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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天生猛将(第1页)

要到好一会儿以后,阿飞惊魂方定,通过一连串的分析和脑补,才勉强得出了比较靠谱的结论:身为大将,不光个人能打,还得能排兵布阵、领兵作战哪,所以象史义这号猛人会在史书上籍籍无名,也就顺理成章了。记得《魏书》里曾经提到过一个鲍出,也是很猛,但一直就没做官,所以只是作为孝子的典范被记了寥寥数笔而已。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历史因为阿飞的穿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蝴蝶效应。说不定在别的平行时空中,这位史义就是员名垂青史的猛将兄,只是在这个时空,要不是阿飞到来掺和了一下,说不定他就在这回海难里淹死啦,故而其名不彰。

不管怎么说,史义确实猛到了几乎荒诞的地步,阿飞这才明白自己刚才觉得他很危险,想要离远一点儿,确实是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不过这史义对自己倒还算温和,或者不如说,竟然有点儿文质彬彬的,不似个大老粗――也对,他不但有名还有字,应该不是普通老百姓,说不定也是位士人老爷了。

阿飞下定决心,暂且就抱紧这位猛将兄史爷的大腿吧。要想太平地活下去,顺顺当当前往北海,那非得紧贴着史爷,请他做免费保镖不可。

他前前后后想了很多,史义倒似乎没怎么太关注他,只是轻轻挠头,略显懊悔:“应该先留下一个,问问此处究为何地,附近可有村庄、城镇……”

沙滩上除了阿飞和史义幸存,果然就没有活人了――本来还应该有一个,可怜几分钟前刚被匪徒给扎了个透心凉。

阿飞和史义聊了一阵子,再次相谈甚欢。好歹阿飞上一世是伺候过领导的,这一世又给人为奴了好几年,别的本领还则罢了,这投人所好不露馅儿,拍人马屁不显谄媚的技能,相信已臻化境,当世罕有其匹――当然啦,举凡李林甫、蔡公相、严阁老、和中堂的光辉事迹,这时代也只有他一个人用心揣摩过……

所以很快的,史义就几乎把这位“杨公子”引为了平生罕见的知己。阿飞趁机想拜史义为师学武功,史义笑着捏了捏他的肩膀:“你我一见如故,平辈论交,说什么拜师?不过我看杨兄你这体格,似乎少年时饮食不佳,筋骨略虚……”

阿飞心说吃了十几年的野菜了,能长成现在这样而不是佝偻着如同侏儒,我就已经很不易啦,顺嘴扯谎道:“呃,这个……杨某少年时候有些挑食。”

一般认为,古人身高都比现代人要矮,其实这是个误解。基于饮食习惯、质量问题,古人两级分化比较严重,确实平均指数不如现代人,普通农民,一般也就一米五上下,甚至还有发育完了还不足一米四的。可是有钱人吃得比较好,就有不少是高身量――吕布高一丈,关羽高九尺之类的,当然是小说家语啦,史书上有记载的,刘备身高七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七三左右,诸葛亮七尺七寸,将近一米八了,最惊人是程昱八尺三寸,竟然快一米九五了!

就阿飞在此世见到过的有钱人,氏伊将近一米七,氏勋已经一米七了,倘若不死,估计还会长个儿。至于自己这具躯体,说也奇怪,爹妈都才一米四几,也就隔壁老王高一点儿,一米六出头,他刚穿过来的时候,实岁十二,也才一米二左右,跑氏家吃了几年半饱的饭,如今实岁才十五,竟然突突地就直奔七尺,也就是一米六多去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后世魂魄的影响呢,还是跟隔壁老王有什么关系……

而他面前这个史义,身量就不低,估摸着得有一米七七、一米七八的样子。

“武艺到了某的这般境界,既有后天勤练,也靠天赋膂力,”史义安慰他,“某可以指点杨兄几招,即便不能临阵杀敌,也可强健筋骨,弥补先天的不足。不知杨兄可曾练过么?”

阿飞讪笑道:“练过些花拳绣腿而已。”

“花拳绣腿?”史义哈哈一乐,“此喻甚是有趣――不过咱们还是先去寻个村镇吧,弄清楚此地究竟是何方为好。”

两人各捡了一把环首刀来防身,然后就朝着那六名匪徒来时的方向,朝内陆行去。一路上经过种种不动声色、拐弯抹脚的套问,阿飞才知道,这位史义本是青州乐安国人,少年时迁居辽东,此番往朝鲜访友,顺道出海,欲回故乡去祭祖。他套了半天的话,终于基本确定了史义跟氏家毫无关系,甚至连在街面儿上都从来没有撞见过氏家的人,这才终于一块石头放心落地。

二人走到正午时分,终于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经过询问,原来此地恰在辽东半岛的最南端,隔海相望,便是东莱。根据阿飞前一世的知识,应该在旅顺、大连附近。

村民们指点,从此处沿着海岸往东北方向走去,大约半日的路程,便可抵达沓氏县城,那里有港有船,乘船可到东莱。

阿飞把包袱里那些才顺到的铜钱掏出来,仔细数了数,共有普通五铢三十七枚,当五十的大泉十枚,总计五百三十七钱。这时代货币经济还不发达,尤其偏远地区,还习惯以货易货,所以单论货币的购买力算是比较强的,虽然近年来天灾**不断,粮食价钱翻倍地往上飚,阿飞就记得去年大半个幽州都歉收,一石谷涨价到两千钱,好在今年又有所回落。估摸着这五百多钱让他们两人吃几顿粗劣的干饭,再乘一趟海船,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当然还难免有些额外的开销,因为两人身上的衣物早就被海水泡烂,又被桅杆、碎木什么的给划得满是口子,这个样子完全没法儿见人。阿飞包袱里倒是还有一套替换衣服,史义的行李可是彻底地归了海洋。所以来到沓氏县城以后,阿飞先花四十钱给史义买了一套还算干净的旧短衣。

史义朝他抱拳:“杨兄高义,他日必百倍还报!”阿飞心说反正这钱也不是我自己的,我只是借花献佛而已,嘴里却谦让说:“你我投契,何必言谢?杨某年未及冠,史兄不可再言杨兄如何,且呼某的名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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