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64 红叶镇的普达(第1页)

中年男子普达,是小镇民兵团里为数不多的几名教官之一。

他今年虽然已经有三十五岁了,但是在这个小镇里却还算比较年轻的行列,只不过小镇上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人,却都非常的敬重这位“年轻人”,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参加过两次真正战争,更多的是他的品德言行深受人们的爱戴。

普达,是一名孤儿,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是一名退役老兵收养长大的。

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养父死了,于是在某些机缘巧合的情况下,他参加了王国征讨蛮荒之地的远征军,成为一名小小的戟士。虽然在达比昂王国这个兵种可以算是正规军,军饷还算不错,但是在战场上他们的唯一任务,就是当炮灰,只负责吸引敌人的火力,无论面对敌人的什么兵种和编制,他们永远都是冲锋在第一线。

三年的征伐,远征军最终也只深入蛮荒八十七公里,大小超过两百场战斗,歼灭三十多个蛮荒之地的部落,这个成绩在外人眼里或许算比较辉煌,但是在蛮荒之地这样的地方,却有些不够看。而三年的征战时间,二十万远征军最终也只有不到十万人活着回来,有超过十万的战友被永远的留在了那片赤红色的土地上。

普达很幸运的没有死在战场上,但是他的身上却几乎全是伤疤。他能够活下来,除了依靠堪称奇迹的求生意志之外,更多是因为有一位很好的搭档,但是不知是命运女神开了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玩笑,又或者是因为他的搭档那天晚上并没有进行晚祷告就睡觉,总之他这位救了他许多次命的搭档最终死在离开蛮荒之地的前一个夜晚――被一只狂化的地行龙撞死。

临死的时候他告诉普达,他很想再看一眼家乡已经盛开的红枫叶。所以当部队回归之后,普达没有留在军队中,而是来到如今这座红叶镇,他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看一眼搭档生前最后想见的红枫叶,同时也为了替他尽孝。

于是,二十六岁那一年,普达就多了两位双亲。

之后在这座小镇上,他安稳的度过五年的时间,然后莱恩公国侵略达比昂王国的战争就爆发了。

而为了守护这个他心中所重视的小镇,普达便再一次投身军伍。在历时三年的战争中,普达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一定程度上的指挥能力,先后调任了七支部队,从一名小小的戟兵升任到成为王国红色十字骑兵团的第三部队副队长,真正进入了王[***]部指挥官的眼中。

但是这个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

然后普达就做出一个让王[***]部都感到惊讶的选择:正值壮年的他居然选择退伍!本来按照军部的意思,应该要好好挽留他的,可是在这个时候莱恩公国那边却是放弃了大片的占领地,悉数归还达比昂王国,于是达比昂王国的军部就开始忙这事,结果等到他们忙完回头的时候,普达已经完成交割手续离开红色十字骑兵团,回到红叶镇来。

紧接着,关于潘达领被彻底抛弃的消息也就随之而来。

这个时候,小镇陷入了一阵恐慌之中。在经过一系列的激烈讨论之后,小镇决定聘请一支雇佣兵团来守护小镇,只有普达极其强烈的反对,并要求成立一支民兵团,可是最终小镇还是选择了聘请一支雇佣兵团前来,不过同时也允许普达成立一支民兵团,算是一个折中的处理方案。

民兵团的成立非常顺利,普达也确实非常尽职。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民兵团的团长,他觉得小镇里还是很有些人适合当教官的。例如镇上唯一的一位铁匠,他可以教会这些小伙子们如果利用手上的工具来修补兵器;例如镇上的猎户们,他们可以教会那些小伙子如何在野外寻找那些可以食用的食物,甚至教会他们如何使用弓箭;还有镇上的那些行脚商――当然这些并不算是固定的教官,不过根据他们走南闯北的经验,也可以丰富这些小伙子们的阅历和见闻。

在普达的眼中,红叶镇上的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这些年轻小伙子们的教官,而他也仅仅只是其中一位而已。

所以,在红叶镇那些老人的眼中,他们更愿意将这座小镇叫作普达镇,因为他们是真的为普达能够成为红叶镇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和高兴。

不过这一切,在哈宾德之蛇来了之后就变了。

第一天,他们就提出增筑围墙的条件。但是普达是知道蛮荒之地部落的厉害,在他看来除非是那种二十米高的城墙或者是四十米高的要塞墙,否则的话对蛮荒之地的部落并没有多大的作用。而一个小镇又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筑出这样规模的城墙呢?这一切在他看来,只不过是雇佣兵团想要讹诈更多报酬的一面。

于是,这件事就成为了哈宾德之蛇和民兵团的第一次矛盾。

妾室娇软  世子,夫人喊你回家了  彪悍农女有系统,养个夫君来带娃  末世:我无敌神枪,系统怀孕了?  快穿:偏执殿下太黏人  高嫁  丧家犬  水浒求生记  中医:我,一皱眉,疯狂无数艺人  炮灰女配丹法双修  吃大瓜!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最猛身高差  乡村风流小野医  抗战,开局围观啤酒馆暴动被抓  人在铠甲世界,被召唤器疯狂砸脸  身在诛仙,天道酬勤  繁花:用汪小姐的十块钱买下世界  引,在山间  暗之极  直播借法,请相信科学  

热门小说推荐
留守乡村的少年

留守乡村的少年

一个关于留守儿童的故事。一个关于留守儿童的成长故事。又名。...

