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是新来的?”斯卡疑惑的看着她。
钟晴点点头。
“第一次上班?”
钟晴依旧点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工作人员给他送来了一瓶水,斯卡想也没想就将水放在了钟晴的手里。
钟晴疑惑的看着他问:“你不喝吗?为什么要给我呢?”
斯卡的嘴角再次弯了弯,笑道:“你是女士,应该优先的。”
钟晴愣住。
是啊,女士优先,她怎么忘记了自己的这个特权?可是现在的男人有多少人知道这个道理呢?毕竟女性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你真好,未来的你一定会是一个大明星的。”钟晴扬起嘴角,仿佛看到了很多年的他。
斯卡饶有趣味的笑了起来,问:“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
钟晴摇摇头说:“没有,但是我知道人品好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而且你看你的名字里边有斯卡两个字,现在不是有个奖项叫奥斯卡金奖吗?”
斯卡被他这句话逗得整个人都飞了起来,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这么开心,这么放松了。
“好啊,那就借你吉言了。”
钟晴裂开嘴看着他:“没有没有,我是觉得你人好,既然你以后会得奥斯卡金奖,能不能先帮我签个名呢?”
正说着话的时候,那个女人突然间就闯了进来,拦在了钟晴的面前,义正言辞地看着她:“喂,你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规矩啊?你们公司有没有教你不可以跟艺人说话?更不可以问艺人签名吗?”
钟晴呆住。
为什么还有这样的规矩?难道艺人就不该有自己的自由吗,艺人就不是人吗,他们就不应该交朋友,有自己的生活圈吗?
“苗苗。”斯卡叫了女人一眼,然后就谎称自己饿了要吃水果,女人愤愤的看了钟晴一眼后,才扭着大桶腰走了出去。
“给我吧!”斯卡朝她伸出手。
钟晴张开了大大的嘴巴,看着他。
斯卡挑眉说道:“笔,你不是问我要签名吗?不给我笔,我怎么签名呢?”
钟晴嘿嘿一笑,然后就往自己全身上下搜索了一番,该死,她竟然忘记带笔了。
她环顾了四周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带笔的人,她急忙走出摄影棚,终于将视线锁定在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身上。
她友好的走过去,在那个男人身边礼貌地问:“您好,可以将您的笔借给我用一下吗?”
男人几乎是连头也没有抬,就将笔递给了她,钟晴说了一声谢谢就跑着回去,此时的她心情无比的舒畅。
斯卡接过她的笔,就在她的背上,大大方方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笑眯眯的问她:“这支笔你是从哪里借过来的呢?”
钟晴摇摇头:“不知道,就是一个戴着帽子的先生给我的。”
斯卡挑眉,笑了笑说:“你这女生真有趣,戴帽子的那个人是导演,他一向比较高冷,不过你能在他手中问到笔,也是你的本事。”
钟晴狐疑的看着他,导演高冷,没感觉到啊!
还是因为他是一个演员,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错觉。
毕竟有的时候导演高冷,也更能说明他的人设更完美。
钟晴过去还笔的时候,导演突然叫住了拍戏的人,拿着呼叫机看着她:“咔咔咔咔咔,你谁呀你?你怎么进来的?场外场外去哪里了?”
“是出版社的,来帮斯卡拍几组照片。”导演旁边的一个男人帮忙解释。
钟晴尴尬的笑了笑,急忙将笔恭敬的放在了他的手里。
“嗯,既然是出版社的,那就不要随便乱跑了,这里可是拍戏现场,不是你的摄影棚。”导演义正言辞地看了她一眼,钟晴急忙点头,然后他又抬头看了钟晴一眼,眼咕噜转了一圈,抬头说:“去去去,把那个斯卡叫过来。”
两分钟不到,斯卡就从摄影师里缓缓走了过来,钟晴冲他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就悄悄往摄影棚走去。
斯卡看到她的时候,眼睛是眯起来的,想不到这个小女生竟然是自己的幸运星,他已经好久都没有拍照戏,这才一会儿功夫就接到了信。
“阿真,我们以后还会再来这里吗?”钟晴将三脚架收拾好,抬起眸子期待的看着阿真。
阿真鄙视的看着她说:“放下你那些小心思。”
契婚宝贝 诸神殿 总裁,宠妻请节制 长生之后有了女儿 护国神帅 波风水门的猪队友 穿到七零,我嫁全村最有钱的男人 我的小师姐有毒 宏愿行 我的相公是剑客 重生后跟毒舌总裁联手了 易孕体质曝光,舒秘书一胎三宝 重生贵女倾天下 野玫瑰 我重生了八万次 时光,时光 大佬是朵白莲花(快穿) 狂莽之灾 宁暖暖薄时衍 鸿煊黎明
兰溪倒霉催的被金手指给砸晕了,醒来后得知因为灵魂不全,只有一个月的活头了。死后做了阿飘,飘了五年。没想到又被系统给绑定,于是开启了快穿做任务,顺便补全灵魂之旅。...
关于这福气,我要了一觉醒来,苏四儿(苏月眠)发现自己躺在古代的茅草屋,下午就要卖身为奴,这日子还能过下去?给肉吃,给衣穿,给钱花,古代的人口中介也太好了,这是卖身为奴的人配有的待遇吗?后来她才发现大衍朝的等级秩序与福气有关。人说,物极必反,一路走来,她充分体验到福气的背后尽是秘密,世界的运转与芸芸众生相互牵引,她自以为的正义这一刻瓦解了,但她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但有三个人会让人刻骨铭心,苏四儿遇到了,也错过了,但她不悔。...
关于娇妻日常耍无赖,七零军官强势爱(年代军婚双洁打脸甜宠奉子成婚追妻火葬场)49岁的唐宁躺在病床上,她这一生啊虽说守了大半辈子的活寡,但她还是感谢老天在她结婚前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她倾尽一生把她老公宋振兴扶上高位,儿子也培养成最年轻得骨干前途一片光明。本以为可以安心西去,谁知在她的好儿子亲手拔掉她氧气管时才知道,她亲手培养起来的好大儿居然是渣男贱女之子,而她的亲生儿子竟是那个毁了容还被戳瞎眼睛爆尸边街的乞丐?一朝重生回到1978年。这一世她只想找到亲生儿子吃香的喝辣的顺便收拾一下渣男贱女,谁知却招惹上了前世的死对头。某位浑不羁的军官你未婚带娃难嫁,我不婚不育难娶,而且咱俩名字很配民惟邦本固邦宁,不如咱俩凑和搭个伙?只是结婚后,她这儿子怎么越长越像萧民惟呢?...
...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