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 111 上进(第1页)

范诚阳破涕为笑,爬出去找娘了,不跟这些坏蛋玩儿。

高媛就把他放在自己身边,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揽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着话。范诚阳正是爱说话的年纪,见什么都好奇,看到朵花也问,看到个牲口也问,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徐士充羡慕极了:“你们家人感情真好。”

不像他们家,堂兄弟姐妹凑在一起就各种争,闹得他都不愿意去老宅了,万分庆幸自家爹爹是庶子,成了亲就被嫡母给分了家出来。自己一家人住的地方虽然不如老宅宽敞,可倒也家庭和睦其乐融融。可惜祖父祖母俱在,每月初一十五的两次入宅请安是免不了的,自己的亲娘在妯娌之间婆母面前,也不知道明里暗里吃了多少亏。

还是人家柴家好,就冲柴家这家风,柴文道和柴伐北都是值得交往之人。

徐士充居住的深井胡同比甜水胡同要多走几步路,高媛也不让徐士充下车,直接把他送到了胡同口才住了车。徐家虽然没有马车,可也是有两个老仆的,早早地就有一人在胡同口等着,见自家小公子搭了同窗的车回来,恭恭敬敬地行礼道谢,还说了几句客气话。

等回了自己的家,把马车卸下来,洗了手换了衣服,高媛又去厨下整治饭菜。几天不见,柴伐北对于自己的家庭地位有了危机感,尤其是看到范诚阳这个小尾巴之后,当机立断地加入了当尾巴的行列。

于是,高媛屁股后面的小尾巴就多了一个,好在范诚旭积攒了一大堆的问题去找柴文道求教,否则东厢房怕是都转不过身子来。

不过他们也没在正屋书房探讨学问,而是一人搬了张凳子,就堵在东厢房门口,出来进去还得稍微看着点儿,要不然就会碰着人。

高媛一边炒菜一边跟柴伐北聊天,范诚阳只要守在她身边就满足,是否参与对话是不在意的。自己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手里捧着一个木碗,碗里头是高媛给他做的鸡蛋羹,也不用人喂,自己一勺一勺吃得甚是香甜。

柴伐北先看了看范诚阳碗里的东西,很想撒个娇说自己也要吃。可惜这东西他是从小吃到大的,小孩子吃也就罢了,自己实在没有兴趣,便乖乖地坐在灶下帮着烧火。

外面书声琅琅,里面柴火噼啪,居然也挺和谐。

柴伐北正在给高媛绘声绘色地说青山书院的事情,高媛越听越觉得耳熟,原来现代的学校之所以是那个风格,是一脉传承下来的啊。这个青山书院的种种安排,跟现代的学校太像了,就连关系户都有。

“那丁班的学生,是不是都很纨绔啊?在书院里有没有欺负你们?”高媛关心的是这个,根据她上辈子的经验,这样的关系户学生为了维护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往往是通过表面上的狂妄自大来掩饰自己的。

“也不是个个都纨绔,像今儿跟我们一起下山的那个靳云尚,就挺懂事儿的。娘,你知道不,他家就是咱们胡同里的那户。”柴伐北道。

“他家啊。”高媛把炒鸡蛋从锅里盛出来,倒了热水刷锅:“那你们可小心着,这个靳家是不是跟那个靳家是一家子啊?”

“是一家子,不过这两家都是旁支,两家也就姓氏一样,血脉已经比较远了。”柴伐北安慰道。

柴文道在外面补充:“没错,嫂娘。咱们知道的那个已经进京当官儿去了,整个靳家现在可在意名声了,嫂娘只管随意就是。”

高媛放心了:“那就好,不过我想好了,咱们在晋中没靠山,还是泯然众人的好。不是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吗?咱学大隐,藏着。”

柴伐北笑:“还是我娘有见识。”

高媛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自家儿子的夸赞:“那是。”把另一口锅里从上午就炖着的兔肉舀了一块出来尝尝味,已经极烂了。

