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一章 敲门(第1页)

对关中学子来说,黄馍馍自然也是好的,可要是能有肉,必定更好。

除却黄馍馍,她准备也做些羊肉馒头。

时下羊肉价贵,比起猪肉、牛肉馒头,也更拿得出手。

宋妙取了各色食材出来,将羊腿、猪腿肉俱分为两半,一半切成指盖大的小块,一半剁成肉糜,又把胡萝卜切短丝,胡葱同小葱切小段。

等样样备好了,她却不着急拌馅,只切了一点肥猪肉下来和姜一起炼猪油,就着猪油锅下了一半处理好的羊肉和猪肉。

肉一入锅,猛火香煎,那香味根本无处躲。

厨子不偷,五谷不丰。

宋妙一边煎一边调味,才下了盐,就被那香味激得忍不住拿锅铲挑了一块羊肉出来,用筷子搛了去尝,只觉肉给油爆得刚刚好,肥瘦也好,外皮半焦,里头柔嫩,一往下咬,肉汁就在嘴里爆开,实在香得厉害,不禁又尝了一块猪肉。

这回吃到的这块猪肉却很瘦,但又因为瘦,煎得更焦香,竟有了一点带脆感的外壳。

宋妙吃得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这样好的肉,本味就已经很香,此时要是能用紫苏叶子或是极嫩的菘菜叶子一裹,能吃蒜的加两小片蒜,配点腌酸萝卜……

肉汁香、油脂香,萝卜酸、蒜片辣,俱都解腻,紫苏、菘菜叶子一个奇香,一个脆嫩,若不是此时她的荷包实在买不起胡椒,能再有一点胡椒提味的话……

宋妙不敢再想,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把程子坚要送的礼给吃了。

她忙又下了一半胡萝卜丝,等炒得断生,就都盛出来,此时才开始真正调馅。

食物千人千味,尤其羊肉馒头这种极常见的主食,更是家家有自己做法,谁也不能说谁的更好吃。

宋妙的做法,是讲究生、熟相合,羊、猪并用。

只取一半猪羊肉去炒,一来炒出香味,二来丰富口感,当然,还有一点,就是羊肉太贵,和些猪肉进去,荷包没那么痛。

胡萝卜亦然。

胡萝卜颜色本就漂亮,一过油,那红黄色便融在油里似的,自带甜味和漂亮颜色,但也要留一半生的解腻留形,免得一做搅拌,就没了模样。

当然,也少不得用葱姜花椒水混匀进去去腥味。

等她把各色肉和佐菜都拌好,才揭开一旁的大锅上的盖子。

里头是两个大盆,都是昨晚发的面团,一盆是糜子面,一盆是寻常面团,因天气冷,面发得慢,此时去看,正正合适。

宋妙分好剂子,就开始包馒头。

她不做小馒头,捏出来的都有成人拳头大,也不追求过分皮薄,却十分讲究馅厚,等到包好,包子上的十八个褶子像收拢的花瓣一般,个个漂漂亮亮躺在锅里。

包好了羊肉馒头,又包黄馍馍。

黄馍馍馅心不像羊肉馒头需要现调,以免久放容易出水,只是枣泥红豆馅,仗着天气冷,睡前就备好了,此时没一会就团得妥妥当当。

等两样东西做好,她检查了一遍各色备料,见时辰差不多了,把蒸笼分别放在一旁的两只小锅上,又将小锅架上推车上的炉子,这就出发了。

洪荒之太极图俺大哥  八零娇妻要离婚,高冷军少失控了  嚣张王妃自请下堂  哑妻情笺,将军长念  漠幻  夭寿了,九阳神功你真会啊?  嫌我废材,我无敌了你们慌什么  失忆错嫁亡夫死对头,前任回来了  胎婴修行:父亲别怕,儿子带你起飞  我,修仙大佬强亿点怎么了  足坛破坏王  听懂毛茸茸,她爆红全网带飞祖国  噬道者  穿成恶毒雌性,开局就送七个俊美兽夫  楚后  恶毒太后被亲儿子捅死之后重生了  万界神主之探索未至之境  嫡女归来,皇叔助我夺江山  深情祖师爷:我真没想当渣男啊  侯府忘恩义?摄政王撑腰,不原谅  

热门小说推荐
代号刀锋

代号刀锋

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喝水难一点。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大家都明白的。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爆菊花嘛!...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关于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天灾突降,凶兽肆虐,人类龟缩自保。陆飞羽重生陆家,发现正好回到自己被诬陷之时!白眼讥讽嘲笑背叛接踵而至。陆飞羽当即决定和这些白眼狼断绝关系,再无来往!就在这时,他觉醒御兽之王系统。能够为御兽增添神话血脉,纵横天下!同时附加SSS级无敌天赋!既能看破敌人所有信息,料敌于先。又可洞悉契约御兽进化路线,精准快速培养!从耀光犬到吞日神君!从魅惑妖狐到九尾天狐!从七彩蛇到不灭祖龙!陆飞羽只是站在那里,其身后的神话御兽,便足以让凶兽大军战栗!而那些白眼狼家人,更是后悔万分!...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关帝圣君,那是我亲二叔。三界大巡环使,那是我亲三叔。十殿阎罗的泰山王,那是我的臣子。关二爷送刀张三爷送妖兽,泰山王送阎君令。被万鬼追杀躲进赵云庙,让你们这群厉鬼见识一下三国最强清兵技能云大怒。...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我或许不该来这方天地,或许不该学那猴子远渡汪洋,求得仙道长生。或许尔等所做之事罪在当代,功在千秋。或许那怕在我之后神道寂灭,仙道缥缈。人道茫茫。我孙悟空,无怨无悔,功德罪孽,尽加吾身。尔若不愿,可来一战。无惧之。...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