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5章
说到识字,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前面有说过,不论哪朝哪代,军队的文化水平,基本就是全员丈育。
哦,有一朝不是,那就是初唐。
因为初唐的军队来源自府兵,府兵的文化水平还是足够高的。
但也仅限于初唐了,到安史之乱前的唐朝,“开元盛世”下的唐军,就已经基本退化到了目不识丁。
因为安史之乱的危机爆发,府兵制玩不下去了,唐廷就开始尝试募兵制。
而募兵制募集的军队,几乎全部来自流民青壮,也就是活不下去的老百姓。
古代的老百姓需要识字吗?
答案是不需要。
因为在中国古代,老百姓通常情况下,也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世代务农,而务农除了需要身体健全之外,并不要求会识字。
没有化肥、农业机械的时代,识字对农民而言,有什么用?
更何况,还是处在封建王朝的封闭环境之下,大部分农民百姓,一生都在乡镇打转,连县城都没去过。
而且,封建王朝的固有弊病,导致百姓要想学会识字,是需要付出极大代价的。
不说孩子从小的开蒙看书,再到后来进学读书,哪怕是去私塾进学,也需要很多钱粮支撑,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古代的一户农家,一口人就是一个劳动力,农家子要想读书,就意味着必须完全脱产。
要供养一个脱产的农家子,这耗费的代价可着实不小。
或者说,这也是王朝驭民的特有手段,增大普通百姓跨越阶级的难度,形成剥削统治。
同时期的欧洲,也是同理......
欧洲人要想读书识字,得先学会拉丁语,因为欧洲的知识都是以拉丁语、拉丁文为主流文字语言。
而林煜要用的这些退伍老卒,既然都选择去当兵了,那就意味着家里不可能太宽裕。
在古代,要是家里有钱有势,谁会去当兵?
就算参军,高低也得做个军官将领吧!
因此,林煜对于二人的疑问,风轻云淡地问道。
“我问你们,如今的大明朝,一般要想识字读写,都会选取什么教材?”
夏原吉有些疑惑,但还是开口回答:“应当是《洪武正韵》,这是太祖高皇帝定下的,我大明唯一的官话韵书。凡想入仕为官者,必须先学《洪武正韵》。”
于谦点点头,他少时也有学过《洪武正韵》。
“那《洪武正韵》好学吗?”
这个问题一出来,于谦和夏原吉都陷入了沉默。
这不是好不好学的问题,而是太特么难学了!
“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明史·乐韶凤传》
这是《洪武正韵》的成书历史。
也因此,这本官方韵书不可避免地带了许多守旧的成分。
简单来说就是,作为主编的乐韶凤、宋濂等人,并未意识到汉语口音的变迁,而错把继承了南梁的汉语当作吴语。
这导致后续编出来的《洪武正韵》,虽然被朝廷强行作为了官话教材,但实际影响力远不如历朝的其它韵书。
同频 [综武侠]故国神游 和死对头一起绑定了he穿书系统 意外之外 在你离开后的时光 断指还恩后,冷血至亲们悔不当初 心脏的密语 快穿之位面养成记 绍宋之后 秽血真君 花重锦官城 替嫁新婚夜,植物人老公要离婚 残王爆宠嚣张医妃傅昭宁萧澜渊全文阅读 我们只是假CP,占有欲别那么强 Nage新世界 与君别,意已决 绝世仙王 都市:修仙十年,下山即无敌 重生地球:我成为世界主宰 重生九零:炮灰肥妻要翻身
传统玄幻慢热型玄幻神器合成。所谓的寻宝一个村子只剩下两个孩童之一,在流云仙宗青云公子洛青云带领下进入仙门。意外获得神器之心,快速修炼后。五年后,被自己青云公子洛青云发现端倪,追杀至古战场。假死,换身后,意外发现灭村不是意外。十年后前往东栾仙境,发现二叔李昱告知。自己乃大帝后人,那个被万千修士用来当种子,身...
萨拉查斯莱特林在下葬后的第一千个年头复活了。苏醒后的他隐姓埋名,以新生的姿态重新返回了霍格沃茨后,然后他愕然的现当年热衷于和麻瓜联姻或者干脆就是麻瓜出身的家族自称自己是纯血家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冒充自己后代的疯子成了人们谈之色变的黑魔王,举着自己的旗号宣传偏激的思想。各种魔咒变得花里胡哨的同时,巫师们的身体却异常的孱弱,哪怕是格兰芬多的传人也不例外。斯莱特林伏地魔,我觉得你有点极端了还有,我怎么不知道我在城堡里修了一个密室?等等,你们指的不会是那间我用来教学的地下室吧?!...
关于山野尤物寡妇乡村青年遭恶毒女友陷害,两年时间习得一身本领,会武功懂医术。隔壁漂亮姐姐需要帮助,必须助人为乐!藩莹苏尘,今天你总得有空来帮忙了吧?...
关于夜少夫人马甲震惊全球大佬们眼中的景希是个乖孩子!徒孙眼中的景希我家师祖就一个字,癫!下属眼中的景希呵呵哒!。第五夜眼中的景希宝宝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能宠着。景希所以他们的看法一点都不重要,我行我素!...
林白重生90年代,成为余谦师叔郭德刚生日当天,德云内乱眼看德云社内部乌烟瘴气,林白摇扇出现宣布成立白日阁头场演出后,网友们相当兴奋林白这是要给郭德刚架空啊!抢儿子,抢地盘,抢搭档,乐死我了,头一次见敢这么跟郭德刚对着干的人。只能说小伙子很有勇气!你们懂个屁,论辈分林白比郭德刚大,郭德刚还得管他叫大爷!...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