抬头一看,就看到正眼巴巴瞅着的范诚阳,碗里的蛋羹都已经吃完了。鸡蛋羹这种食物,目前只有他喜欢,就连范诚旭也是拒绝的。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可也不怎么顶事,也就是饭量小的范诚阳还合适。

高媛把他的木碗洗干净了,又给他添了几块兔肉。范诚阳继续低头大吃,小脸上沾了许多油。

范诚旭在门口瞧得清楚,无奈地摇头。这个傻弟弟就知道吃,等饭上桌了,肯定就什么也吃不下了。

高媛把兔子肉用家里最大的那个大海碗盛了,一整只兔子呢,一个大海碗还要冒个高高的尖儿。

柴伐北没忍住,伸手捏了一块塞到了嘴里:“真好吃,娘炖了多久啊?”

高媛嗔道:“就这么等不及?我上午就炖上了,去接你们的时候,灶膛里还有热炭煨着呢。”

又炒了个大白菜,拿圆葱丝拌了木耳,一起摆上了桌。

馒头是在外头买的,还热乎着。再加上南瓜粥,满满地摆了一桌子,范诚阳果然吃不下去了,眼馋地看着兔肉就是不下桌。

“明天咱们炖鸡吃。”高媛摸摸他的头,小孩子眼大肚子小,这是没吃够,肚子却装不下了。

见他馋得可怜,拿他的专用小木碗又夹了几块好肉放在里头:“娘给阳哥儿留着,明天早上吃好不好?”

范诚阳满意了。

范诚旭在北关的时候被养成了食不言的良好习惯,如今早就被高媛破坏得一点儿都不剩。一家子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早就成了家里的常态,尤其是柴文道和柴伐北刚从青山书院回来,正是需要聊天的时候。

范诚旭对于青山书院很感兴趣,娘说了,到明年他也要去考的,提前一年了解书院的情况做好准备很重要。

和暴君一起的日子  娇纵  我靠美食成万元户穿书  饮鸩止伤  每日抽盲盒,咸鱼女主在六零躺赢  镇国龙帅  驸马她重生了 完结+番外  笨蛋美人每天强制修罗场  黑红流量爱上种田后  神交系武道  魔王勇者的不正确关系  都市解怨人  海納百川  惊蛰  反派师尊貌美如花[穿书]  桀驁儲君  嫡女重生一世繁华  不再沉默  我做你的药  借口  

热门小说推荐
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

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

关于大明,开局挖了朱元璋祖坟杨鸣穿越到了大明洪武三年。但是杨鸣只想回到现代社会。他放不下新婚的妻子和新买的大平层。系统提示只要被人杀死就能穿越回去。于是杨鸣开始了疯狂寻死之路。要想死的快,就要去谋反。杨鸣带人攻陷了凤阳,直接挖了朱元璋的祖坟。朱元璋咬牙切齿你造反的时候,为何不告官?杨鸣你造反的时候咋不告官?朱元璋勃然大怒!杨鸣拜见蓝玉。太子朱标要死了,你的下场很悲剧,不如我们直接反了吧!蓝玉惊恐万分。你还是做个人吧!燕王朱棣沉思良久,拍案而起杨兄言之有理,我马上起兵!杨鸣懵了我没想成功,我只想回家,你信吗?...

他心尖上的蝴蝶

他心尖上的蝴蝶

关于他心尖上的蝴蝶胡一蝶被亲生父亲卖到深山15年,她终于在被迫嫁给傻子的前夜九死一生逃出来,满怀期待寻亲,后发现亲生父母各自有了新家庭,而当年她被卖的钱竟然成了父亲迎娶继母的彩礼。她决心勇敢反击,手撕冷血父母的遮羞布,一路披荆斩棘,拿回属于她的一切,只为了当初救她于绝境的他,他的心门只为她敞开他对她说蝴蝶能飞出深山,也终究能飞过沧海。燕尾蝶象征着勇气和梦想的燕尾蝶是一种好战的蝶类,它可以对战比自己体型大十倍的鸟儿,并且对爱情忠贞不渝,奋不顾身。...

