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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吧你,你没本事,那村里的通讯网络是哪个王八蛋在维护?还有那台不知道多少年的热机,是谁重新让它开动的?”
“我这都是自学的,没证,人家不认的。”
“没证就不是本事啦?我看你小子就是个怂货,好好的一个年轻小伙子,不娶妻生子,不是怂货就是太监。”周志云骂了一句,心里舒服了,又抽了一口,“来这儿几年了?”
林明心里默默算了一下,“快五年了!”
“五年也赚了不少了,赚够了就赶快给我滚回去,这破地方没什么希望。”
“嗯,我就是想在华都开个小店,现在钱差不多够了,是该回去了。”
周志云点了点头,望向黑暗中华都的方向,道,“华都是个好地方,景儿好,女人也漂亮,世人的梦之地,去那里好!既然要走,就赶紧走,这地方很快就不安全了。”
“周队,难道要出大事?”
“嗯。”迎着寒风,周志云狠狠吸了一口,“那些怪东西出现得越来越多了,仿佛杀之不绝,再这么下去,就我这几个人的小队,给它塞牙缝儿都不够的。”
“不是请了支援吗?”
“支援的警戒线最多也就划到山下的村子。我们在这雪山里一日找不到怪物的巢穴,部队就不会有大动作,现在怪物的数量几乎呈指数级增长,等到我们找到它们的巢穴,天知道那时会有多大的规模!”
“这么严重?”跟华国大多数的普通百姓一样,林明对这些守卫共和国的战士也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和信任,心里认定了只要有他们在,再大的困难也阻挡不了大华族前进的步伐,有他们在,天就塌不下来。所以,一直以来虽然看着他们不停地进出大雪山,林明却对他们的任务不是很关心。
想起那些邪门的怪物,周志云的脸色越发阴沉,手里的烟烧到烟屁股了也没有察觉,兀自狠狠地抽了一口,接着道,“这是我的推测,一旦那些怪物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肯定会翻过雪山,冲入山下的村子。所以,你要尽快走。”
周志云说着,扔掉手里的烟屁股,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存储卡,“这里面是我们这些天行动录的一些视频,你好好保管,半年后将它交给我在华都的一个朋友,她知道怎么处理这里面的东西。我那朋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卡里,你用读卡器打开就可以看到。”
“周队,我明白了,你要多保重!”
“谢了,我也希望事情不会像我想得那么糟!我不像你,我可是有老婆和孩子的。”周志云呵呵笑了起来,“好了,跟我们一起吃一顿,暖了身子,就赶紧下山!”
从磨盘山上下来,回到村子,已是凌晨三点。看着手里的存储卡,林明忍不住好奇,取来自己的二手平板电脑,将卡插了上去。
“靠!量子加密!”看着视频文件夹上的红绿蓝三色粒子,林明骂了一句,“算你狠!”
既然打不开视频,林明就点开另外唯一一个文件,只见上面就两行字,徐虹,手机号码**********。
“听起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林明略微一想,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徐虹二字,页面推荐的是一位很漂亮的女记者,“媒体爆料,这么老套的剧情?”
没扒到自己想要的八卦,想着明天还要上山带走自己精心挑选的一些石头,林明收拾了心情,装好存储卡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吃了碗酸溜面,林明提着一个帆布袋子再向磨盘山。五年前怀着失落的心情来到这西疆小镇,林明只是想找一个工资高点的工作,做了两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当地村民的手里看到一块晶莹剔透的白色石头,一问之下才知道这种白石,名叫雪钢石,因色白且硬如钢铁而得名,盛产于磨盘山,好看却没什么用,数量多,除非造型极为奇特也没什么收藏价值。
但林明却看中了这种石头,因为这种石头正是他苦求而不得极佳饰品原料,便宜、量大,硬度适中,对自己能力的适应性好。当天连夜他就赶到磨盘山,一看,大喜过望,整个磨盘山几乎遍地都是。大大小小的雪钢石挑了十块,第二天林明又返回镇里的住处,工作之余便开始打磨这些石头,制成了五色石,用金线串起来,当做手链挂在网上的小商铺售卖。半年下来,竟然卖出了一百多件,几乎相当于他工作一年的工资。
于是,第三年他便辞了工作,专门做这种小生意,同时为了采集好石料,他也从城镇搬了出来,到了这磨盘山下的小村庄。
林明的石料收集点位于磨盘山北侧山腰处,那里山势平缓便于运输。虽然磨盘山遍地都是雪钢石,但雪钢石本身也有品相,林明就挑选其中品相最好的石头堆放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慢慢集了一大堆。
看着眼前的石山,林明有些心疼。这些石头单靠个人能力显然是不可能全部带走了,如果真如周志云所说,这里将来会成为重灾区,那么将来再来这里搬石头显然也不合适。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快递等物流手段将这些石头托运回去,不过从这西部边陲,托运回华都运费也不是一个小数。
“不管了,先把这石头扛回小村再说!”说干就干,从小石头开始。
一上午,林明来来回回跑了五趟,扛回了大概三百斤雪钢石,在村头的小吃店吃了一个牛肉饭,休息了半个钟,他再度出发。
“明先生,又上山上采石头啊?”磨盘山脚下,林明碰见了村里的努尔大叔。
努尔家也是外地来的,不过却是西疆本地人,因为磨盘山下水草丰美,是养牦牛的好地方,就迁了过来。去年过年,林明还在他家喝过牦牛肉汤,那滋味儿就一个字,美!
“是的,大叔,这是怎么回事?”待走到近处,林明才发现努尔大叔身边的独轮车上躺着一具牦牛犊子的尸体。
“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死了。”努尔大叔笑了一下,脸上倒是没有多少心疼,“晚上过来喝汤,这小牛味道更美!”
林明伸手扒开小牛颈部的皮毛,看到一个手指粗细的洞口,不像是动物撕咬的伤口,反倒像是枪伤,“这只有一个伤口,不像是动物咬的。”
“是吗?”努尔一听,也凑过来细瞧,看了一会儿,惊奇道,“还真是。”
“会不会是有人狩猎?”
“狩猎?”努尔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既是狩猎,为何猎到了却又不拿走猎物?”
“那就是山上的战士不小心开枪打到了。你回去取了子弹,去部队可以领取赔偿。”
“算了算了,就一头小牛犊子,算得了什么!这快过年了,也该好好吃一顿了,你晚上记得过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想起牦牛汤的美味,林明嘴巴生津,也不作假,接受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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