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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江筠在园子里扎蜻蜓,忽然从门外探出一个小脑袋,梳着双髻,一双滴溜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娘亲~」
江筠闻声,立即红了眼眶,放下手中的小玩意儿,奔了过去。
小郡主还不到四岁,人都不认识几个,却在他怀里哭成了一个小泪人,到底是骨肉情深。
小郡主的奶娘跟在后面,正在跟张嬤嬤解释。
「郡主天天哭闹着要娘亲,这两天没王爷镇着,连饭都不肯吃了,奴婢看着心里急啊,便带郡主过来了,求嬤嬤睁只眼闭只眼罢。」
张嬤嬤平日里心狠手辣,可也是做过奶娘的人,很能体谅对方的心情,点了点头,说「一刻钟,不能再多了,要是让殿下回来发现了,后果不是你我可以承担的。」
小郡主的奶娘赶紧欣喜地应下。
孙然以前见过几次小郡主,但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却是第一次,不自觉地就多打量了几眼这个漂亮得跟个瓷娃娃似的小丫头。这一细看,却是吓了他一跳,这丫头分明就是个缩小版的苏公子啊!瞧瞧这钟灵毓秀的桃花眼,这不点而朱的樱桃嘴,过几年婴儿肥下去了,肯定还有个小巧玲瓏的尖下巴,活脱脱的美人胚子。要不是确定苏公子当年没有跟江筠在一起,而且寧王也不可能让江筠生下别人的孩子,他一定会把小郡主当成苏公子的种。其实,仔细比较一下,寧王跟苏公子确有几分相像,两人皆是五官精致俊美至极的美男子,只不过寧王妖冶邪戾,苏公子端芳高华,二人气质截然不同,又从未同时出现过,倒叫人一时不觉相像。
小丫头哭得差不多,注意到他的目光,眨了眨美丽的眼睛,流露出几分警惕来。「娘亲,这个叔叔是谁啊?以前的飞鸟叔叔呢?」
江筠摇摇头,「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他只认识两个人,一个是怀中可爱的茉茉,一个是总是欺负他的男人。
小郡主亲亲江筠,然后对孙然说,「叔叔,你不要带娘亲走,好不好。前段日子,父王说娘亲跟飞鸟叔叔跑了,不要茉茉了,茉茉好伤心,好难过的。」
不等孙然说话,江筠却抢先开口了,「茉茉乖,我最爱茉茉了,死都不会离开茉茉。」
一刻钟到得很快,小郡主走前江筠把他这阵子扎的小虫都送给了她,但是张嬤嬤担心会被寧王发现小郡主偷见江夫人,便让小郡主的奶娘趁小郡主睡觉时将那些草扎的小虫全烧掉。
奶娘处理得很利落,却落下了小郡主怀里藏的那只缺了半个翅膀的小蜻蜓。
寧王回府,第一个急着看的就是他这来之不易的宝贝闺女,正是因为太宝贝了,所以才不让人家母女团聚。现在的江筠既是个能生孩子、能產奶的怪物,又是个精神错乱、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疯子,当个泄欲的性奴或者生育的工具倒是不错,当他女儿的母妃?笑话,他又不是也疯了。等茉茉再长大点,就能体会他这个作父王的苦心了,被人家戳着脊梁骨说你有个疯子娘的滋味,他尝过就够了,没必要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再尝一回。
可惜事与愿违,看到茉茉藏在枕头下的小蜻蜓时,寧王就知道在他出府的这些时日,有人背着他搞小动作了。寧王生气了,他首先把茉茉的奶娘叫到了外面,一把掐死,然后通知暗卫重新给茉茉换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奶娘。夜幕降临时,寧王去了个园,张嬤嬤见他面色不善,立马跪下来请罪。她是寧王的奶娘,是看着寧王长大,对寧王比寧王的亲娘还好的人,寧王没怎么惩罚她,只罚了她一年的俸禄。而对于孙然,寧王第一反应是杀,因为通过这件事,足矣证明这个手下并非完全听命于自己,但是转念一想,孙然这个人很有点意思,留着还有用,便饶了孙然一条命,只是把他扔到王府刑室,给新人练练手,不过如此一番伺候下来,孙然半条命肯定是没了,算是给他长点教训。
至于一看到怒气冲冲的寧王就已经吓得不轻的江筠,寧王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他,狞笑着走过来,一把拽过他的头发,把他抡到地上,踩着他的头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没有本王的允许,不准碰本王的郡主!你只要负责生孩子就可以了,至于养孩子的事情,不用你淡操心,你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呢?你要是真闲得厉害,不如给你找点别的事情,嗯?」
说着寧王松开了脚,把江筠打横抱了起来,抬脚大步往外走,江筠在他怀里死命挣扎。
「不,我不要去那个地方,我不去!」
寧王把江筠抱回来时已经是第十一天后的下午了,江筠整个人更不对劲了,脸色白得跟纸似的,脸上满是泪痕,嘴唇被咬得稀烂,上面全是干涸的血跡,眼神简直空洞得可怕。把袍子一解,那骨瘦如柴的身闆上哪还有一块好肉?每一寸肌肤仿佛都在控诉他们遭到了怎样非人的虐待。更触目惊心的是江筠的手和下身,十根指骨根根都被敲碎,再也不能灵巧地运动,扎出那些栩栩如生的小虫子了。
下身更是狼狈不堪——以前就被药物改造成小巧光洁模样的性器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发泄胀成了可怖的絳紫色,可能以后都不能正常勃起了,后庭化着脓,脓水混着血水、精液以及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液体淌了满腿,隐约地似乎还掺着软体动物的残肢;而在男性性征和后庭之间,居然又多出了一张粉红的小口,粉嫩嫩的,它也被蹂躪过几次,闪着一片水光,不时还往外汩出白浊。
寧王瀲灩无比的桃花眼下难得地出现了大片青紫,张嬤嬤心疼地给他端来补汤,又熟稔地为他按摩太阳穴。
这次,孙然并不在场,他的现状比江筠好不了太多,还在床上瘫着呢。张嬤嬤要伺候她的宝贝殿下,给江筠清洁上药的是府里专门的秘医霍。
秘医霍花了差不多整整一个下午才把江筠收拾妥当,清理了满满一盆黑红白交杂的秽物。一边清理,他一边惊叹,不可思议啊不可思议,世间竟有如此神奇之事!
