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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混了一个三月,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四月,然而一件事情又使林春心内一阵阴鬱,那就是——project。
近年来,香港很流行project,学生每年都要自由分组,按不同科目的要求去做一个project,这往往使林春感到痛不欲生。他想起初中有一年,英文科有一个project,是要学生去尖沙咀、铜锣湾这些游客区,访问外国人,比如说问他:你们觉得香港是怎样的一个地方?你们最喜欢哪一个旅游景点?你想再来香港旅游吗?
在尖沙咀那些地方,外国人还真是随处可见,林春那时一下车,就已看见眼前有几个丰满的外国女人,正挽着购物袋结伴调笑着。林春那时觉得,外国人真有种不同的气质。在香港,外国人彷彿就等于一个个铜板、一张张钞票,他们象徵了品味、金钱、休间,对于林春和他的同学而言,那是一个不可能碰触得到的世界。虽然香港学生普遍懂得英语,但外国人那种奇特的口音,是他们一辈子都学不了的优雅,外国人说起英文上来,总是好像在唱歌,upsanddowns,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很是奥妙。
不过,这一些好似头上戴了光环的外国人,往往是白种人,香港这一个所谓的「国际大都会」,是有很多不同国籍的人生活着,而大家能够彼此包容和体谅。
香港也有很多南亚裔人士,他们大多是虔诚的回教徒。香港也有一座清真寺,不时看见那些皮肤黝黑的回教徒在寺门前间聊。他们所拥有的不是光环,而是一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彷彿一个蒙上了黑色薄纱头巾的美人,教人想一窥庐山真面目。
说起来,t市里也住了很多南亚裔人士。林春不知道他们和本地人的关係如何,他没见过南亚裔的成人与本地人交谈,但南亚裔的孩子和本地孩子倒是打成一片,常在球场里打篮球,这种打破族裔围栏的画面,实在是眾人乐见的。
在着名的重庆大厦里,也聚集了很多印度人,他们在香港落地生根,而重庆大厦就是他们的集中地,里面还开了不少正宗的外国餐厅。林春有次偶尔入内观看,那些印度人便热情地给他卡片,叫他到不同的印度餐厅光顾,要是林春那时身上有点钱,还真想去体验一下。
不过,事实往往是残酷的。其实外国人和本地人的关係不一定好,表面上是因为大家的信仰和文化不同,其实说真的,也许更纯粹的只是因为大家的外貌和肤色不同。
外国人长得浓眉大眼,皮肤要不白如纸,要不黑如炭,跟香港人的肤色截然不同。当然,受过教育的人觉得肤色或语言不同,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事,只要大家能用英文交谈就好了。可是,在一般的屋邨,比如是t市里面的屋邨,大多住着师奶和大叔,他们的教育程度大多不高,当然那是因为他们年青时候家境不好,所以不能多读书而要提早出来干活。
在这一些人当中,明白事理的人有很多,但是带着一副「有色眼镜」(註一)看外国人的,自然也不少,因而外国人总是很难融入屋邨入区之中。其实大家都只是人类而已,国籍身体发肤不同,真是那么重要的事吗?
beyond有一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那首歌是关于南非的一名精神领袖曼德拉,如何带领南非人推翻残酷白种人的统治,然后建立真正的民族国家。黑色肌肤——肤色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可是因为皮肤佔了人体身上最大的表面面积,使人一眼就注意得了,再加上许许多多歷史的因素,例如是殖民地、掠夺者被被侵略者,显得肤色那么重要,而曾经成为,或者现在依然是,某些人对另一个人產生好感或厌恶感的决定性因素。
那当然是一件让人无可奈何的事。
这一次,林春他们做的project就是跟种族有关,这是一个中化科的project,或者说是专题研习,由班上的人自行组成小组,约为五人一组,然后自行订一个与中国文化有关的题目,做一份包含五十份问卷的project,于復活节假期后交。
他们组的题目是「中国文化与社区」,也就是瞭解社区中,不同种族和背景的人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有多深。那五十份问卷,他们在之前已经做过了,一踏入復活节假,眾人就着手整理问卷、写论文。
他们访问了区内的外国人,包括英美籍的和南亚裔人士,还有内地人以及本地香港人。林春每次做project便感到烦躁,最大原因不是麻烦,而是分组的问题。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很多事都显得残酷,虽然与真正的社会比较,学校已是一个相对较天真的地方了,但学校里面还是有很多黑暗面。老师分党分派,明争暗斗,还以为天真的学生毫不知情,哪知学生私下已知道眾老师大致分为几派。
每一班里面总是有一两个被杯葛的人,在早上永远不会有人跟他们说早安,小息和午饭时不会有人跟他们聊天,放学时要打扫班房,他们便将工作全推给那些被杯葛的人做,自己就一早下去操场消遣。
——透明,被杯葛的人就是透明人,就好似office里面总有一两个不受欢迎的人,永远不知道office的新动向,因为总不会有人告诉他们。不幸地,林春一直都是这一类透明人,不过因他成绩骄人,所以人们只敢当他透明,而不会欺负他。
每当分组时,林春总是剩下来、找不到组员的几个人,最后他就得跟班上面最不受欢迎的几个人,凑合一下组成一组。林春有点难受,但过后就不痛不痒的,妥善分好工作,做好自己的本份,其他组员一般是成绩较差的人,他们与林春同组,压力甚大,自然不敢马虎了事,所以有林春在的组,总是最优秀的一组。
这一次,林春不用再愁分组的问题,因为他跟戴志交上朋友。戴志拉上他和陈秋,再拉两个朋友入来,在十分鐘之内就凑够五个人,这还是林春第一次如此快找到组员。他不禁小声对戴志说:「谢了啦,戴志伟。」
「说些什么话!兄弟当然要互相关照,出来行要讲『雷』(註二)的!」戴志用力搭住林春单薄的肩,林春眼内透着疑问,戴志大笑,露出一口白牙,说:「『讲雷』,即是说要讲义气!你连古惑仔(註三)也没看过吗?」林春木然地摇摇头。
可是他想,戴志人还真不赖。如果日后戴志有什么要他帮忙的地方,比如说要逃避陈心、或者学业追不上,那他必定倾力相助,林春想。不过他读中世史、文学,而戴志就是读经济、地理和文学,两人的科目不太相同。
然后他们四个人又上了陈秋的家做报告。各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四处零落散着问卷,戴志的文章写得一般,故只负责统计数据,其他四人则拿着纸笔疾书,务求在一天之内赶完报告。他们的老师是一个思想传统的老头子,要求他们手写报告,不得用电脑。
除了他们三人外,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叫李旭,是一个戴着厚眼镜、长得普通的男生,平时总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成绩也很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生活极之规律,在香港能做到早睡早起的年轻人真是少之又少,他不但做到,而且做功课的速度也很快,今天老师安排的功课,说下一个星期才交,但李旭却有本事在翌日回校时,就说:「功课?昨晚做完了。因为我在家没有事做,所以只好去做功课。做完功课之后?就去看动漫和温习。」
连林春也会有惰性,例如是只顾着看书,将功课拖到要交前的一晚才乱做一通,居然还被老师称讚为「用心、优秀」。
註一:有色眼镜,指人以偏见或歧视目光去看某些人和事。
註二:讲「雷」,指讲义气,有江湖色彩的用词。
註三:古惑仔,是一系列讲述香港黑社会、小混混的电影,在八、九十年代很红,是由漫画家黄玉郎的作品改篇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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