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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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部分(第1页)

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阿巴斯家的男人不怕。

阿巴斯的爷爷苍老的像一尊化石,黝黑的脸爬满了皱纹,此刻正在船舱里抽着烟,眼睛望着满满的鱼舱发呆。这个年龄,黄沙已经埋到脖子根,梦想啥的早就扔到印尼爪哇岛了,余生的意义就是填饱肚子活下去。阿巴斯的爸爸在操纵着船舵,坚毅的面孔,黝黑的皮肤,孔武有力的四肢,这是个响当当的硬汉。阿巴斯的爸爸有个梦想,把家里的破船卖了,添一点钱,买个新的,铁家伙,马力大能远航的那种。

阿巴斯的老爸到华夏沿海造船厂去过一次,当时同村的一个土豪想买船,让村民给长长眼。看着一艘艘结实耐用的渔船,阿巴斯的老爸也眼馋啊!做梦都想弄一艘,就买华夏的,质量有保证。

“爸爸,你休息一下吧!我来开船。”阿巴斯对爸爸说道。

“阿巴斯,到甲板上把船锚固定一下,别被卷到海里了。”

“是的,爸爸。”

“外面风lang大,你要小心一些。”

“知道了。”

船摇晃的厉害,做为天生的水手,阿巴斯浑然不惧。阿巴斯出了船舱,来到甲板上,把一团被lang头冲散落的锚绳重新捆起来,固定在船的栏杆上。

岸上的灯火已经隐约能看得到了,阿巴斯很激动,不是想他老娘,而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他的相好,隔壁村的阿伊莎。

去年阿巴斯带着阿伊莎到阿布扎比逛了一圈,阿伊莎看上了一件象牙材质挂坠,非常的漂亮,可是阿巴斯囊中羞涩,只好忍痛割爱。看着阿伊莎恋恋不舍的表情,阿巴斯的心在滴血。现在阿巴斯攒够了钱,等上岸了就到阿布扎比把象牙挂坠买下来,给阿伊莎一个突然间的惊喜。

风lang很大,可是阿巴斯心里暖暖的,脸上也带着笑容。

阿巴斯扶着船头的栏杆,双手展开拥抱无尽的黑暗,一个lang头打来,阿巴斯全身就湿透了,但阿巴斯不在意,而是大声吼道:“阿伊莎,我的挚爱,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娶你进家门。”

阿巴斯的老爹无奈的笑了,心里有些苦涩,因为儿子从小就跟自己受苦。阿巴斯的老爹也很欣慰,因为儿子很懂事。

阿巴斯还在大声吼着他的爱情宣言呢,危险来临都没有发现。一条巨无霸白鲨以极快的速度在靠近阿巴斯家的小船,那硕大的个头比木船大了十倍不止。

轰隆一声巨响,阿巴斯家的木船就碎了,直勾勾的被巨鲨撞碎了。大白鲨的猛烈一撞何止万钧力道啊!阿巴斯家的破木船都有半个世纪的船龄了,早就不结实了。

白鲨张开巨口把鱼舱散落的鱼吃个精光,就连阿巴斯的爸爸和爷爷也被吞进肚子里了,整个过程毫无反抗之力。阿巴斯的爸爸和爷爷根本就没看到大白鲨的面目,走的很仓促。

不可否认,大白鲨是被鱼舱的腥味招引过来的。

阿巴斯跌落海中,当看到一个小山包一样的白色巨鲨时都吓懵了。

鲨鱼,怎么可以这么大,比地球上最大的蓝鲸的个头还大呢。阿巴斯虽然懵了,可是敢肯定看到的巨无霸家伙就是一条鲨鱼,锋利的牙齿在闪电的照耀下闪着寒光,巨大的嘴巴把一头非洲象牛吞了都不在话下,体表已经鳞化,一看就坚硬无比,两只眼睛分明带着人类的狡黠和睿智。

阿巴斯以前出海也遇到过鲨鱼,但是绝对没有这么大。小鲨鱼的话,阿巴斯还有和他一拼的实力,可是现在面对一只大怪兽级别的鲨鱼,除非超人来了,普通的人只有被虐的份。

白色巨鲨把船撞碎了还不罢休,疯了一般,张开巨口嘶吼,把木屑也吞到肚子里去了。

阿巴斯突然感觉到大腿传来一阵巨痛,用手一摸,有块木板插了进去,血水直往外冒。

就在阿巴斯挣扎的时候,大白鲨发现了他。那一刻四目相对,阿巴斯分明看到了死神。大白鲨不就是死神吗,海中的死神,霸王般的存在。

大白鲨的眼睛那叫一个大啊,阿巴斯钻进去都不是问题。

大白鲨很玩味的看着渺小的人类,然后慢慢的靠近,是在玩弄,或者是在研究。

阿巴斯忍着剧痛,一动也不敢动,直视大白鲨的两只眼睛。只是阿巴斯的眼神由初始的恐惧很快变成了仇恨。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大白鲨和阿巴斯对视五分钟,最后摇着尾巴离开了,可能是对人阿巴斯面对死亡浑然不惧大无畏精神的尊敬吧!

阿巴斯抱着一块木板艰难的朝岸边游去,可是风lang太大,真的很难游到岸啊!阿巴斯两眼一黑就晕了过去。

当阿巴斯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家里的床上。原来他是被风lang排到了海边捡回了一条命。

第九十一章 艾米娜公主号

阿巴斯告诉村民他看见了一条长达六十多米长的大白鲨,村民都笑话他,说他吓傻了,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鲨鱼呢。而且鱼类叫兽也说过,如今社会比较大的物种,比如恐龙,是不可能存活的。

从那以后阿巴斯多次出海想寻找大白鲨,和他决一死战,报仇雪恨。可是一次次无功而返,根本找不到大白鲨的下落。但阿巴斯没有放弃,他相信总有一天能和大白鲨再次相遇。

为了猎杀大白鲨,阿巴斯自己打造一把钢叉,就是手里拿的攥着的这根,霸道威猛。

只是,那么巨无霸的大白鲨,一根钢叉能干过人家?就是电动加特林扫射都不一定好使吧!除非用鱼雷导弹。屏幕上的大怪兽,哥斯拉,不就是被导弹干掉的吗。

二蛋朝阿巴斯的钢叉望了一眼,木头手柄长度差不多两米,铁桦材质,硬度高韧性大,由于经常握着,油亮油亮的。叉子黑黝黝的,锋利异常。阿巴斯光着膀子手持钢叉,怎么看怎么像野人啊!不得不承认,阿巴斯也是条响当当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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