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5章 天罡剑宗入局(第1页)

妖王的腹中,就像是一个大型的火炉。

但凡被妖王吞入肚中之人,瞬间就被灰色妖雾腐蚀,很快就变成了一滩血水。

此刻的萧诺也进入到了极为关键的时刻。

止戈杵宛如一道雷霆权杖,其爆发出强大的力量,穿破了妖王的胃壁,刺入了妖王的妖骨……

旋即,千丝万缕的血气汇集在萧诺的头顶上空,凝聚成了一滴格外晶莹的妖王精血。

“这是……”

应尽欢的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

对方想干什么?

萧诺坐于止戈杵的前方,他望着应尽欢,只是冲她点了点头。

不等应尽欢多问,那滴由千万缕血气交汇而成的妖王精血受到了神秘力量的牵引一样,垂直的落向萧诺的眉心……

“妖王之血锻骨,狂暴之魂淬体……炼体大阵,开启!”

“嗡!”

霎时,以萧诺为中心,一道道古老的秘箓符痕迅速被点亮。

妖王精血直接坠入了萧诺眉心处,然后化为一缕缕的暗灰色兽纹蔓延开来。

“哗!”

下一秒钟,萧诺的身上顿时燃烧起了一片灼热的妖焰。

霸道的烈焰环抱而起,萧诺就像处于一座鼎炉当中,一股狂暴的力量在其体内涌动。

“呃啊……”

妖王精血入体的一瞬间,萧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块血肉都要被撕开,每一根血管仿佛都要爆裂,甚至每一根骨头都要粉碎了一样……

蔓延全身的剧痛,比第一次以一万九千头狂暴妖兽精血淬体的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

“稳住心神,催动《鸿蒙霸体诀》,不然的话,容易爆体而亡!”

塔灵那饶有郑重的声音传入萧诺的耳中。

萧诺没有丝毫犹豫,当即催动霸体神诀,一片青色的光芒就像飘散的绸缎般环绕在萧诺身外。

可即便如此,萧诺体内的狂暴力量也越来越紊乱。

“砰!”

一道灰色的光束猛然冲破了萧诺的身体,紧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

“嗡!”

“唰!”

眨眼间,十几道狂暴力量穿破了萧诺的躯体,就像一道道迸射出来的利剑。

而眼前这一幕把应尽欢看的冷汗直冒。

她张口道:“停下来!”

在没有专门法阵和术师的辅佐下,任何人把妖兽精血吸入自己体内,都是相当危险的行为。

把妖王精血导入身体中,更是在自取灭亡。

可对于应尽欢的制止,萧诺没有回应,其竭尽所能的催动着《鸿蒙霸体诀》,竭尽全力的压制着妖王精血中的狂暴灵能……

塔灵说过,妖王精血中蕴含的力量,一定会超过萧诺的承载极限。

即便如此,塔灵还是向萧诺提出了这个方法。

因为萧诺在以妖王精血淬体的过程中,青铜古体的力量是会越来越强的。

也就是说,萧诺所承载的极限,会越来越高。

只要萧诺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承受范围,便可以同当初青铜古体第一次进化一样,迈向成功。

踏路真恒  黑莲花穿成重生者后,彻底癫了  四合院:开局带着农场空间下乡  女富婆的第一神医  逍遥四合院,我有一座农场  综武之锦衣卫小旗  占有!顶级财阀夺二婚娇妻入怀  永久一滴血,我照样无敌于世!  北派中郎盗墓笔记  南明谍影  娶我嫡姐?行!退婚书给你我另嫁  那根稻草  这是星际,三世四夫怎么了?  我一个神豪,当渣男很合理吧  医毒狂妃路子野  撩她,勾她,前任弟弟蓄谋已久  三国:我的计谋模拟器  斗罗:从与朱竹清订下婚约开始  凡尘之罗刹鬼令  神秘老公,晚上见!  

热门小说推荐
我当捕快那些年

我当捕快那些年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宵小之辈有所震慑,让权贵之人有所忌惮,为沉冤者得雪,为弱小者仗剑,为天下开太平!微信sanguanyouzai。交流公众号三观犹在。...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引原修者

引原修者

关于引原修者误入传送阵,传至修仙世界。凡人之躯,驳杂灵根,却无畏前行,一路逆天改命至巅峰。传统情怀,无系统,不傻白。带你领略非凡仙途!...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