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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请一些热情的好心人吃饭,帮忙办房产证,12点10分到家,到家后立刻码出一章,对不起诸位。过几天会多更一些算是这段时间不稳定的补偿,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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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几天里当之无愧的主角,胡特和莱斯都在尽可能的压制着手下那群为了复仇,眼珠子如吃了生肉一样猩红猩红的家伙。能在这个恶名昭著的城市中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没有一定的手腕和智慧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是,正是因为他们不傻,很聪明,他们都从这件事里看出了一些端倪。不过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你明知道下一步就是一个坑,有时候也要毫不犹豫的踩下去。
天色渐晚,一名小偷装模作样的不多的行人中穿梭,他的眼睛总是盯着别人的口袋,而不是看着路。作为一名出色的小偷,他拥有着极为不错的眼力,即使隔着衣服,他也能猜测出别人的口袋里大概有多少钱。这一次他上街行窃已经逛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却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对象,只怪这座城市中的穷人实在太多了。
当然,并非是没有富人,那些走私豪商、大奴隶主一个个都富得流油,但偏偏,这些人不在他的狩猎名单中。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他能得罪的对象。前者会揍他一顿,然后切掉他一根手指。后者直接就把他塞进笼子里当奴隶,送到另外一个城市中卖掉。
就在他觉得今天可能要一无所获的时候,突然间看到了一个目标。那个人的穿着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他技艺精通,观察力仔细,或许就会漏过这个目标。那人的口袋底部微微下沉,让口袋上面的口子略微有些外翻,两边的衣角略微上翘,这都表明了那个人的口袋里装着某些沉重的东西。
正常人的口袋里会装什么东西?肯定是铜币或者银币,绝对不会是石头。从那人口袋底部饱满程度以及他丰富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那个人口袋里可能装了一两个银币,还有一些铜币。这样的目标,才是最好的目标,要知道现在的兑率中一个银币可以兑换一千一百七十个铜币。对那些穷人动手偷一下午,都不一定比得上一个银币的收入。
他立刻进入了角色,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路人,朝着那人靠了过去。那人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一个小偷盯上了,直至双方错身而过。
那人被小偷擦身挤过的那一刻,小偷就发现了不对。他的手腕被那只肥羊紧紧抓住,挣脱不得,对方的脸上也流露出狰狞的杀意。目光中的仇恨几乎都要点燃了周遭的空气!小偷心里一慌,挣扎着喊叫了起来,“见鬼,你抓我做什么?救命啊,这里有一个疯子,谁来帮帮我?”,他一边说,另外一手已经揣入了怀里,摸到了匕首的刀柄上。
小偷们喜欢把武器藏在怀里,是因为被抓的时候他们会以“我把钱还给你”的理由将手放入怀里,如果一边说要换钱一边撩衣服摸自己腰,恐怕刚做出这个动作就被人弄死了。
可惜,小偷并不知道,这个肥羊之所以出现在这条街上,目的就是为了被偷。他们都是兄弟会的人,为了复仇已经疯狂,连胡特都无法制止他们。光明神?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也拥有复仇的权力。他人赐给我们幸福,我们还以幸福;他人赐给我们死亡,我们还以死亡。
周围立刻又五六个人围了上来,将小偷牢牢的挤在中间。小偷还没有来得及呼朋唤友,就觉得小腹突然间一阵针刺般的疼痛。这疼痛迅速的扩散,让他恐惧的小便都失禁了。那只肥羊和他的同伙一瞬间就消失在人群当中,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小偷看着刺穿小腹的匕首尖滴着血,一股无力的感觉充斥着全身,他踉跄了几步倒在地上,身体渐渐在寒风下变得冰冷。
胡特咬着牙带着家底上了街,要和莱斯决一死战。他经过这段时间的仔细琢磨,已经发现他和莱斯被整个奥尔特伦堡抛弃了。昔日里那些狐朋狗友在他与莱斯之间在第一次战斗爆发的时候就断了来往,哈维那些体面人甚至将他们派去的使者殴打、驱逐,坚定的表明了立场——等着吃肉。
胡特已经不再侥幸,所以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中午的时候,他就花了自己大部分积蓄,从一个走私豪商那里买到了一张安全的后路。不管他最终胜利还是失败,只要在豪商的营地关门之前赶到,那么豪商就会庇护他,并且将他送到其他城市。
虽然抛弃家业让胡特几欲杀人,但是求生的意志还是为他保持了冷静。
夜色中,眼里的寒光不断闪烁,胡特紧了紧手中的长刀,望着对面黑压压的一群人,高高的举起了手臂,“杀!”
血流成河的一夜。
阿尔玛此时的心理状态是极为复杂的,她手中那轻薄的小纸片就是几个街道之外数百人厮杀的最终目标。这轻薄的纸片,瓦解了奥尔特伦堡针对雷恩的防守,甚至被反将一军,让这些曾经的盟友们大打出手。今天夜里,几乎所有的势力都在关注那一场厮杀,但是雷恩没有。他派人联系了阿尔玛,并且将整件事情的重心,那张代表这帝都金环区的庄园地契送到她的手里。
面对外面宣传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阿尔玛自然动了心。那些人大生打死,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这张薄薄的纸片?
有那么一瞬间,阿尔玛心跳加速,热血冲进脑子里,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她想要带着这份地契偷偷的离开奥尔特伦堡,远走高飞。
去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开始自己全新的人生。
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欲望,她决定依照雷恩的吩咐,将这张纸片,送到雷恩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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