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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间的生物基本上都有护雏的本能。
人类崇尚其高贵、强大与美丽的巨龙因为盗贼对龙蛋的企图而在盛怒之下将城邦付之一炬的传说古来有之,而即便是被轻蔑贬低的虫豸,也有以自身肉体作为后代食粮作出终极牺牲的个体。
这是生物最基础的本能,个体会衰老与死亡,所以对传承了自己血脉的后代便会怀抱有期望和护佑的情感。只是就像其它本能一样,经由人类数千年演变的社会结构与文化放大和复杂化,它带来的影响远比荒野中的野兽更加庞大。
所谓纨绔子弟一词,利用父母一辈的权力与人脉欺行霸市的人自从人类出现王公贵族概念便一直如影随形。
这不过是太阳底下的又一件陈年旧事。
只是这次这位纨绔子弟不好女色不好财物,而喜欢享受鲜血与杀戮。
而他的长辈恰好是切斯特的领主。
剩下的故事发展其实不会太出任何富有见识阅历的人的预料,当亨利一行人将被痛打了一顿伤口已经开始愈合的狼人捆绑起来放在米提雅身上准备拉回去切斯特交差换钱的时候,一整个中队12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出现在了他们的前进路线上。
他们是迎接者,也是自家少爷的保镖,负责处理那些接了任务侥幸活下来的外来冒险者。
皇室将佣兵公会大多数分会收归国有而切斯特的因为帕尔尼拉影响没能位列其中本地贵族原本心怀不满,直到他们发现保留有旧式公会能吸引许多失业的底层冒险者前来。这些穷困潦倒又不为人知的冒险者即便在公会的全盛时期也是经常死在冷冰冰的荒野里无人收尸的存在,如今这种局面更是为他们特别的爱好创造了条件。
拉曼系的贵族都喜好狩猎。
这种传统源自古拉曼帝国时代的角斗喜好,在与强大野兽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贵族们能证明自己身为统治者的优越性、从身到心都是更高一级更优秀而出色的存在。
包括莫比加斯彼岸的西瓦利耶骑士国贵族都将以矛狩猎野猪甚至魔兽作为某种必修课程。
此时此刻这些坐在帝国战马背上的骑士们正手持着在与长矛宽大的放血叶片型矛刃平行处有凸起钢制两翼的特制猎矛,这类翼矛的别称便是“野猪矛”。它们凸起的两翼用来在矛尖捅穿顽强抵抗的野兽之后限位,避免对方顺着矛杆一路冲到使用者跟前造成杀伤。
而理所当然地。
它们用来对付那些陷入绝境疯狂抵抗胡乱挥剑的冒险者也很好用。
双方都仅需一眼对上便立刻明白了彼此的立场与处境。
正因为都是行家里手,所以骑士们才明白这件事多半没什么商讨余地——至少在其中一方付出惨重代价之前。
他们占据着人数与装备优势,但对方带着两个看起来没什么战斗力的小女生却可以在没有任何人挂彩的情况下抓住处于狼人状态下的自家少爷。
这可不是随便可见的底层佣兵。
帕德罗西帝国的骑士与西海岸的略有不同,虽说有许多人也是出身贵族,但骑士更像是一种军队中的职称。
初出茅庐的新人往往不配穿戴最重型的盔甲骑乘装甲战马,他们会配备轻甲与轻矛,充当斥候侦查的职责。有一部分还会充当步行骑士,用作达官贵人的护卫。而只有当资历累积到足够的水准,他们才会被允许穿着上全封闭式的板甲,手持骑枪乘坐战马冲锋。
而眼下在亨利一行面前的这12人当中,便有8人是这种仅着轻型半盔,胸甲与肩甲的轻装骑兵。
余下的4人也多是为了在山林间步行的需求舍弃了小腿与鞋甲之类的部件,戴的钢盔也不是全封闭式的,面部裸露而喉咙仅以锁甲保护。
只有为首的那一位骑士是真正算得上重武装的,而他在一眼辨别了状况之后立刻招呼着其余3名老练骑士一同下马,余下的8名轻骑则利用轻装机动性与猎矛的长度进行周旋袭扰。
单纯以骑兵的冲击力击溃亨利一行,其实是面对他们这种缺乏坐骑以及反骑兵武器、人数还占劣势的步兵的最佳选择。
但为什么他们不这么做?
因为贤者一行有人质。
在见到这群骑士过来的一瞬间亨利就伸手把粗大的麻绳捆在了狼人的脖子上,紧接着让米拉把麻绳的另一头固定在了米提雅的马鞍上,并且解开了之前用于避免狼人落马的固定带。
这一系列操作不过数秒时间,而透露出的意味已经足够震慑对方。
一旦他们试图强冲,洛安少女只需要让米提雅一蹬一冲,落马的狼人便会在绳套圈在脖子上的情况下被拖着跑直到勒死。
他们甚至不需要腾出人手来专门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因为对方的专业水平是足够的,所以用这样的动作语言便可以将威胁传达过去。
4名步行骑士以装备最好的队长站在最前面,而其余三人则利用未穿腿甲带来的相对灵活性作为替补组成了楔形阵。重装且戴有全封闭式头盔的骑士队长足以扛下许多攻击,而一旦对手的注意力被他吸引,身后的三人便可立即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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