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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时空,1986年7月10日上午,天气晴朗。
南都市歌舞团办公楼一楼西侧图书室十分安静,除了吊扇的“唰唰”声,再也没有别的杂音。
身高174左右,留着寸头、穿着白色短袖衬衫的孙小宝靠在南边临街的窗户边,看着街道上的自行车流和行人发呆。
对于这具年轻的身体,孙小宝很满意。
原时空的自己,是个有点发福的中年人,身高不到175,近视严重,稍微运动一下就气喘吁吁。
现在不一样了,青春年少,身上没有赘肉,再练练说不定能有肌肉块。身高方面,16岁就174了,以后还会长一些。脸也不错,棱角分明。
要说缺憾吧,就是不够正气,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现在看起来,就像蔫儿坏的中学生,表面沉默不语,背后爱蹿撮事儿、打小报告那种。
其实现在已经好多了,刚穿越那会儿,原身看起来更糟糕,阴沉得很。
他觉得,等自己完全长开了,可能就是《回家的诱惑中》凌潇肃和《流氓大亨》中吴启华的综合体,看上去就不像好人,但颜值挺高。
这年头的市政建设比较落后,水泥路面坑坑洼洼,尘土飞扬。街道两旁尽是两三层的楼房,偶尔有一两栋高楼。
还有一些区域正在建设,从规模上可以看出,等完工后,会有更多的高楼拔地而起。
街边到处是做生意的小贩,有的摆摊吆喝,有的蹬着三轮做着流动买卖。这些大部分都是个体户,按照报纸上的介绍,不少人靠着这些小买卖发了财,成了万元户。
上午行人不算多,大部分是闲的没事儿瞎逛的人。
如果等到下午或者晚上,会有许多穿着喇叭裤、蝙蝠衫的长发青年出现,他们骑着自行车、扛着录音机四处招摇,有时候还会找块空地跳起迪斯科,彼此之间还会斗舞,热闹非凡。
这些青年男女很少在上午出现,这会儿他们也许在补觉呢!
发了一会儿呆后,孙小宝走到桌边,摸了摸铝制的军用水壶,没那么烫了,赶紧拿出搪瓷茶缸,倒了一杯水喝了起来。
这水壶里面泡的是糖水,他喝这玩意儿的目的是给金手指充能。
“上班一周多了,该做点啥了。”一边喝着糖水,孙小宝一边想。喝了几口之后,他闭目养神,脑海里打开金手指,看起了视频。
来歌舞团报到后,他对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很满意。
工作上,他守着图书室,成天没啥事儿。
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从各办公室里收拢报刊杂志,而且不用天天去,一周一次就行。
至于李大明那儿,他也帮不上多少忙。李大明交待他,如果有写报告和材料的任务,照着模板抄就可以了,用不着仔细琢磨。
生活上,团里给他分配了一间单身宿舍,一个人住着非常舒坦,用不着和其他新人一样,只能挤在集体宿舍。
孙小宝的宿舍名义上是单间,实际上是一个小套间。这得感谢前任住户,人家用木墙把20平米的房间隔开,形成南北套间的格局。
北面书房兼卧室的窗户打开,还能看到对面文化公园里的湖面。就这布局,放在原时空,那叫湖景房。
当然,也有不太满意的事情。
首先是人际关系上他不太满意。
对于团里把他当摆设、小透明,把他闲置在图书室,孙小宝没有任何意见。相反,他觉得这样不错!
但这样清闲的工作岗位,加上优越的待遇,有些人看不惯,还搞出了一些流言蜚语。
有的人好打听,再加上孙小宝的母校就在本市,他的底子被人家扫听得清清楚楚。
知道这16岁的小家伙就是个样子货后,他身上的大学生光环黯淡了不少,还成了团里老油条调侃的对象。
在这种情况下,孙小宝理所当然地被排斥和孤立。
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人们遇到比自己强太多的人,一般不会有什么嫉妒的心思。但一些和自己差不多、甚至不如自己的人因为某些原因超越了自己,嫉妒之火会迅速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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