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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作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他恼火地想。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
“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
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
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
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
第一百三十三章麋鹿骑士(下)
在进入会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连鞋底也没放过。
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新的西境执政,罗兰·温布顿。
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顶多二十来岁。他没有束发,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样的,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也没有——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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