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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诩对陈宁道:“宁哥儿,你带着这孩子去配药吧,正好让她记一下服用方法。”
“嗯。”陈宁点点头,然后对小女孩道:“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余秋水连连点头。
他们离开后,屋子里就只剩下余婆婆和牧诩。
牧诩想问问她们的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自己能不能帮到些什么,于是便问余婆婆,“婆婆,那个小姑娘是您的亲生女儿吗,你们怎么会住在破庙里,家里没有其他人了吗?”
余婆婆摇摇头,“没其他人了,秋水她是我捡到的。”
她似乎是回忆起了什么事,语气怀念道:“当时我走着走着,突然听见河边草丛里有小孩的哭声,走进一看就瞧见了秋水。”
“其实一开始我是没想把她带回去养的,因为我自己也穷,收养她,也只能让她跟我一起过苦日子。”
“只是没想到,她抓住了我的手,那小小凉凉的手掌就紧紧握住我的手指。”她笑着道。
牧诩点点头,问道:“婆婆您贵姓?”
“我姓余。”余婆婆道。
“那小姑娘叫余秋水?”牧诩觉得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余婆婆笑得和蔼,“对啊,当初我在秋水河边捡到了她,所以就起名秋水。”
秋水河...牧诩皱着眉头,真的有点熟悉,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阿诩,药拿好了。”陈宁带着余秋水回来道。
牧诩回过神道:“好,我们先把她们送回去吧。”
或许是名字太常见了吧,他不再多想。
“嗯。”
在车上的时候,余秋水充满感激地询问道:“恩人,我应该去哪里给你做工?”
牧诩道:“先等你娘身体好起来吧,到时候来接你们。”
“好的,我明白了。”余秋水十分认真地点头道。
..
接下来几天牧诩和陈宁来城里买东西的时候都会去看一看余婆婆她们,顺便给她们带点东西。
见余婆婆身体好得差不多了,牧诩便提出明天接她们去做工。
他跟吴婶子租了一间房,还有她家的厨房,正好余婆婆跟小女孩可以帮匠人们烧烧饭,煮煮茶水。
第二天上午牧诩和陈宁驾车来的时候,她们都收拾好了。
余秋水和余婆婆特地换上了她们最干净的一套衣服,连小黄狗都洗过澡了,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吴婶子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她瞧见瘦小的余秋水时眼里满是怜惜,赶紧迎过去道:“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跟我来吧。”
小诩和宁哥儿和自己说这件事的时候,她就觉得一个十岁的小孩要靠乞讨为生实在是可怜,正好自己一个人住也无聊,多两个人也热闹些。
唯一让她不大高兴的就是,小诩非要给自己钱。
等她们安顿好之后,牧诩跟她们讲了要做的事情。
余秋水听完之后道:“恩人,我还能做别的,我可以搬木头,我力气可大了。”
说着她还搬起身边的一桶水,向牧诩展示自己的力气。
牧诩笑道:“确实挺大,不过那是匠人师傅的工作,你就帮你娘烧烧饭,端端茶水就好,没什么工作的时候可以去周边走走,其他工作等之后再给你安排。”
“好…”余秋水有些低落,她感觉自己并不能帮上恩人什么忙。
“你手受伤了吗?”牧诩一愣,他瞧见这小孩左手手心有一片红。
余婆婆解释道:“您是说她手心里这个吗,这是胎记从小就有。”
她将余秋水的左手摊开给牧诩看。
牧诩看到那胎记的形状一愣,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那是大概占了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胎记,很像一片枫叶。
他脑子有些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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