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二十二章 密林斗 第一夜四(第1页)

沙沙!

一些怪人感受到刚才出现的红色物质,冲了过来,看到正辉和赤弘都是立即出手,毫不考虑,赤弘和正辉时而躲在树上,时而躲在树后,就这样,一棵罗秋树,一个怪人,不一会,杀了足足上百个,周围的树都被清理干净了,地上散落一堆树枝。

“我们该换个地方了!”

两人收敛气血准备挑选下一个地方,忽然赤弘想起了什么,问道:“你刚才看没看清楚那些怪人的长相?”

“怎么了?”

怪人头上都带着红色印记,神情平淡,看不出任何奇特之处,正辉不明白赤弘为什么要注意这个。

赤弘挠挠头:“也许是我多心了!”

“奇怪!”

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出现在赤弘心里,但他还不能确定,如果这件事存在,那妖人就太恐怖了,赤弘在心里悄悄告诉自己,等下一次见到怪人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些人的长相。

沙沙!

怪人依然很多,就在周围,赤弘和正辉选好了新的地方,休息一会后,布置了新的领地。

一处比刚才还要茂密的地方,不仅周围的树不能摧毁,就连枝叶也不行,这样一棵罗秋树就能杀更多怪人。

正辉和赤弘催动气血,跳到了树上,不一会沙沙声越来越大,怪人寻着看不见的红色物质找来了。

“一个!”

因为正辉和赤弘在树上,所以怪人也提前爬上了树,找到正辉和赤弘后,二话不说就是一道绿光,绿光穿过枝叶的时候稍稍落下了几片,而这几片就让绿光和怪人停止了全部动作,一点点散落着掉下去。

完全靠能力击杀怪人,消耗的气血会多一些,但这样更稳定,不知道绿色兵器能力的前提下,不会出现任何意外,反倒可以减少些不必要的浪费。

怪人来的很快,动作迅速,但未刻意遮挡容貌,赤弘在一旁不用出手,清楚地看见了怪人的样子。

沙沙!

第二个!

沙沙!

第三个

…………

“呼!”

怪人还是很多,气血一旦不稳定,怪人就像成群而来的虫子,不一会就杀了数百个。

叶子落下的越来越多,但相比整棵罗秋树而言,散落的叶子再多,也不伤到根基,高高的树杈像阁楼般层层分开,落下的怪人如一个个交不起房钱的租客,被人强行扔了下来。

赤弘满脸通红,脑子都快炸了,一下记住上百人的容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就算一两个相像也不奇怪,可赤弘心里就是不放心,必须要弄清楚。

“呼!怎么样?”

即便每次消耗很少,可也不是完全不消耗,杀的怪人多了,正辉体内的气血明显减少,但还在可控范围内,只需稍稍提速就可以弥补过来,不需要休息。

正辉想知道赤弘到底看出了什么。

赤弘摇头道:“不是很清楚,等一会在看!”

沙沙!

怪人停顿了一会,继续扑来!

“这…………”

沙沙!

一个!

沙沙!

两个!

…………

不一会,正辉再次杀了上百个怪人,而这一次,赤弘看清楚了,从一开始一两个特征,到最后大部分人的脸一一出现在脑海里,赤弘确定了。

“那些人跟之前的一模一样!”

穿成年代文的炮灰女配后,女主她慌了  修仙,我可以转换修为  我靠编草鞋上岸成为大匠师  全家穿兽世,只有我被兽王掐腰狂宠!  龙族:重启新世界  不规则设定  我的灵宠怎么都是美少女  开局融合金乌血脉  红楼之逆风起兮  暗夜游侠  一万人的地球  桃花剑酒行乾坤  巫师之途  影帝每天都想吃软饭  从妖尾开始的精灵使  苟在高武叠被动  灵气复苏时代,我用打分管理全球  风起京师  兰溪穿越记事  当六师弟靠谱起来  

热门小说推荐
我当捕快那些年

我当捕快那些年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宵小之辈有所震慑,让权贵之人有所忌惮,为沉冤者得雪,为弱小者仗剑,为天下开太平!微信sanguanyouzai。交流公众号三观犹在。...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引原修者

引原修者

关于引原修者误入传送阵,传至修仙世界。凡人之躯,驳杂灵根,却无畏前行,一路逆天改命至巅峰。传统情怀,无系统,不傻白。带你领略非凡仙途!...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