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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的收获,可谓是非常之丰厚。
二十匹良马的价值,谷令君自然是知道的。即便是按照军功去兑换,依旧可以获得六七百两的赏银,且不说这些良马还是受过训练的军马。
军马和普通的良马可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接受过训练的良驹,可以配合骑士上阵杀敌,并且遇到战阵而不退,单凭这两点,他谷令君也是大赚了一笔。
作为一名优秀军人,战场杀敌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可是为了发财而杀人,这有些违背他做人的道德。
好在,这次的收获是因为救人而得来的,这也让谷令君拿的心安理得。
回程的路途可谓是一路坦途。
有了来时的经验,再加上有了马匹加持,他只用了四天的时间,便穿越了万古里的戈壁滩,进入了大褚境内。
安溪堡依旧矗立,只是今天堡寨里的军士却是迎来了一件大事。
对于这些身处边陲的大褚军士来说,能够亲眼目睹一位尖哨的诞生,绝对是他们军旅生涯的幸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三年里,这里晋升的第一位突袭尖哨。
一名刚刚入伍不久的军卒,只是进入大沙锅打了一次秋风,便成为了尖哨,这可让这些已经驻扎在此地不下三年的老卒们看得艳羡不已。
二十匹战马的收成,也是极为丰厚的。这意味着安溪堡中,可以再次出现十名尖哨。要知道,尖哨最值钱的装备便是战马。
“小谷,你这运气让我是羡慕的紧啊!”
“谷兄弟,这次你可是发了笔横财啊,你得请客!”
“请大家吃酒,你那皮甲还是俺借给你的!”
“请客……”
大家将谷令君围拢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不管在哪个世界,一起当兵的袍泽之间的关系,都是如此的亲如一家。
谷令君显然非常享受这种氛围,他毕竟是军人出身,在这种环境中才能如鱼得水。
“一百两,我出一百两,请咱们全堡寨的兄弟们吃酒!”
谷令君从人群中伸出一只手,里面一张崭新的银票随风摇曳。
一百两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一名士卒一年的饷银才不过十八两。
一众军士先是一愣,随即发出震天的呐喊声,接着有人一把抢过谷令君手中的银票,向着火头军的营房跑去。
此人一边跑还一边碎碎念着。
“有钱人就是牛……”
一百两可是真不少,火头营的辅兵从安西镇的集市上采买回来了十头黑毛猪、五只山羊,以及二十几坛火刀子。
既然是请客,就要有酒有肉,当然这之中也少不得会被火头营的辅兵贪污一些,不过这也无伤大雅,毕竟是请客嘛,咋地也得做到雨露均沾。
谷令君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二十匹战马,除去自己留了两匹,其它全部换成了军功。
都头魏程远也不小气,按照一匹战马四十两的赏银来结算了军功。扣除那架损毁的轻弩,同时又要来一架崭新的轻弩,谷令君此行共收益七百两白银。
七百两是个什么概念?
拿万安郡郡城来作为参照。
一座两进两出的宅子,位置靠近城中央,价格大概三百五十两左右。
一亩上等良田,价格大约在十五两左右。
一旦上等精白米,价格大约六钱左右。
综上所述,他谷令君完全可以当个家境殷实的小地主了。如果此时他想退伍,完全可以在万安郡郡城里买一座宅子,再买上二百亩良田,还能剩下不少银子。
当然,当一个吃喝不愁的小地主,可不是他谷令君的追求,他的志向,是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这么弘大的理想,这几百两的白银显然还是不够地。
堡寨里架起了十几口大锅,木柴烧的劈啪作响,翻滚的汤汁卷着油花飞溅到锅沿上。
十几头猪,杀出了近一千两百斤的猪肉,已经全部进入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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