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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总有拖后腿的(第1页)

张东海道:一场功劳呢。

云初踢了张东海一脚道:滚你娘的蛋的功劳,老子要是杀了你一个犯错的兄弟,你高兴不?

张东海皱眉道:最多哀伤一些。

云初道:你这样的狗东西都觉得哀伤,你觉得陛下会怎么想?无论如何,在我大唐杀了王,不论这个王如何的该死,皇帝杀得,我们杀不得。

长孙无忌弄死了吴王恪,弄死了高阳公主,还在他们的尸体上踩上了一万只脚,结果呢,长孙无忌被活活吊死的时候,皇帝已经给吴王恪***了,还封赠郁林王。

我觉得过上若干年,长孙无忌估计也会被***,当初弄死长孙无忌的人估计又会被清算一顿。

所以说啊,一时的便宜不要沾,沾了呢,后患无穷。

这一番话不是说给张东海一个人听的,云初也希望自己的麾下的这些折冲都尉们能够听进去。皇帝,皇后,太子的权力争夺,即将蔓延到军中,这是云初自己感受到的,李治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对于大局的掌控也难免出现一些漏洞。

此次西南之争选择自己做主将,还把关中三十六州的精锐府兵交给他统带,皇帝也有让这些大唐精锐们远离***的意思在里面。

本来今天与涪陵王倍的会面,没必要带这些折冲都尉们,云初考虑到这些军中的中层人物也应该见识一下所谓的政治斗争,这才带他们出来见识一下。

涪陵王倍是一个身体强壮的家伙,众人都看到他将血肉模糊的上半身从帐篷里探出来,还伸手向帐篷外的云初求救。

云初他们自然不会理睬,所以,他又被无数只手给拖回去了。

云初指着地上残留的十道深深的抓痕对部将们道:何其的凄惨也。乾封二年,十月十三日,涪陵王惜——莞。

涪陵王府长史上奏说是暴病而亡。

这可不是一个好听的死因,只有那些被无数人祖咒过的人,才会暴病而亡,与好听的无疾而终是两个极端。

这一切不关云初的事情,他的大军已然踏上了金牛道,沿着金牛道再走两千里也就到了成都。

金牛道之险峻与子午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进入利州(广元)境内之后,这两百多里山路最是难行,其间山重水复,栈道相连,沟壑纵横,蜿蜒崎岖,极端的险峻。

于是云初在写给李治的密奏中曰:利州者,皇后祖地也,人与山川同。

没错,武媚生于利州,也只有利州这种穷山恶水之地,才会诞生出武媚这种性格的女人出来,这就是云初跟皇帝吐槽的话。

利州也有花熊,不过这东西在利州就没有长安花熊那样的人畜无害,就是眉眼看着也比长安的花熊来的凶恶。

这东西以前都是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自从皇帝十余年前颁布了不杀花熊的旨意之后,这东西的繁殖速度似乎变快了不少,以至于金牛道上都能看到它们的踪影。

行走在蜀道上,云初一直没有作(蜀道难),不是这首诗不好,而是担心自己作了这首诗之后,会影响大军征服蜀道的军心。

云瑾他们背上的粮食口袋,空了装满,装满之后又不断地变空,以至于心思最缜密的温欢也不记得自己的背囊鼓起来了几次,又空下去了几次。

李思的马车被拆开了,主要是过利州的时候,到处都是台阶,没办法用了。

云瑾他们甚至在这里试验了自己的木牛流马,结果,同样是失败的,木头制作的木牛流马,在山路上颠簸一阵子之后,就立刻散架了。

在这条山路上,最好用的搬运工具是骡子,而不是马,尤其是体型硕大的马骡,因为性情温顺吃苦耐劳的性格,成了运输货物的绝对主力。

云瑾在一块滴水岩下寻找了一块不太湿的石头,铺上一个毡垫子之后,坐在石头上,脱下脚上的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果然,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鞋底子漏了。

如今,云瑾走山路脚底板已经不长水泡,血泡一类的东西了。

温欢见云瑾的鞋子漏了,就从背囊里拿出一双新鞋道:借你穿两天。

云瑾摇摇头道:我自己有新鞋,也没有心思帮你把新鞋穿到合脚了再给你。

温欢道:你这么想你的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狄光嗣道:我上当了一次,阿瑾不要上当。

温欢道:我还没有说你把我的新鞋穿的那么肥大呢。

李承修道:穿这种双耳麻鞋吧,透气,凉快。

云瑾看了看李承修牛蹄子一样的双脚摇头道:我还是穿鞋子吧,双耳麻鞋穿的时间长了,脚丫子会变形。

温欢手搭凉蓬瞅着对面山上的一群女子道:都说蜀中出美人,这里的怎么会这么丑?

狄光嗣眯缝着眼睛沿着温欢的视线看了一下道:你是怎么看出来人家丑的?

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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