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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巨汉少年(第2页)

“生他时,我正奉明宗皇帝令,进兵秦州,与孟知祥激战。当时渭州还在彰义军掌控下,孩儿他娘留守陇西,不曾想吐蕃人趁机出兵进犯,围困陇西,三日后城破,踏山都拼死保护他们娘俩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临死前,令亲卫剖腹将孩子取出....文儿出生时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带着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侥幸活下来,一路颠簸伤及颅脑,如今十七岁,心智却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儿虽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却长得极为结实,他才是我彰义军中,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

史匡威怜爱地轻抚史向文的大脑袋,将他乱蓬蓬的头发里,夹杂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拨开他的手,头也不抬地咕哝:“别动!快出来了!”

史灵雁噘嘴不满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对,文儿不傻,只是还没长大。”

朱秀叹口气,难怪老史对他的妻儿绝口不提,原来还有这样一段辛酸过往。

“现在你知道,为何文儿一直挂着牙内副都指挥使的头衔,却不能统兵管事!”

朱秀默默点头。

偷瞟一眼史灵雁,朱秀低声道:“雁儿姑娘....”

史匡威轻声道:“雁儿非我亲生。她父亲,就是那个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儿的踏山都弟兄!后来,路上死在吐蕃人手里。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为史家效力,从爷爷辈起就改姓史。雁儿出生后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后我将雁儿养在身边,在我眼里,她就是我亲闺女....”

朱秀叹口气,老史一家的过往还真是坎坷。

瞧史灵雁的模样,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没有告诉她的打算。

这样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前,低头看看泥雪地,发现什么都没有。

“你在看什么?”

朱秀问道,连问三遍,史向文才看他一眼,小心翼翼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脚尖前,一处微微凸起的小土堆,小土堆周边的积雪被他拨开,露出一处指甲盖大小的土洞。

原来是个蚂蚁窝,朱秀哑然失笑。

“你在等蚂蚁爬出来?”

史向文庞大的身躯颤动了下,身上雪花簌簌抖落,硕大的脑袋抬起,眼睛冒光地看向朱秀,重重点点脑袋:“对!”

“你也喜欢看蚂蚁?”史向文压低声咕哝,好像怕他的粗大嗓门惊吓到小蚂蚁。

朱秀望着那双使劲瞪大,纯净澄澈的眼眸,从里面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看蚂蚁,看它们忙碌的寻找食物,不辞辛劳的搬动比自己身体还大还重的食物,看它们成群结队的探索世界,分工明确的构筑自己的巢穴....”

朱秀笑呵呵地说道。

史向文孩童般懵懂清亮的眼睛眨了眨,渐渐露出笑脸,明明是一张粗犷面庞,却透出浓浓的孩童稚气。

“爹!大哥他笑了!?”

史灵雁惊讶无比,“除了爹和我,大哥还是第一次对别人笑!”

史匡威咧嘴笑的像个傻子,眼眶里热泪滚滚。

朱秀道:“可是冬天是看不到蚂蚁的。”

史向文眨巴眼:“为什么?”

朱秀指着小土堆,解释道:“这是蚂蚁巢穴的入口,别看只有一丁点大,里面可是别有洞天,有好多通道和洞穴,成千上万只蚂蚁住在里面。

蚁群在巢穴里囤积了大量食物,到了冬天,外面天气寒冷,它们就不再外出觅食,躲在洞穴里活动。

蚂蚁还会邀请小伙伴到家里做客,一起过冬,像什么蚧壳虫、蚜虫,这些小虫子会分泌蜜露,就像糖浆一样,甜甜的,蚂蚁喜欢吃....”

史向文澄澈的眼眸一眨不眨,听得极其入迷,朱秀的话似乎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带领他深入走进蚂蚁巢穴。

“你好厉害!知道小蚂蚁在洞里做什么!”史向文满眼崇拜。

史灵雁也听得出神,几次想插话提问题,都没找到机会,急的直跺脚。

我就勉强火一下吧  神秘老公不好惹  重生后她被十个大佬宠翻了  姑娘她千娇百媚  穿书后我抢了白莲花的男神  漫威世界的探险家  高武时代:人类必须要苟住  圣道记  我成了异界主宰  玄幻之我是天命反派  国运求生:开局扮演大圣  精灵游戏:奥德赛  越塔必须死  溯光者  高武:开局百万倍暴击天赋  这才不是重装机兵  全民领主之永恒主宰  超神学院:异常枪神  活人墓  我在初唐吃软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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