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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对错(第2页)

余牧点头应道:“好。”

直到第二天早上余牧才知道,他的沙漠之旅并不像昨天王九承诺的那么容易出发。

“九哥,虽然你是商队的首领,但你也不能不和大家商量便私自把人带上吧。”开口质问王九的叫郝山,他旁边还站着一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是他的同胞兄弟郝水。

王九虽然是商队的首领,但他自知理亏,态度也不强硬,只道:“大家都是出门在外,闯荡江湖的,能帮就帮一把,就像我当初帮你一样。”

郝山眼睛一瞪道:“他能与我比吗?你我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他呢?你才刚刚相识就答应带他一路。九哥,我就不信你肯定他是好人!”

王九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而无奈的神情:“哎,银子我已经拿了,话我也说出口了。你们要是不同意,我可以不和商队一起走,等明天再带他出发。”

郝山还欲再说什么,郝水却拉住了他。

“郝山,再怎么说九哥也是商队的首领,他要带人,那就带吧。不过九哥,你自己带的人,你自己负责在前面看着他。”郝水虽然话说的不好听,但总算给了王九一个面子,同意让余牧与商队一道。

余牧不明白为什么王九昨天不和商队的人说好,但好在他不用再找另外一只商队来带自己穿过沙漠了。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到王九的身边,王九吩咐道:“去待在你郝叔身边去。”

这个孩子是王九的儿子王青,这是他第一个和父亲出来闯荡。

比荒凉的戈壁更荒凉的地方是什么?死寂的沙漠。只要那条一望无际的地平线存在,你就无时无刻不会感到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你会觉得沙子从四面八方向你包围过来,将你吞噬,将你永远留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你会感受到对生命的渴望。你若是能看见一株带刺的骆驼草,便会觉得这种和‘美’沾不上边的植物是那么可爱,如果你有幸能够遇到一株红柳树或者胡杨树,你会觉得它比一座巍峨的高山还要伟大,你会被他们坚韧顽强的生命力所打动,正如深爱这片土地的人,他们身上所拥有的那种不屈的意志。

余牧和王九骑着骆驼走在商队的最前面。骆驼比马走的慢些,也更稳一些,只是身上有伤的余牧连马都上不去,更别提背更高的骆驼了,最后还是王九搀着余牧上去的,惹的众人一阵哄笑。

“余兄弟,走南闯北身上没些拳脚功夫可是不行,你的身子是有些弱了。”王九取笑道。

余牧笑道:“我正是因为拳脚功夫不行,这才挂着把剑吓唬吓唬别的小蟊贼。”

王九道:“行走江湖功夫是有的,但最要紧的还是经验,谨慎一些总是没错的。”

“是啊。”余牧点头道,经过三贤庄的事后,余牧对此话深以为然。

王九指着前面一丛骆驼草道:“你看那丛骆驼草好看吗?”

余牧哑然道:“这种植物好像和‘好看’二字不太沾边。”

王九哈哈一笑道:“也是,你在中原呆了那么久,什么奇花异草没有见过。不过等到明天你就会明白这丛骆驼草是多么美丽漂亮了。”

余牧看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忽然道:“王大哥,你说沙漠危险吗?”

王九肃然道:“当然!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商队也不敢说一定能保证安全的走出沙漠。恶劣的天气,匮乏的资源,再加上容易迷失的地形。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流沙,风暴,海市蜃楼,这些真正要命的随时都可能发生。”

余牧笑道:“好在王大哥你经验丰富。”

王九瞥了一眼余牧骆驼上的行李道:“我看你没带多少衣服?”

余牧道:“我倒是没感觉到冷。”

王九道:“是,现在你还感觉到比较凉爽,等到了晚上你就会知道沙漠的夜晚有多冷了,那种冷是真的能把你活生生冻死。”他将自己带着的一件厚棉衣扔给余牧道:“我多带的衣服多,这件棉衣给你晚上御寒用。”

余牧抱拳道:“多谢王大哥了。”

王九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收了你的银子,不安全的把你带出沙漠能安心吗?”

余牧笑笑,拿起自己的水壶又喝了一口,但他的水壶已经空了。

王九见状又将自己的水壶递给了余牧:“你第一次进沙漠,对于喝水这件事只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感觉渴了就喝,这很正常。喝水其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你要有自己的‘计划’。”

余牧倒不是忍不住,只是他有伤在身,必须经常喝水。

王九看向前方道:“看到队伍中间的那只骆驼了吗?它驮着两大箱子水。它可比那些驮着瓷器,丝绸,茶叶的骆驼重要多了,甚至比我们每一个人的命都重要。它要是丢了,我们整个商队都得葬身在这片沙漠里。”

听了王九的话,余牧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却发现郝水正在盯着自己,他的眼光好像一只在盯着猎物的豺狗。余牧无奈一笑,看得出来郝水对自己很不放心。

进入沙漠的第一天还算平静,余牧裹着棉衣睡在了自己的骆驼旁边。不远处郝山郝水两兄弟负责上半夜的守夜,守夜的都是两人一组,下半夜是王九父子接替,明天再换别人。余牧当然不在守夜的人选当中,因为商队中没有一个人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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