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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大名鼎鼎的阿奇伯德吗?”
路老板的讲述以这么一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开始。
“不。”卞景和简明扼要地回答。
他同样盘腿坐在了玻璃门前,离门外那个身影不足一米远。金手指没有发出任何警示。
外面走廊里的光线亮得有些刺眼,透过门缝,可以看见空气中细微的、旋转的一束浮尘,做着无规则的布朗运动。
卞景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捻了捻发凉的拇指指尖。
他注意到对方的口吻发生了一种细微的、措辞与语法上的改变。
“那么,这个大名鼎鼎的阿奇伯德是谁呢?”
“啊!你真的不认识他吗?”路老板故意提高嗓音,装出非常惊讶的样子。
“我想我没有这种荣幸。”
卞景和回复。
宗柏一个人坐不住了。他凭借敏捷的身手从办公桌的桌腿上滑下来,稳稳落到地面,然后一溜烟儿跑到卞景和的大腿边上。
卞景和伸手,轻轻把蛋蛋摆到自己身边坐好。
“好吧,好吧!”隔着玻璃门,那背影做了个耸肩的动作,相当坚实优美的背部肌肉起伏着,“那么我告诉你:他,阿奇伯德,是一个顶厉害的强盗。”
强盗这两个字,实在让卞景和有点陌生。
在他过去的二十几年人生中,由于比较特殊的职业,曾见过小偷、诈骗犯甚至杀人犯,但还没有见识过一个真正的强盗。
这个名词简直像是上个世纪的遗留产物,自然地带着一股灰尘的干涩味道。
联系上阿奇伯德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心中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想。
路老板贴心地停顿了几分钟,给自己这位难得的倾听者专门留出诧异的时间。
“这位厉害的阿奇伯德才二十二岁,就占领了,唔,一大块地盘。要知道,在他这个年纪,就连举世闻名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都还没有崭露头角呢。”
“是的。”卞景和适时地接话。
他右手无意识地摸了一把宗柏的头,跟撸一只趴在身边的小猫崽似的顺手。
宗柏有些不满地哼唧两声。
“阿奇伯德出生在德里克伯爵的农庄里。他的夫亲是伯爵的牧羊人,因此等他稍微长大一点,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伯爵的一个牧童。
富有的伯爵有一大群羊,阿奇每天的工作就是牧羊,和父亲一起剪羊毛、挤羊奶,再拿到镇上去卖。当然,这样的工作是相当无趣的。
不过,这个孩子有一种难得的天赋。他热爱学习——这在他们那个阶层来说是件非常稀罕的事儿——甚至热爱到了他那个老实巴交的父亲都难以理解的程度。
那个可怜的老实人虽然一辈子本本分分安安静静,满足于自己那种低劣的天份,但并不吝啬于培养自己唯一的小儿子。
因此,他攒了一笔钱,找到村子里唯一一个老教士,请求他教导自己的儿子读书认字。
这事儿有点难办。不过看在万能的伯爵的仁慈上,那教士还是答应了。
阿奇很爱学习,他就像一块干瘪的海绵一样疯狂汲取知识,三个月后,他就已经学会流利地书写和朗诵了。这在当地可算是一件奇闻了!
阿奇只有一个伙伴,名叫德佳,同样是一个牧童,只比他小两三岁。他是另一位有名的伯爵庄子上的牧童,长得很漂亮,性格活泼到有些顽劣的地步。
每天,他们把自己的羊群赶到同一片水草茂盛的山坡上,就并排坐下来,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或是仅仅漫无目的地一同看着一大群白羊低头吃草。
到了太阳快要落山时,就把分别属于两位伯爵的羊分开,做个道别,回到属于他们各自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上再会。
他们俩就这样日复一日地长大了,就像两株互相紧紧缠绕着成长的绿藤,或是两棵地下根须纠缠、空中枝桠交错,花香同时上升到头顶天空中的树一样。
阿奇伯德十七岁,德佳十五岁时,他们两人都已经成了本地相当知名的优秀青年。
阿奇那种高傲的、不寻常的秉性比他小时候更加明显。他更爱读书了,虽然那个给他启蒙的教士已经老死了,但阿奇仍然找机会向伯爵大人弄到了一些好书,包括数学、物理与希腊文。他如饥似渴地学习这些晦涩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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