我一棍子下去,你可能会死

我一棍子下去,你可能会死

关于我一棍子下去,你可能会死穿越三年,金钟罩铁布衫儿大成,江湖到处浪。混江湖的,身体硬很重要。方平十三太保横练,刀枪不入,手里的武器是一根镔铁大棍,女侠们见了爱不释手。...

闺蜜同穿七零,嫁干部,养姐妹

闺蜜同穿七零,嫁干部,养姐妹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萩原研二的瞬息全宇宙

萩原研二的瞬息全宇宙

干邑听说组织里烧钱整了个没屁用的实验成果,大伙齐骂什么玩意的那种。他一听就喜欢,特意跑去拿来玩。那个实验员说拿着这个,做一件小概率事件,你就会去一个平行世界。干邑很认真的听进去了,扭头就翻墙去了警校。魔蝎小说...

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

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

本书简介避雷点总结在第一章有话说,或者直接看文案最下方本文将于2023319日入v,感谢大家支持正版文案在被红发抛弃在音乐之岛的一年后,uta在海边捡到一个溺水者。溺水者20岁的年纪,身上穿的衣服像是几十年前的版型,搜出来的贝利硬币也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式。照顾她的先生在见到男人长相后找出一张早已泛黄破损的悬赏令。黑炎格雷,恶魔果实能力者,四十年前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可惜还未等到和海贼王交手,便失踪在如今被称为新世界的这片海域中。  黑炎格雷,黑炎果实能力者,黑炎海贼团船长,也是知晓剧情的带系统穿越者。别人穿越剧情开始,直接和主角对线。他穿越,穿越到主线开始的五十多年前,跟谁对线?连海贼王都还是无名小卒的时候。但总归是穿越了嘛。本着来都来了的想法,他开始变强买船招揽船员,去找现在还年轻的原著老一辈刷好感度。好感度刷完了,他在系统帮助下秘密找到天月时,让对方‘啪’的一下把自己送到未来。格雷啊主线,我来了!于是,在黑炎格雷神秘失踪的四十年后,一张从东海秘密传来的悬赏令震惊了海军高层和新世界。海军四巨头回忆起那位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跑去当了海贼的前海军天才。某老爹某大妈某海贼王副船长想起骗吃骗喝骗感情,最后拍拍屁股连人带船带船员一起消失无踪的某人形天灾。某相对年龄尚小的红发啊,罗杰船长喝醉酒的时候和我们提起过,黑炎格雷,但这些完全不重要!为什么我女儿出现在他的悬赏令里啊! 避雷点1简介里,男主是带系统穿越者,知晓剧情,刚穿越那会儿针对性刷过主要角色(老一辈)的好感度,基本上海贼里老一辈的人都对他又爱又恨(无关爱情),未来剧情中会写一些回忆。2男主相当于某点已经功成名就的开挂男主,出场即满级(没人打得过),主要能力是黑色火焰,进而衍生其它能力。3是龙傲天男主功成名就环游世界的日常文,会养孩子,因为很有意思(主要是看过新剧场版,我实在太爱乌塔了,也爱asl)4男主无爱情线,有自己的船员(也就是说会有原创角色)5有的人会救,有的人不会救。6格雷会改变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会救人,他喜欢搞事也不甘于人下。原著剧情会改动很多很多,未来他甚至会和四皇都打一架,打赢了当唯一的海上皇帝。艾斯也可能会直接上黑炎的船,不会上白胡子的船,也不认白胡子当老爹。格雷是个很正统的,要干一番大事业的穿越者,而不是随波逐流,踩着剧情的节点把人救下来就行的工具人。他不在乎会不会让剧情脱离掌控,也不介意去抢别人的人。7暂时没想好,要是写到碰雷点,会补充。文案创建时间20221211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柚目有兮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