寧王轻笑,「他大宋第一名将睿王赵承志,本来就是一个时代的传奇。四岁控群狼,八岁能射虎,十二岁徒手打死熊瞎子,十四岁子承父业袭睿亲王爵成为宋国最年轻的小将军,从此纵横疆场十年未有败绩,威镇诸国。明明是皇长孙,深受太后喜爱,又手握重兵,兼得万民景仰,废帝自立不过朝夕之事,可他赵承志却偏要不爱江山爱美人,为了个罪臣之子白白葬送自己的帝王霸业,也是有够神奇的。」
秘医霍抚了抚自己的山羊胡,「传言道,赵承志的蛮族阿妈是人和狼所生的孩子,从小便与野狼生活在一起,将近十岁才被生身父亲找回祁顏部落。宋国皇室因此嫌弃此女血统,奈何皇长子寧愿捨弃太子之位镇守边疆永不回京也要娶此女为妻。这个人用情至深,应该是遗传其父吧,而两次服用孕果成功转变体质,或与他母族血统有关。」
寧王笑言,「若有这等奇事,本王倒真想去漠北开拓开拓疆域了,顺便掳几个狼血后人回来给本王开枝散叶。可惜,母后走前就只留下两颗孕果,被本王一生气,全用他身上了。」
说到这,寧王不免有点后悔,作为皇族,他不可能不看重子嗣问题,孩子,当然是越多越好!他幼时被他那疯子母后误服过孕果,尽管及时催吐了出来,但还是大大影响了他成年后的精子活跃度,以致在活捉赵承志之前,他虽坐拥三千佳丽,却无一人为他诞下子嗣。因此,赵承志是目前唯一一个能为他繁衍后代的人。然而变成江筠的赵承志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都太糟糕了,即使天天用人参养着,也活不过年,注定没办法给他多生几个孩子。可是他却因一时冲动,把仅剩的一颗孕果也用在这个快要报废的玩物上了,叫他如何不后悔!
不过回味一下江筠新生出来的那张小嘴,寧王觉得也不是很亏,只要想想就快硬了,那个新器官发育得很完美,花瓣花心花径花膜花室一应俱全,十分招人喜爱,让人流连忘返,而且肯定也具备生育功能,他只要前后都播种,大有可能一次抱俩,提高一倍的生育效率。
寧王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却不过是剃头担子一头热,继六年前他把好端端的赵承志折磨成傻呆呆的江筠之后,他再一次把人家玩坏了,而且这次坏得更彻底了。江筠以前好歹会笑会哭,冷了知道添衣,饿了知道要吃,认识寧王和德馨,而且还晓得主动勾引寧王;现在除了会睁眼喘气别的就什么都不会了,连排泄都要人估算着时间伺候他去,否则他一定弄在床上。
寧王急了,这么下去他不仅抱不上儿子,连下半身的性福都要跟着完蛋了。迫不得已,他只好抱着掌上明珠来见这个疯子妈,最开始的时候,江筠对小郡主可怜兮兮的叫娘亲依旧没什么反应,但寧王天天带着小郡主来磨,做足了充分的打持久战的准备,三天不行,就五天,五天不行就七天,如此又过了一个多月,江筠竟然有了起色,慢慢开始回应小郡主,尽管反应还是有些迟钝,但已经会抱着小郡主叫茉茉了,寧王见状,趁胜追击,索性就让女儿留在个园陪江筠。
【画外音】
「宋国」这是一个跟歷史上的北宋差不多的国家,同样的富庶繁华,又同样被强敌环伺,不过因为有我们的大将军,这个宋国的军事力量要强很多,但是疆域比北宋还小,不包括陕西、四川、贵州、广西等地。都城在汴京,皇族姓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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