和天下第一的隐居生活(美食)

和天下第一的隐居生活(美食)

本书简介对于陆芸花来说,春日种地挖笋夏日泡酒酿酱秋季采菇腌菜冬季缝衣做鞋。森林为友四季作伴。虽说是个现代人,居然也活得像个与世隔绝的古代人唯一爱好还是闲暇时候翻翻看看武侠小说,家里的小说占满了书柜。所以真的穿越到一个不知名的古代世界时,她也能很快适应。谁知原身留下一个病病歪歪卧床休养的母亲一个懵懵懂懂满脸天真的弟弟一座歪歪斜斜破烂不堪的房子一具落花流泪仙子般清瘦柔弱的身体更别说这世界酱臭肉腥烹饪方法单一炒菜还没发明!唯一好处是食材颇多,但好多长得和现代不大一样,她还要当个神农慢慢尝!再有就是,她虽说变成了扶风弱柳病若西子的样子,内里还保持着现代能倒拔垂杨柳的武力,不至于掂不动锅和不了面杀不了猪。为了保住母亲的性命,也为了改善生活质量,陆芸花不得不走出穿越前自得其乐的生活状态,风风火火做起生意来馒头饼子包子囊面条豆腐各种酱从路边小食摊做起,竟一步步成了厨子的祖师娘娘!顺便拐了个高大威猛一身正气的相公回家,虽然是个普通猎户,却完全符合她喜欢的正道大侠类型,甚至还附赠了三个乖巧可爱听话粘人的小徒弟。唯一让陆芸花困惑的是拐来的猎户相公明明不善言辞却朋友颇多,这些朋友还神出鬼没外号奇特吃的特多。今天来一个神偷明天来一对双钩,好在干活特别利索,都是合格的工具人。咦?我给我相公的徒弟讲个天下第一浪子刀客的故事,你们偷偷笑什么?相公,帮我下一碗刀削面!和天下第一的隐居生活(美食)全文免费阅读,如果您喜欢和天下第一的隐居生活(美食)薄荷熊童子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魔蝎小说...

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

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

关于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又名渣夫婆母生孽种?我灭夫夺权上巅峰!孟裳霓给楚伯府当年做马二十年,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疼了一辈子的儿女,竟然是丈夫跟婆母生的孽种!对她敬重有加的丈夫,杀她亲生儿女。对她和善慈爱的婆母,下毒害她性命。对她恭敬的一双儿女,让她曝尸荒野。她的仇人富贵一生,亲人九族被灭。重活一世,孟裳霓步步为营,收养子,虐婆母,灭渣夫,毁孽种,夺权掌家上巅峰。这一次,她钱,权在握!不为鱼肉,只为刀俎!此生遗憾,仅剩可怜的孩子可滴血验亲那日,她竟发现亲生的儿子,一直就在身边!高位之上腥风血雨,惊世绝艳的镇国公与她并肩而立。孟裳霓,这一局,我陪你杀到底!前世来不及爱她,今生,千倍奉还!...

暴君夺娇

暴君夺娇

(双洁独宠)云姒是养在深闺的丞相嫡女,温柔娴静,矜持守礼。她及笄后订婚,未婚夫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表兄,也是当今皇上的侄子。两人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订婚当晚,云姒梦到一个男人,男人将她按在鸳鸯锦被上,眼神火热放肆,仿佛要将她吞吃入腹。可那男人竟不是她的未婚夫,而是未婚夫的暴君皇叔!暴君谢琰患有头痛之症,性情日益...

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

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

关于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双洁萌宝甜宠第一次,这个女人丢下一沓厚厚的银票一走了之第二次,这个女人丢下一张技术不太行的字条一走了之墨司冥从来没有被这么羞辱过!他发誓,不找到那个女人将她剥皮抽筋誓不为人!!沈云是女扮男装的北凉将军。五年前她第一次入都,结果不知是谁想把自己闺女强塞给她,竟然给她下了那药性霸道的催情香!她正担忧身份曝光,谁知就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不要钱的男人!!反正她以后也不可能嫁人,再加上父亲对自己后继无人这事整天耿耿于怀,所以她不如就白捡个男人借个种吧。没想到这真的有后了,父亲又气得火冒三丈!!哎,男人的心海底针五年后,沈云入都述职,每晚睡前三省己身一碰到墨王要小心!二碰到墨王要谨慎!!三碰到墨王要束胸!!!...

异世之帝玛塔的夏天

异世之帝玛塔的夏天

关于异世之帝玛塔的夏天异世大陆,1V1,男主一位是强悍勇猛的战士,一位是能力无双的天才,两人携手改变世界。这是尼子2022年的作品,已完结,原名。因为上传时文章标题出错,就加了一个异世之。尼子的所有作品皆为原创,也只会写原创的故事!穆仲夏怎么也不会想到,难得搭乘一次穿越航班,他却要被送往蛮族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要被送去的地方完全就是异世版宁古塔。冬天秒秒钟能把人冻死的地方!在这个世界,术法师和机械师是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他一个农学院的老师被送到这里来要怎么活!泰瑟尔,亚罕冻原帝玛塔人第三部落的最强者,原本是临时起意的决定,却没想到他带回部落的伊甸人不仅改变了帝玛塔人的命运,甚至改变了整个罗格里格大陆的命运。(喜欢的亲们请给尼子点个赞,不喜欢的亲们也请要恶语相向,只需退出。感谢一路以来支持的你们!)...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