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跟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比起来,云初就觉的自己这一趟远征基本上相当于是一场假日里的远足。
最妙的地方在于,这一趟远足路途上的风景,真是美的不像是人间。
为此,云初还在行军路途上作了不少的好诗。
当然,这只是他这个主帅的想法。
军卒们一般都不这么想。
尤其是纨绔营的官兵更是对云初的看法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他们原以为自己这一趟是来混军功的,没想到,自从大军踏上子午道之后,他们就成了一群为了军功而努力锻炼的人。
想想母亲在曲江城送别时候的眼泪,他们就很想哭,可惜,哭不出来,身体里的水分都化作汗水流淌出去了。
山路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三十里,平地上负重百斤,每日行军五十里,这样强烈的劳动强度,导致狄光嗣圆滚滚的肚皮,开始有了肌肉的雏形。
这孩子虽然变黑了,一张胖脸却小了一圈,眉眼也就看着精神了。
云瑾这个孩子虽然也变黑了,没想到才出来短短的半个月时间,背负的上百斤的背包没有压垮他,反而身高却蹿起来了一大截,至少,他跟李思站在一起的时候已经一般高了。
温欢这孩子不知道为啥,就是喜欢自己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即便是背着重物汗流浃背的时候,也要用幕篱遮住阳光,只可惜幕篱只能遮住脸,遮不住***在外的手臂,这就导致这固孩子长了一张白皙的小脸,四肢黝黑,看起来更加的诡异了。
没有变化的人只有李承修一个,他背负重物走路很轻松,几个人的横刀都在他的背上,攀爬山路依旧快捷,轻松。
这几个少年人,都是从小就经历过磨练的,所以,吃点苦头他们还是能承受的。
云瑾还以为执绪营里的那些纨绔们可能会叫苦连天,没想到,沉重的背包上了肩膀之后,却似乎一个比一个能忍耐。
有些家伙油头粉面的一看就是娇惯大的,就这样的人偏偏在上路之后比骆驼还能吃苦,一双脚走的满是血泡,晚上休憩的时候挑破,让血水流淌出来,
云瑾还以为自己四人应该是这七百人里面最出挑的四个,现在看来,他觉得未必。
温欢道:「师娘设置的门槛很高。」
狄光嗣道:「有多高?「
温欢道:「有五百贯那么高,师娘收钱的时候是我记的账本。」
李承修道:「洛阳那边来的人的钱收了吗?」
温欢叹口气道:「可能被陛下收了….….
正在喝水的云瑾一阵剧烈的呛咳过后道:「不会吧?「
温欢道:「师娘收钱的时候收的满脸笑,我看的清清楚楚,如果不是跟陛下说好了,哪敢这么理直气壮地收钱,还只要现钱!」
李承修道:「五百贯啊,按理说,这笔钱已经可以买一个小官当了。」
温欢摇头道:「现在买官的路子,基本上被太子那边给禁绝了,花钱只能买到小吏,五百贯未免就有些不值当的。
来的这些人啊,上下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爵位在身的,不是啥尉,就是啥郎的,这些爵位都来自于陛下在泰山封禅时期执行《推恩令》,大爵位被分了一个稀碎。
那些人家的人啊,也不是傻子,好不容易得来的爵位自然不可能用在真正的纨绔身上,要知道,他们如果不努力,只能拿那点爵位炫耀一时,以后没了,那不是真的没了,要被士族踢出去的,那样一来啊,无法进四门学不说,娶老婆也只能娶一个商贾之家,或者百姓之家的妇人。
所以,值得家里花大价钱进来的,其实不能算是纨绔,基本上都是家里一时之选
确定了来一趟西南能捞到军功,这才肯出钱。「
李承修道:「怪不得啊,已经半个月了,一个被丢进悬崖喂野兽的都没有,阿欢,师父,师娘最宠你,你说,如果有人跟不上,师父真的会把他丢下悬崖去吗?「
温欢道:「就算师父是戏言,各路司马可不会认为是戏言,既然是中军大帐传来的军令,他们只会严格执行,说丢就丢,不耽搁。」
就在几人谈论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忽然听到前方的队长,旅长开始大声吆喝休憩,吃中午饭。
云瑾将背包放在平地上,李承修他们也是如此,此时早就进入了秦岭,好些树木,岩石看似人畜无害的模样,天知道那些东西上面,背后,底下会有什么不好的东西。
一开始歇息了,所有人干的
在很多人羡慕的目光下,伙头军来云瑾他们的背包里挖粮食,准备造饭。
无尽物语:起始于型月 怪兽入侵,我被当成光之巨人复活 大唐有你,此世足矣 穿成虐文女主的亲闺女 星辰之人生 落俗 乒乓人生 三世封天 龙珠:开局加入聊天群 恋上青梅这件事 劈你的雷已经在路上了 犯规 苍生无极 全球觉醒:我能无限加点 生活是项技术活 我在诡秘之主打破次元壁 诡秘:灯神的自由之路 我的特效太牛逼了 海贼:无敌从僵尸军团开始 玄学女明星日常纪实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都市修仙至尊爽文!渡劫期大修士凌云魂穿都市,仙武同修,丹药炼器,画符,布阵无所不能,以无敌之姿逆天崛起,脚踩八方!...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难承其重,定夺其冠。边城少年抬头的那一天,满眼帝王将相冠冕不正,于是扬刀开始了猎冠的征程。这是一个以君王为猎物的故事!...
林晼瑜和白晔上辈子一起在孤儿院相依为命长大,因为鬼差勾错人,他们死在车祸里。他们从结婚到离世当了十年的房贷负债人,生活刚有起色,就阴差阳错的去到地府,投胎成两个出生在1925年的资本家后代。他们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利用先机,抓住机会,慢慢接近权力,收获财富,带着家族成为国内顶级的豪门世家,福泽子嗣。不下乡本文男女主角出...
关于霸总指挥官和万人迷医生好配!双男主,双洁,男人是大佬,富可敌国,腹黑,对男主一见钟情。男主是医生,从一个实习慢慢走向医界大佬。打脸,推理,都市日常,游戏打怪升级,救国,双强,现言脑洞,星际科幻,介意者慎入。...
新世纪134年,赛博时代,AI义体仿生人斗兽场。一小部分人发生变异,觉醒异能。达文公司全面追杀变异者,并为此成立秩序部。Ghost作为A级异能拥有者,是被忒弥斯系统通缉的一等逃犯。在某次任务中,撞上了传说中的变异者猎人秩序官A。两人在古京街厮杀,从未失手的秩序官A却险些被Ghost杀死。Ghost下次你不会这么走运。当晚,Ghost在小布鲁克林区的地下酒馆遇到一个年轻人。他自称Alvin(阿尔文),眼神湿漉,言语诚挚,执意陪他雪中漫步,还送了他一朵金属玫瑰。并在Ghost被秩序部追杀时,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同盟。于是后来,Ghost发现秩序官A总是对他手下留情放虎归山秩序官A总是为他暗中开路藏匿线索秩序官A主动给他打来电话,却只想听他的呼吸声Ghost你这个秩序官A,不会是Alvin的A吧。秩序官A。Ghost?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