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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记住我(第1页)

当慕尼城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民众们议论纷纷,无数城防士兵来回调动,搜索匪军踪影的时候,罗伊和匪军骑士们,已经化整为零,融入了这个喧嚣热闹的城市当中。

“一碗燕麦糊,一块甜面包圈,再加一杯清水。”和几位穿着便装的骑士坐在蔷薇大街的早餐店里,点了食物,罗伊扭头向外面看去。

“嘿,听说了吗,蓝宝石旅店被劫了。”路边一排等候主人的马车边,无聊的车夫们正在聊着天。

“怎么没听说,”其中一位大胡子车夫瓮声瓮气地道,“我家侄子可就在蓝宝石旅店里当伙计,昨天正在旅店里。今早晨回来的时候,脸都白了。问他也不说话,把他爸妈给吓得够呛,商量着要请牧师来看看。”

“还请牧师?”旁边有人笑了起来,“估计你侄子就亲眼看着死了不少,再请牧师来,不是让他受刺激吗?”

“那不咋的,”大胡子车夫点头道,“我那侄子一听要请牧师来,立刻就从床上跳起来了。听他那么一讲,我们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狗日的,你们说那萨基区主教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冒充盗匪!干这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不是真的匪军来了,只怕我家侄子就被萨基那伙人给杀人灭口了。”

“还能怎么想?”一位坐在马车驾驶位上,圆滚滚活像一个肉球的车夫道,“就是舔兰里斯人的屁股呗。那家伙一准是听说咱们阿道夫大公在南面吃了败仗,想趁这个机会改换门庭。兰里斯家族在教廷里,可是树大根深。”

“那他也不能这么干啊!”那大胡子车夫道。

“就是。”

“还是主教呢。仁慈的圣帝可没这么教导他。”

旁边人一阵附和。

“嘿,说说匪军,”一位车夫一边吐着嘴里的烟沫。一边好奇地问道,“听说那帮家伙全都是骑士?”

“我也听说了,有一百来号人吧?”

“我不相信,这世道再乱,也没有骑士老爷都去做盗匪的道理。你们听听,什么荣耀骑士。大光明骑士嘿,就是比他们等级低得多的骑士,到哪儿混不了个体面?领主老爷们都得把他们好吃好喝的养着,平日里光拿薪水,啥也不用做,就打仗的时候动动手。这样的日子不过,去当盗匪,能有这事儿?”

“对啊,我也觉着不可能。骑士老爷们一个个可高傲着呢。尤其是在骑士殿注册发誓的,都得恪守骑士准则。那些条条框框,对骑士老爷们来说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谁要出触犯了被人看见,立刻就会被骑士殿开除,还要受骑士殿戒律骑士的追杀。”

“真的?”

“那可不?我听说,真正的骑士看重名誉超过生命,他们再落魄。也不会去干盗匪的勾当。如果有,那也不是骑士殿注册的真骑士。不过是些修炼了斗气的剑士。敢战士一类的家伙。和骑士连边都沾不上!”

“可匪军那些公正骑士,荣耀骑士,大光明骑士也都不是骑士?”旁边有人道,“这样的实力,别说战斗职业认证,就算是要去骑士殿注册。也没人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吧?”

人群一阵议论纷纷。除了几位车夫,就连脖子上挂着小货摊的小贩,牵着满载货物的骆驼骡马经过的商人,无所事事的佣兵和叼着烟斗的绅士,也在旁边凑热闹。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甚或争得面红耳赤!

“瞧,咱们匪军可出名了。”罗伊对身边的骑士们低声笑道。

众人稀里呼噜地喝着燕麦糊,啃着面包圈,笑眯眯的都不说话。想当年,他们哪个不是叱咤风云的强者。在这些人中,有做过军中主帅的,有当过骑士团长的,最差的,也是军中骑兵士官的大队统领。

如果不是受伤失去了斗气,他们也不会跌落凡尘,尝尽人情冷暖艰辛苦楚。

此刻能坐在这里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糊,听别人议论自己,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这辈子最惬意的事情了。

但无论人们怎么评价,他们都不会在意。现在,他们只是罗伊的追随者而已。和其他骑士比起来,他们身上更多了一份沉淀下来的沉稳厚重。就像千锤百炼的精钢一般。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心境有任何的起伏。

“对了,少爷,”坐在罗伊左手边的一位黑瘦骑士咬着面包道,“兰里斯人,究竟打什么主意?”

这位黑瘦骑士,和旁边一个红头发的矮壮骑士,正是最近加入匪军的两位大光明骑士。

黑瘦骑士名叫奥斯顿,是一位贵族后裔,大光明二阶。精通剑法,是弗农斯顿地区最出名的剑客。后来在一场决斗中被人刺伤,失去了斗气。

和其他的荣养营骑士不一样,他并没有加入军方,更没有加入荣养营。他自己有着男爵的头衔和家族给的一个小镇作为封地。生活并不算窘迫。不过,作为一名曾经的强者,从叱咤风云到一个窝在领地的普通贵族,对他的打击也相当大。

他是珀西的老朋友的儿子。平生最敬佩最服气的人就是珀西。这次珀西一封信,把他给招了过来。

奥斯顿并不擅长策马冲锋。他的能力,是行走于黑暗之中,更擅长刺杀和侦查。当时在蓝宝石旅店里,正是他释放出名为“黑暗之山”的小领域,让八名教廷骑士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斩杀当场。

而红头发的矮壮骑士,名叫阿尔杰农,来自战斧骑士团。拥有大光明一阶斧战士的实力。

阿尔杰农性格直率而沉默,平常不说话,一说话,句句都能砸死人。这样的性格,显然不会受人喜欢。因此,在战斧骑士团受伤之后。他二话没说,就直接离开了。在外流浪多年,这次是被同乡德巴塔给招来的。

他和德巴塔,都有一半高加斯人的血统。

听到奥斯顿的问话,骑士们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看着罗伊。

兰里斯人到这里的目的,自然是再明显不过了。就是外面的车夫。也能随随便便说出个一二三来。

不过,从席林到这里之后不紧不慢的动作和城里日益增多的兰里斯骑士来看,他们显然不满足于击败罗伊和带走温格。

“阿道夫大公,是在席林抵达慕尼城之前的那一天遭遇袭击的,”罗伊回答道,“以兰里斯人的习惯,如果不趁火打劫,那才真是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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