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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杀猪屠夫(第2页)

这种待遇在她原本的世界中,自然可以说是基本操作,对这些平日里生长在大荒之中,饥一顿饱一顿,老父母和孩子分着吃那一两米的野人们来说,足以是让他们卖命的高规格待遇了。

就是大燕正经的子民,经济稍差一些的地方,一天三顿饭也是吃不起的,只能吃两顿。

不过乌苏城是边荒重镇,守护着边境线,自然不至于沦落到那等境地。他们在草原的雨季自然是大鱼大肉,在冬季为了防备大吕的入侵,吃的比雨季还要更多些。

乌苏城主既然这么有钱,麻小萝自然是吃他的喝他的,还要用他的粮草养自己的兵。

麻小萝生无可恋地与这些野人们一齐用餐。

为了学习古之名将与士兵同吃同住——同住还是免了,同吃还是可以的——她早饭晚饭蹭乌苏城主的,中午饭是和野人们一齐吃的,一齐用饭培养感情,顺带方便用完饭后训话。

驯狗最好的时机是饭钱,驯人最好的时机是饭后。

只是这饭的滋味实属是一般,大荒这边儿的主粮叫草米,是在雨季能疯涨,冬季芽都不带发,一年只能种一波儿的主食。刚熟的草米水分很大,易腐败,口感微酸,配上大荒雨季中生长的各种野菜。

麻小萝吃了三天,只觉得一天比一天难吃,感觉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就是她刚穿越在大荒上流浪的那七天,生啃的野草和烤焦还没放血的兔子也比这东西强。

主要是她当时也饿,饥不择食,现在却天天和乌苏城主啃大肉,胃口也逐渐恢复了她正常的挑剔口味。

麻小萝皱着眉头一粒粒吃草米,眼看着野人们一个个毫不矜持地把饭盆往嘴里倒,最后还是放下了筷子。

她的人设可是凉薄傲慢的豪门世家……收买人心这种事,还是别学李广平易近人了,学学霍去病天生富贵更靠谱点儿。

她那被现代社会养叼的胃口,白米饭都不爱吃,是真吃不下去这草米饭。

等到野人们吃饱了,血糖上升,幸福感爆棚,麻小萝一拍手,开始训话。

这会儿说话,野人们听什么都开心,很容易归属感上升,忠诚度狂飙,他们分不清这安心的感觉是草米饭带来的还是麻小萝带来的。

麻小萝叫那位向长生天发誓世代效忠她的阿城将那柄刀带来。

“这是柄好刀,据说刀下有一千亡魂,自带煞气。只可惜还没有一个好名字,好刀无名,殊无不美——”

话到此处,麻小萝想起这些野人们的文化水平,恐怕理解不了什么太高深的话语,便转成大白话:“这把刀以后就叫做忠义,每日由随我出行的小队当中的队长佩戴——好好效忠我,有的是你们吃好饭,用好刀,做好人的机会。”

“若是不听我的话,忠义之刀杀不忠之人,明白么?”

野人们偷眼看她,他们肚子饱饱,身上是使不完的力气,都是大声说:“明白!”

“叫我村长,说的,是的,村长。”

“是的!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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