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1章(第1页)

第141章

心中的想法很显然和北冥雷是一样的。

“我不走。”叶天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我是受邀来参加酒会的,为什么要走,谁要是觉得我碍眼,谁自己走就是了。”

轻描淡写的态度,让所有人全都投来了鄙夷的眼光。

东方翎冷哼一声,“如果只有我讨厌你,那确实应该我走,可现在在场所有人都看你不顺眼,那该走的就是你!”

“大家说,这种人是不是应该被赶出去!”

东方翎振臂一呼,立刻有不少人都跟着哄了起来。

从众心理,是人类最容易出现的一种行为,尤其是在当前的这种情况。

没有人会愿意站在叶天的一边,替弱者撑腰。

甚至连叶天身边的袁千雅,此刻都被他们忽视,一并当成了弱者。

袁千雅手里端着高脚杯,兀自抿着红唇品尝着里面的香槟,脸上丝毫没有半分着急的表情。

“你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把你从这踢出去!”

叶天面对咄咄逼人的东方翎,表情终于沉了下来。

他可以无视蝼蚁,但蝼蚁一直在自己眼前跳,他也不介意抬脚把他踩死。

“急了?你急了!”东方翎一副阴谋得逞的笑。

周围人也发出一阵哄笑。

北冥雷则是再次踏前一步,周身气势瞬间散开,恍如冰封瞬间笼罩叶天。

“这,半步大宗师,果然名不虚传!”

所有人在感受到这股气势的瞬间脸上便失去了笑容,纷纷惊慌地向后退避,生怕殃及池鱼。

连叶天身边的袁千雅都往后退了三步,和叶天拉开了两米的距离。

“呵呵,看到了吗,你的金主妈妈不要你了!”北冥雷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鄙夷。

叶天耸耸肩,“我懂,总被抛弃无视的人,总希望别人也和他一样。”

“你找死!”北冥雷脚下猛然发力,身子便要往前冲刺。

大战,一触即发!

“好端端的酒会,要变成比武大会吗?”

一道雄浑的声音陡然传来,打断了北冥雷的动作。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年龄却应该不过五十的沉稳中年男人,正背着手,黑着脸缓步走来。

男人身高足有米八六,肩宽背阔,脚步沉稳,头上发色斑白,却并不显老态,而是犹如一头壮年猛虎,更添几分老辣气质。

“袁统帅!”北冥雷一愣,随即急忙单膝跪倒,对着中年人抱拳行礼。

他行的是战区大礼,虽不是一个战区服役的,但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三少客气了。”袁金龙微微抬手,“我已卸任,不在是战区之人,军中大礼,受之有愧了。”

他戎马一生,战场之上斩敌无数,如今解甲归田,说起来,总免不了有些遗憾在其中。

然而等他的目光落在叶天身上,一双暗淡的眼睛便又再次缓缓升起了光彩。

叶天则是对他淡淡一笑,不着痕迹地微微点了点头,道:“一别五年,还好吗?”

别人穿越修仙,我穿越当女鬼  转生史莱姆,我靠吞噬称霸提瓦特  姜小姐改嫁后,京圈太子爷追疯了  官道雄途  纵横天下之叶氏双雄  全才神婿  末世合成系统  重生七零:甜妻的田园军婚  霍格沃兹召唤图鉴  全家穿越,在古代当大夫养娃种田  你也想要无敌天下的课程?  狐妖:拜师容容,开局无双剑匣  装备血条,我从丧尸杀到神魔  误入官路  傻小子,听话 !  觉醒神通后,妖魔皆薪柴  让你透视鉴宝,谁让你乱看的?  我劝你不要太极端  我欲九天揽月  高手下山,我的义妹超宠我  

热门小说推荐
代号刀锋

代号刀锋

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比喝水难一点。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大家都明白的。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爆菊花嘛!...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

关于断绝关系后我的御兽全是神话级天灾突降,凶兽肆虐,人类龟缩自保。陆飞羽重生陆家,发现正好回到自己被诬陷之时!白眼讥讽嘲笑背叛接踵而至。陆飞羽当即决定和这些白眼狼断绝关系,再无来往!就在这时,他觉醒御兽之王系统。能够为御兽增添神话血脉,纵横天下!同时附加SSS级无敌天赋!既能看破敌人所有信息,料敌于先。又可洞悉契约御兽进化路线,精准快速培养!从耀光犬到吞日神君!从魅惑妖狐到九尾天狐!从七彩蛇到不灭祖龙!陆飞羽只是站在那里,其身后的神话御兽,便足以让凶兽大军战栗!而那些白眼狼家人,更是后悔万分!...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抓鬼:我刘禅没有实力全靠关系

关帝圣君,那是我亲二叔。三界大巡环使,那是我亲三叔。十殿阎罗的泰山王,那是我的臣子。关二爷送刀张三爷送妖兽,泰山王送阎君令。被万鬼追杀躲进赵云庙,让你们这群厉鬼见识一下三国最强清兵技能云大怒。...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遇到一只敬业猴,玉帝都无语了

我或许不该来这方天地,或许不该学那猴子远渡汪洋,求得仙道长生。或许尔等所做之事罪在当代,功在千秋。或许那怕在我之后神道寂灭,仙道缥缈。人道茫茫。我孙悟空,无怨无悔,功德罪孽,尽加吾身。尔若不愿,可来一战。无惧之。...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