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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完去欧洲的行程就这样定了下来。
时漓按部就班地上学。
周末日的早上,他会带乐乐一起去公园玩,那对老夫妇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很少会出来溜那只小博美。
周六早上,
小比熊绕着公园转了一圈,失望地回到时漓的脚旁。
少年正单耳戴着只蓝牙耳机,听着手机里播放的英语单词,蹲下来摸了摸没精打采的乐乐,绕着小比熊的下巴,“下午我们再来一趟?”
乐乐就好像听得懂一样,低低“呜”了一声,晃了晃尾巴。
下午,时漓再牵着乐乐来了一趟,还是没见到那对老夫妇,周日早上也没有,周日下午,第四次时,才见到那只被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小博美。
那位老婆婆拄着拐杖,狗绳被老爷爷牵着,小博美的小狗脑袋上,还用橡皮筋扎着一个小辫子。
两只小狗互相走在夜晚公园的小路上,晚风偶尔吹过来,凉快的时候,它们就会趴在草地上,互相依偎着。
“小漓呀,你有喜欢的人不?”
老婆婆突然问道。
他们坐在太阳伞下的一个圆桌前,这对老夫妇跟时漓挺久没见了,有记不清的担心一样,时不时问问时漓还有几天高考,学得怎么样,作业写完没呀,以后想去哪里读书,紧不紧张,要加油啊。
一堆问题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时漓都愣了一下,脸色霎时泛起粉,磕磕绊绊道,“没,没有。”他解释道,“学习太忙了,没有时间。”
老婆婆,“收到过那个没?”
时漓懵了一瞬,“什么?”
老爷爷在老婆婆身后乐呵呵地一字一句解释,“那个,那个情什么书勒!”
他年轻时就送过的东西。
时漓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实话,点点头,“有的。”他很紧张似的,说完之后就不说了。
作为小时候就爆火出圈的漓漓,长大后也因为这个一直成为了众人的视觉中心,尤其是,时漓本人长得还不难看,甚至比小时候更让人移不开眼了。
不止是在班上,在学校里都很出名。
高二他做学校的风检纪委时,站在校门口查看进出学生的校牌时,每天都得被塞好几封情书。
那个时候顾泽在读大一。
时漓高一的时候,他们还在读同一所高校,每天中午还有放学,班上就会有同学提醒时漓,说那个高三的男生又过来找你了。
顾泽一走,时漓独自一个人待着的时间大大增加,不止是情书,还收到了很多邀约。
时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受欢迎,每次拒绝时都格外地手足无措。
这种圈领地的狼一走,领地里没人再照看的小动物,被其他动物觊觎的场景在高三戛然而止。
好像所有人都知道高三生有多么忙碌,高考有多么重要,刷题、写试卷……的时间占比在时漓的生活里慢慢升高。
尤其是,小泽哥哥很优秀。
他考上了京市最好的大学,小时候就会多门外语,长大了对这些语言也依旧熟练,还因此做了特招生,大二就达到了去欧洲做交换生的资格。
偶尔还能从爸爸跟大哥的闲聊中听见,顾总今天又带他儿子出来谈合作了,估计大学一毕业就会跟大哥一样,慢慢接手家里的事业。
他们只差了两岁,
相差得却有那么、那么多。
明明读的是同一家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同一个初高中。
时漓想,他好像一直在努力地追赶对方的步伐,不知道为什么,也想自己变得更优秀一点,因为家里的人都很厉害,都很棒。
他也想更加用心地学习,考上最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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