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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洋狂妄自负大半生,心狠手辣远近闻名,从今往后柯桦身边的“软肋”越少越好。
天从蓝紫色变作黛青色,远处越来越朦胧,属于晚高峰的喧嚣弥漫到了这里。
那颂收回目光起身,把毯子搭在臂弯里,慢慢朝河边走。一步、两步、三步……直到脚尖悬在河岸边。
河对岸所有的东西都蒙了一层灰蒙蒙地雾气,他甚至看不清柯桦的脸。
大狗听见声响回头朝他叫了一声。那颂忙后退。
对岸,柯桦醒了,抻着懒腰坐直,先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水桶。
那颂很想笑。睡了一觉是觉得鱼能自己跑到水桶里去吗。
柯桦起身收起鱼竿,拎起桶,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大狗稀里哗啦游上岸,跟在柯桦后面往回走。
他们之间明明只隔着一条河,却像隔着一道坚实的壁垒。
穿过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大门的时候,身后传来又轻又快的脚步声,那颂屏住呼吸回头。
“……”
大狗叼着水桶跑到他面前,一双狗狗眼兴奋雀跃,尾巴打得身后的野草啪啪作响。
那颂蹲下,往水桶里看,什么都没有。
“什么意思?”他板着脸问大狗,手盖在大狗脑袋上,“拿他个破毛毯,还得追着要回去。”
大狗摇摇脑袋,摇掉头顶的手,叼着桶开始转圈追自己的尾巴。
大狗转第二圈,那颂看见了水桶外面的字。
水桶外壁写着一行字——给胖花和大橘办婚礼
那颂眼眶一热,泪滚过脸颊。前两天他干了一件大事——带着苏禹回柯桦的大学,把那几只柯桦常喂的流浪猫抓走了。柯桦只要回学校就能发现,他的宠物团消失近半。
今天来,原本是想带走大狗。
人他是带不走了,猫狗也带不走他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可是如果都带走,谁陪他。
那颂从大狗嘴里拿走水桶,“水桶我拿走了……自己还是个单身狗,就别管猫结不结婚了。”他转身转到一半,又扭头对坐在地上的大狗说:“看好他……敢脱单打断你俩的狗腿!算了,找吧,他那样,狗才喜欢。”
没人能阻止夕阳落下,就像没人能让满腔爱意和思念消失的干干净净,心思再深沉的人也只能让自己做到面无表情。
火车头上,柯桦眯眼望着西边渐渐昏暗的天。搭在膝盖的手里捏着一根微型录音笔,笔杆上沾着几根狗毛。
手落在大狗脑袋上。柯桦压压狗头,认真地问:“告诉他了吗?”
大狗歪头看他:“???”
录音笔按开,熟悉的声音响起:“水桶我拿走了……”
大狗立刻抬头看向果园大门的方向。它是条聪明的大狗,听声识人对它来说再简单不过。可是,这次出了问题,熟悉的声音它听了几十遍了,那个人却一直没出现。它不厌其烦,某人每听一遍,它就抬头朝大门方向再看一遍。
录音很快播放完,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漾出笑:“有恃无恐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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