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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老子的,你喝不喝,不喝老子走了。”猎鹰脾气有些躁怒地道。
“好,我们喝。”洪华与谢成两人相互望了一眼,便把酒灌入了腹中。
猎鹰心中一热,拍拍两人的肩膀,伤感地道:“好兄弟,今天你们可能就要作出刚才的选择,你们要好自为之,小心一些,最好在盟主来时把这些酒逼出来。言尽于此,我先走了,盟主问起来,便说我醉了,先走了。”
“猎大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洪华感到事态有些严重地问道。
猎鹰满脸通红,苦笑道:“但愿我能知道,不过我想告诉你们,‘绝杀’兄弟没死,他的仇人便是‘毒手盟’,就只这么多了,若能让各位兄弟在盟主到来之前保持最清醒的状态是最好的,那就是把酒全逼出来。”说完也不理会洪华与谢成的问话便摇摇晃晃地走了。
他想找的当然是雪莲,在宜宾谁人不知雪莲是猎鹰的女人,连这里最有钱的土豪都不敢打雪莲的主意。猎鹰是个奇怪的人,他把雪莲赎了出来,但也在“醉花楼”买了一间房,他并没让雪莲搬出来,而是让雪莲住在那里。因为他觉得“醉花楼”很有情调,只有在那里,心情才会好一些。
杀手本都是很寂寞、很孤独、很冷僻的,可却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醉生忘死的地方。猎鹰不仅拥有雪莲,他每一次来到“醉花楼”时,先还要让那些向往他的骚美人给他按摸,陪他喝酒,那样才够味。
这时的猎鹰有些醉意,不仅有些醉意,而且还有些烦躁。敞开胸膛,露出油亮发黑而且凹凸如丘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扛着长剑走在大街上,别有一番野性和气势。那张刀鞘脸,如刀切一般轮廓分明,带着微微的紫膛色,给人一种金刚化身之感。
那些走过的男人,望着那凸起的肌肉总是带着向往羡慕的神色,而那些村姑、少妇们看了都露出神迷的目光,有一种崇拜而又爱慕之意。
猎鹰并不在意,他走路似乎很霸道,挺起胸膛,就像是巨车在路上辗过一般,每人都会给他让路,出于一种敬服,出于一种畏惧。
带着一路的酒气,走过了几条街。宜宾不小,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也有三江、三山、三塔之称。
金沙江、岷江、长江的汇合处,而形成“黄金水道”的重要地域,成为川、滇、黔等门户的交通枢纽,物资的集散地和商业中心。宜宾不仅是商贸中心,向来酒也是很出名的,从古到今,都有酒乡、酒城之称,当年诗仙李白也曾醉倒于此。
穿过两条街道,猎鹰在心中似乎有一道阴影划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只是凭着天生鹰隼般的那种灵觉,似乎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于是他把心神集中。路依然是那样地走,但他的耳朵却在倾听四面的
动静。
有人在跟踪,他清楚地感觉到了,跟踪的人很有技巧,应该是个高手,而且还不止一人,绝对不止!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侦察高手,本就是跟踪、杀人的高手,所以他知道跟踪的人不止一个。
不止一个跟踪的人,而且还有分立在各哨点上的人,他明白,这一条街看似很热闹,很平静,但至少有四五个敌人,是针对他而来的。
猎鹰绝不是善男信女,更何况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谁惹他谁就得倒霉,同时,他很不喜欢被动,只要他认为你是敌人,便会不问情由地先下手。这是他做杀手的一贯作风。所以他向一个卖小玩意的小摊上走去。
那是一个干枯的老头在卖东西,而挑东西的却是一个带着竹笠的汉子,猎鹰凭着他那敏锐的直觉,知道这汉子便是和跟踪他的那帮人一伙的,而且身上充满了奸诈之气,绝不似一个好人,所以猎鹰挑中了他。【¥~爱奇文学<ahref="x."target="_blank">x.<a>#~免费阅读】
“老头,把那个玉镯子给我摘一对来,老子要送给我的小情人。”猎鹰装作很粗豪的样子,老远便叫道,然后才大踏步向小摊边走去。
“是,大爷,你要哪一种?”那干瘦的老头似是对猎鹰很敬畏,恭敬地问道。
“格老子的,当然是最好的一种了,这还用问吗?”猎鹰快步走了过去,一身酒气夹着微怒之意。
那戴竹笠之人没有什么反应,他根本就未曾知道猎鹰已识破了他的身分,所以他很放心。
猎鹰的脚步逐渐靠近那大汉,他知道如何收敛杀气,他更知道如何迷惑敌人,还有五尺远,便轻轻扔了一两碎银,向那干瘦的老头沉声道:“够不够,不够就说,老子再补。”
“够,够,用不了这么多钱。”那干瘦的老头恭声道。
“哦……”猎鹰已走到离那大汉两尺远时,右手突然动了。
动了右手,是抚着剑柄的右手,那扛着的剑,连鞘一起如一条毒龙般捣向那大汉的腰际。除了猎鹰自己外,谁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来这样一手,不声不响地就动手杀人,毫无半点征兆。
“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名大汉猛地向前一扑,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然后就像一滩烂泥般倒了下去。
“啊……”老头一声惊叫。
“这是给你的受惊费用,别大惊小怪,我就是猎鹰。”猎鹰又掏出一些碎银给老头温和地道。
“你就是猎大爷,小人不敢收,这手镯子就送给大爷吧,请大爷笑纳。”那干瘦的老头惊慌失措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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