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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尸垂虫与血婴果(第1页)

丁醒选择夜晚出行。

这一晚月光大盛,即使没有剑气照射天光,丁醒趁着月色,也能在卷尘山脉中清晰识路。

他骑着青风穿行在山林里,朝着南向行进。

月余前与范药师大战,青风被蝉翼刀斩伤脊背,伤势早就好利索。

那范药师出身龙葵药庄,日常都在与草药灵丹打交道,珍藏有不少疗伤之物,药效比丁醒的灵酒更好。

当年在雪林时青风受伤,丁醒就地取材,以麻衣青年的丹药医治青风。

这次也一样。

说起来,丁醒与青风两次结伴,全都遇上战事,虽说青风妖力不深,妖法也不强,但胜在敢打敢拼,无论危险有多大,鹿角一伸就敢冲锋陷阵。

等忙完一剪道人的事情,回到金露酒庄,丁醒会找舅公伍士卿商量,把青风买回来,但伍士卿家养的坐骑只有青风这一头,这位舅公未必愿意舍掉青风。

到时丁醒说不得要拿出一坛金露液来,这种灵酒百分之百能打动伍士卿。

丁醒正想着,忽听青风低鸣一声,止住蹄足,尔后垂下鹿头,狂嗅地面的气味。

“你发现什么了?”丁醒四处查探,方圆数里只有空荡荡的山林,看不见任何活物。

丁醒又饮了几口化神散,把神念延伸到极限,却是仍旧没有什么发现。

但青风不会无缘无故停滞在这儿。

它嗅了一会儿,鹿眼望向丁醒,这是在征询,要不要发起追踪。

丁醒考虑片刻,打下手势:“追!”

青风闻言,开始迈步狂奔。

丁醒判断青风嗅到了舅公伍士卿家的子弟,极可能是失陷在卷尘山的伍廉臣。

其实青风的天赋并非以嗅觉见长,但如果是碰上朝夕相处的修士气味,那青风肯定能闻出来。

也果不其然,一口气奔行十余里地,青风爬上一座山峰,在这里追踪到伍廉臣的身影。

丁醒在峰头居高临下,远眺到一幕极为恐怖的场景。

下方的山谷内,盘踞着密密麻麻的黑虫,它们的外形与害虫犀金龟有七八分相似,各个都长有翅膀,能在半空飞行,一只只排队旋转,又层层叠加,形成一道数丈高的虫云漩涡。

在那漩涡当中,困镇了六个修士,其中三个负伤严重,瘫在地上昏迷不醒,余下三个要照顾伤员,不敢突围,只能驻扎原地组织防御。

丁醒透过虫群缝隙,看清了六人样貌,竟然都是来自金露酒庄的伍孟两族子弟。

伍廉臣赫然在列,他正单手托举一颗拳头大小的血果,这果子造型奇怪,如同心脏一样,果内透明中空,凝有人状异物;果外扩散血光,映出一层丈许大的血色光圈,把他与两个受伤昏迷的子弟罩在里边。

黑虫像是惧怕血光,只在外围飞行,而不敢遁入光圈内。

伍廉臣旁边那三人,丁醒也非常熟悉,正是陪同他南下的申老汉与孟婆婆夫妇,和他们的独女申传香。

申传香半蹲地上,抱着昏迷的孟婆婆,申老汉挡在两人前面,手捧一个香炉,炉中插了一炷迷虫香。

以前丁醒在果园点香,从不使用香炉,如果使用的话,可以控制香燃的时间与范围,申老汉让香雾仅限在三人中弥漫,这样一来,不止能阻止黑虫靠近,还能节省香的使用。

但无论申老汉如何节省,面对如此规模的虫群,他的迷虫香也早晚有耗尽的时候。

他面有忧虑,朝伍廉臣喊道:“廉臣,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它们是为了血婴果才从巢穴追出来,你快把这果子丢了吧,说不定它们就会散开!”

伍廉臣皱眉道:“如果不散呢?到时拿什么阻挡它们!再说咱们为了这果子,已经死了七八个族人,丢了的话,血岂不是要白流?”

申老汉忽然叹起气:“当时在洞窟我就说过,这果子生长在尸垂虫的老巢里,不吉利,摘果会引来大灾祸,你们这些年轻人偏不信邪,这下好了吧,被堵在这里,生死难卜。”

申传香听了这话,插嘴道:“爹,当初廉臣哥返回山城,把情况给咱们讲的明明白白,那洞窟长有一种血婴果,咱们当时都说要摘,并没有人反对,你怎么现在开始指责廉臣哥了?”

半年前伍廉臣在卷尘山失踪,他一直躲在附近的一座剑禁洞窟内避难,偏偏仇家紧追不舍,堵在洞窟外边。

他不敢离开,就在洞窟内探险,无意间打开一座古时遗留的洞府,找到一批材宝,还发现这一颗血婴果,因为果子被一群尸垂虫看守,他摘不到手,便暂时等待,直至近期他发现仇家离开,于是返回山城搬援兵。

自打一个月前开山蚁被杀后,金露灵窖彻底断了线索,大批酒庄弟子都已经返回老家,只剩下十余人留在山城,其中就包括申老汉与孟婆婆夫妇,他们惦记丁醒安危,多住了一段时日,女儿申传香爱闯荡,更加不愿意走。

就在这个时候,伍廉臣回归山城,那十余酒庄弟子听说有奇珍异果可以摘,全部随行,结果死了一大半。

我就是药神  都市逆天狂少  联盟从替补席走向全华冠军  师尊恕弟子难以从命  曲意逢情  创世神尊之路  全能小艺人今天红了吗  从饕餮开始变强  我舍友变成美少女了  他病得不轻  仵作攻略:黑化大佬心尖宠  妈咪在民政局摇到世界首富  忘川问情:夫君好本事  原宇宙之虫行  学术的信仰  生活这么随性  轮回剑典  刀吟  医毒双绝:冥王的天才宠妃  此刻,举国随我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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