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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这句话,吸引了林霁予的注意力,方瑾遥不知迟绪身边还有别人,同她玩笑,“有来有回,这是礼貌。”
“我喜欢这份礼貌,当然,我也会替你和小南瓜好好礼貌的。”
挂断电话后,迟绪这才发现林霁予眸光有些深沉,当即用脚丫子去踢了踢她,“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怪吸引人的。
林霁予压着心中翻涌的酸意,淡淡挑了下眉梢,“小南瓜?”
“她好爱吃我的南瓜,可不就是小南瓜咯,”迟绪明知林霁予醋得厉害,故意不去哄她,“你也有你的称呼,鲫鱼宝宝,不是么?”
“可她的比较甜。”林霁予抿了抿唇,对视时,眸光不愿退让半分,好似要从迟绪这得到一个肯定又明确的答案。
“那你想听我叫你什么呢?”迟绪嬉皮笑脸,声音懒懒,“小荷兰豆,小菠菜?”
林霁予:……
呼吸间全世界唯一甜腻的称呼好似就剩下了“小南瓜”一个,不论是小荷兰豆还是小菠菜都比不上“小南瓜”甜美宠溺。
“还是鲫鱼宝宝最好,”迟绪收回眸光,重新在网上征战四方,“如果你只想听人叫你宝宝的话,你的冰冰叫了十年呢。”
林霁予:……
“在你的梦里,楚思晴是怎么叫你的?”
迟绪的手指一点点攀上了林霁予的手,笑意依旧,“她叫我……?”
实际上并没有,楚思晴也是个有些木楞的人,在称呼这件事上没有迟绪的花里胡哨,从来都是和所有人一样,叫她一声“阿软”。
“我叫她唔……楚滚滚?因为她总和我说去哪里哪里吃东西,东西太好吃,吃得圆滚滚,扶着墙走出来的。”
林霁予心中愈发不是滋味,要不说前任这种存在是微妙的,明知是前任,心底多少会有些不舒服,明明迟绪的前任还是存在于梦境中。
就因为那一句“我曾经很喜欢她”,旁的花花草草林霁予都可以视若无睹,唯独一个楚思晴,得了迟绪一句“喜欢”的楚思晴,在林霁予这反反复复过不去,迟绪三言两语轻巧就能挑起林霁予翻滚的情绪。
“有段时间觉得她很反差,大学宿舍里晒衣服,丢了件T恤,就把T恤的样子画在纸上画了个寻物启事,她的字是那种……没有棱角的,圆溜溜的,”迟绪回忆着那张寻物启事的模样,“搭在一起就很萌。”
林霁予:……
“绪绪。”
迟绪抬眸,漫不经心:“嗯?我以为是你想听。”
“我以为,”林霁予掐住迟绪的下巴,“是你故意在激怒我。”
“激怒我,似乎是你从我这里获取安全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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