于生活在佛罗斯的国民,特别是年轻人,奥尔马都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的。这里是这个国家的首都,是各种先锋文化的诞生地,这里奢华、时髦、古老又新派,似乎每天都有有趣的、新的东西诞生!
对于年轻人来说,真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可不是薇薇安上辈子那会儿的现代,现代社会城市生活固然比乡村生活要方便有趣,稍微小众一些的娱乐还是要城市里才有(比如薇薇安喜欢的音乐会)。但说到底,乡村和城市差别没那么大,至少没有如今这么大!
此时的乡村,甚至都不要说乡村了,只要是偏远一些的地区,真的就非常无聊。人们每天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没有任何有趣的事。这里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整个镇子、村子讨论的话题,原因也在这里了。
对于盖兰先生来说,能够趁此机会来奥尔马,不仅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觉得相当如意呢!
而旅馆的情况等于是给了他当头一棒,直到睡了一觉,下午才起床吃饭时,他还忍不住自言自语:“...看起来,即使是奥尔马也不尽是好事,是不是?就如同不管哪里,都有乞丐,嘿!这可真是从来不错的道理!”
男仆方丹和女佣邦妮正伺候他吃饭,方丹连忙说:“正是如此哇!正是如此哇!少爷这话说得妙极了...我上午去街上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叫花子比我们老家还要多些呢!”
邦妮在旁叹了一口气,说:“餐厅送来的食物太差了!我看旅馆的听差说的那么肯定,便以为是真的了,结果价格比老家高了许多,食物的分量却差远啦!还有,少爷,照我来说,我们带来的钱恐怕支撑不了多久。我也上街了,奥尔马似乎什么都比老家贵呢!”
原本盖兰的打算是先在奥尔马玩儿半年,当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至于半年后,可以靠着表姐谋一份过得去的工作——盖兰的表姐几年前嫁到了奥尔马,丈夫是奥尔马一个面条商,非常富有。
但现在看起来,原本打算逍遥半年的钱完全支撑不了那么久。
对于这件事,盖兰虽然觉得郁闷,但并没有走投无路的感觉...毕竟有钱的表姐一家在奥尔马。大不了先拜访表姐一家,或者借钱,或者找个体面工作,总能维持在奥尔马的生活。
因着没有真正的、迫在眉睫的急迫,来到奥尔马的兴奋就迅速压到了因为经济带来的忧虑。盖兰吃过午餐,连原本打算写给表姐的信都没有写出,就先出门在旅馆附近转了转。
这附近不是奥尔马最穷最偏僻的地区,也不是最富最热闹的地区,但白天时间里,对外省来的盖兰来说依旧是前所未见的热闹与新奇——到处都是高楼,街道上同时出现极富与极穷(贫富对比在盖兰的老家也有,但决计不像奥尔马一样随处可见,触目惊心),卖艺人和外国人似乎到处都是。
不过,这些其实也不是最让盖兰在意的。作为一个年轻人,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他发现,他那在老家称得上一等一的容貌和身段,在奥尔马实属寻常!这就有些让人沮丧了。
奥尔马的年轻男女,似乎生来就知道如何修饰自己,凸显自己的长处,这样一来,看起来竟人人可观!
而他呢,或许长得还不错,但穿戴过气,甚至很不像样,处处显得村气,这就将他的优点掩盖过去了。
对比之下,奥尔马的年轻绅士们,他们穿着最时兴的外套,按照流行敞着前襟,露出里面衬衣和马甲的纽扣来,都是金灿灿的——马甲是绣花的,色彩鲜艳,十分华丽。衬衫又是雪白的,领子也很简洁,完全不像外省流行的,还打着复杂的褶边儿,让人的脖子仿佛是陷在了软绵绵的布料里,无精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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