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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两虎相争(第1页)

第三百章

这个青年胡人给王冲的感觉很不一样,其他年轻胡人看着自己最多是敌意,但这个人看自己就是憎恨了。

这决不仅仅是立场的问题,而是必然发生过什么过节。

但是王冲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过这个人。

上辈子在京师里,王冲并没有和胡人有过什么交集。不过,对于王冲来说,也并不是没有什么蛛丝蚂迹。

“昆吾训练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而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主动向我发难的胡人,在整个京城都是屈指可数。”

王冲心中念头电转,已经对这个胡人的身份有所猜想了。

无瑕理会那名青年胡人,王冲大步穿过去,走到了陈不让身边,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陈不让颈部按压、探测。

“……陈不让受了重伤,昏迷过去了。我们想把他运出去,但是被拦住了,一时也没敢乱动。”

高峰、聂岩在一旁边,神色惭色。

“我们是得到消息过来的。不过,对方好像是故意要等我们过来,把事情闹大的。等到我们到的时候,对方人数比我们更多。大家都吃了点亏。”

池韦思也在一边道,脸上一片青肿,显然也挨了打。

“公子小心,这个人我认得,他叫阿不同,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选一匹马驹陪伴,从小到大,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他们对待马,就像对人一样,所以马很能人性。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谁也驾驭不了。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这些人都不好对付!”

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

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

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

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

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

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而所得的费用,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

同时,同罗人也能征惯战。新出生的同罗人,吃的第一口食物,就是含血的生食。

七八岁左右,就要单独去狩猎野狼。

整个民族几乎都以战斗为荣,战死为荣!

而且同罗人也有一套专属于同罗人的战斗技巧和练功方法,这是数百数千年不断在战斗中磨励总结出来的,非同罗人不传。

所以同罗人的战斗力极强。

不过,尽管如此,同罗人的数量却不多。因为长年的战争,不断的出现在所有冲突和战斗的第一线,同罗人的死亡量很高。

整个同罗人精兵最多也只有三万人而已!

然而,仅仅是这三万人,就足以威震天下了。阿不思就成就了他的胡人大将军之位,成为朝堂上的胡人重臣,而同罗人也成就了他们的名声!

即便是庄家也对这些同罗骑兵畏敬三分!

这些人都是真正的战士!

“果然是他们!”

王冲听了庄正平的话,脑海中闪过一道念头。

他和阿不同没有交集。同罗人自成一体,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不止是自己,相信京师里的其他人,和他们也一样没有太大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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