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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慈善(下)
首先,萨菲罗斯教,借助传教的为掩护,打“教民互助”的旗号,将这些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结成互助组。美国用农民用枪“收回”被拍卖的土地的过程中,萨菲罗斯教只是轻轻地推了一把,他们不直接下场,仅仅是帮忙组织,加大美国农民相互间的“勾通”和“联系”,以及需要时在一个地区的农民武装到另一个地区进行“帮助”时,提借车辆和情报以及“建议”,让这种本能自发的“农**动”,变成主动的、有宗旨的,有组织性的“互助”。
枪支在美国是非常泛滥的存在,为了美国的农民能更好地“武装”起来,林汉甚至能过贿赂的方式,从美**方的军火库,盗买了上千条“报废”处理的斯普林步枪,分发给了那些破产后,穷得连枪都买不起的农民。
林汉非常清楚,萨菲罗斯教的这种做法,其实是在玩火,很危险,一旦玩大了,失控了,就会引发美国政府的注意。此外在这过程中,两人都对手下在美国的行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他们对执行这种命令的教徒的说法是:
“记住了,你们是送给美国人打火机和纵火指南的传播者,点醒他们,然后我们就要努力地洗清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的联系。”
为了“洗清”,点火者和传教者是两批人。前者是当美国农民聚在一起,为破产而不满的抱怨时,以“路人”或“旁听者”的身份,出了个主意,然后立刻就消失了。
而萨菲罗斯教中的传教者们,则在事后将这些“听了主意后有了想法”的人,借着传教的机会聚集起来,然后看着他们去“联想”和“再发挥”,只是在关键时候“点拔”一下。
绝望的人要做什么,很多时候,只要有人在关键时刻,轻轻地“点拔”一下,他们就自然而然地抓向那根唯一的稻草。
当这些破产的美国农民,用枪逼着拍卖行和法官用最低价拍卖土地,然后贱价赎
回后,萨菲罗斯教的传教者,会在事后用低息甚至是无息的方式,借贷一笔钱给这些赎回土地的农民做为恢复生产用的资本。
贷款的条约非常地宽松,借钱的农民甚至可以不需要直接还钱,只需用田地里的产出的粮食折价还款即可。而取得贷款的条件只有一条:加入萨菲罗斯教。
林汉派人到美国传教,当然不是过来当慈善家和救世主的。他美国破产农场身上的投入这么多的金钱和精力,是为了用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的发展信徒和增加影响力。
1930年时,萨菲罗斯教派到美国的传教者,最初放出了超过五百万美元的低息贷款,借此建立了两百多个和萨菲罗斯教有联系的“教会”农场。
当年粮食丰收的时候,萨菲罗斯组织教徒进行“义务劳动”,帮助这些“教会”农场收割,减少了人工成本。
收上来的粮食冲抵掉了贷款,那些为贷款而入教的信徒很满意,林汉本人也很满意。因为当时的粮食在美国卖不出好价钱,一点点贷款就可以得到更多的粮食,还省掉了收割的人工费,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而后这些粮食全部变成传教用的救济粮,送到城内,免费发放给城里饥饿的贫民。
对于那城里来领救济粮的贫民,萨菲罗斯教旗下的慈善工作者只有一个要求:领取圣餐面包和食用面包时,对着那座双身天使像虔诚地念一声:感激仁慈的加百列.萨菲罗斯大人。
虽然美国政府对萨菲罗斯教这个从德国“进口”的邪教有所警惕,可是他们做的事,几乎全是让人赞叹的“慈善”事业,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拿他没办法。那些有免费“圣餐”可领的贫民、流浪者,很自然地也就加入了萨菲罗斯教。而且这种做法,本身又是帮助美国地方政府减少社会矛盾的好事,他们又如何能够反对?
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种借助慈善的方式,自产自销地运作,一切几乎全部脱离商品经济的作法,对于消弥经济危机并没有任何好处。这也是资本家为什么宁可倒掉牛奶,烧掉粮食也不肯拿出来的搞慈善的原因,道理很简单:如果拿出来搞慈善,大家都等着吃白食了,商品就更加卖不掉。
林汉本人是巴不得美国的经济危机永远这样持续下去,这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宗教慈善”他会一直搞下去。
和需要进口粮食的德国不同,美国是个产粮大国,人口基数要比德国大得多,到1932年六月,林汉前前后后不过投入了一千多万美元,招入的信徒数量已超过了六百万人,甚至超过了德国本土的信徒数。
至于投入的一千多万美元,萨菲罗斯教在传教和发起“慈善贷款”过程中,早已收回甚至还有利润赢余。六百多万的信徒,平均每人为教会捐一美元,那就是六百万美元,如果算上非教民的捐献,那就更多了。趁着经济危机在美国传教和搞慈善,萨菲罗斯教的“入侵”,虽然令美国本土的基督教会厌恶和不喜,但在民间和舆论宣传中却名声极佳,组织的慈善筹款总能收到大量教民和外人的捐款。如果把那些被“省”掉的,信徒们自愿进行免费义务劳动的人工成本也算进去,那简直就是大赚特赚了。
“搞慈善,并不是烧钱而是赚钱的一本万利!”
来自后世的林汉非常明白这个道理。为了长远打算,林汉在这过程中只要求能保本即可,多余的“慈善利润”他都良心大发地用于慈善事业之中,一美元的善款都没有贪污。
比起后世那些借着大灾之机,拿了几亿民间捐款,几年时间却只用掉了百分几捐款的所谓民间慈善基金,林汉觉得在美国搞真慈善的自己,真是人品太好节操大有,照镜子时,也越发觉得自己脑门上一顶金色的光环正散发着神圣的光芒。
他开始考虑是不是在要给自己的名字前加注一个“圣”字,叫圣.萨菲罗斯。不过考虑到自己现在已经是“神明”了,往名字上加“圣”字,似乎是信徒才能享受的待遇,最后也只好遗憾地作罢。
(昨天有事没法更,今天努力地多更吧,先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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