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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大伯,朱平安就继续伏案用功,一直到日薄西山才伸了个懒腰停下来,放眼窗外,只见西边天空一片通红,夕阳宛如怀春的少女,胭脂红的脸上透出几分娇羞,远远躲在西山顶上遮住大半张脸,依恋地望着可爱的人间。
朱平安将书桌收拾了下,洗了把脸便出门吃晚餐去了。
客栈的饭食这些天都吃腻了,朱平安出了客栈漫无目的的沿街寻找吸引自己的小吃店。
做为一个吃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绝对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应天是出了名的小吃多,没用走多远,朱平安便物色到了一家饭馆,装修的还可以,食客也不少。店伙计给朱平安推荐了他们店里的招牌吃食—鸡汁煮干丝,朱平安就是冲着这道吃食来的,自然不会拒绝。
鸡汁煮干丝是一道极为考验刀工的吃食,豆腐丝、笋丝、口蘑丝、木耳丝、银鱼丝、紫菜丝、蛋皮丝、鸡丝,刀工要求都极为精细,再配上店家特制的调味料,青菜以及虾仁等,看上去色香味俱全。
等店伙计将朱平安的那份鸡汁煮干丝端上来后,朱平安便迫不及待的伸筷子夹了一口,靠近唇边吹了吹,便放入口中。顿时一股香味直击味蕾,多种佐料的鲜香味经过烹调,复合到豆腐干丝里,吃起来爽口开胃,异常珍美,百食不厌。
吃到收尾的时候,便听到门外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声,有点醉音。
“朱兄,真是巧啊。咦,好香啊,若不是凑巧发现,朱兄又要独吞美食了。”
这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朱平安抬头便看到胖子薛驰脚步蹒跚的过来了,那张胖脸红扑扑的,大约是喝多了。
胖子有些闪躲,似乎在躲着什么人。
很快就知道胖子在躲谁了。
“喂,你这死胖子,站住,跑什么跑。”一个穿着艳丽略显风尘气的女子从后面追了过来,在胖子薛驰还未进店的时候,便追上了胖子薛驰。
“跑,我哪里跑了,只不过是走的快些罢了。”胖子薛驰哪怕是喝了点,也充分发挥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秉性。
“好好好,冤家,当你没跑行了吧,你昨晚答应人家什么来的,不是要把人家纳回家的吗。”艳丽女子挡在胖子薛驰面前,伸出手拉住胖子挂在脖子上的金锁,香气如兰的问道。
呃
朱平安认出拦着胖子的女人来了,就是前些天胖子在街边调戏被人家姘头追了两条街的那个艳丽女子,看样子,胖子是终于勾搭上了,似乎还是上了全垒打。
也是,在古代和现代也都一样,富二代泡妞总是轻而易举,在古代,胖子算是标准的富二代了。即便胖子曾经吹嘘他阅遍亳州逍遥窟是夸大,但至少也是有经验的,又有钱又有经验,所以胖子才能够得手。
不过似乎是胖子在上手前给人家许诺了要纳其为妾吧,现在看来是没有兑现,才被人家堵在街上。
嗯,或许会好奇古代为何女子可以这般在街上拦截男子,古代那么封建,女子的声誉尤为重要、要是哪家的女子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认为是不检点什麽的,笑不露齿,走路要低着头,以此为美。为何这艳丽女子可以拦截胖子呢?其实道理也简单,这艳丽女子是风尘女子,混古代娱乐圈的,声誉啊检点啊,她们是不当回事的,或许还乐见其成,就像现代的女明星还找点绯闻扩大影响呢。
“我偷吃了人家的饭已经很过分了,难道还要把人家的锅也端走?”
这一刻胖子俨然一片高山景行、厚德载物的赤子之心,浑身都是高风亮节,完全是认真的为艳丽女子姘头考虑的样子,话语间那叫一个大义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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