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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擒王三更(第1页)

《与子同袍》写完,立刻燃烧。

之前别人写的《与子同袍》是化为光点落入众人身体,但这次却不一样。

整首诗突然化为一团白光,白光凝聚成一片战场,战场内光影闪烁,正是周宣王时期的士兵跟妖蛮大战的场面。

这团白光散发着强大的感染力,在场的所有人的情绪都被白光内的场面所影响,随后白光破碎,化为一件件透明的盔甲飞到众人身上,让所有人从脖子到脚都有一层透明的铠甲。

方运还是第一次看到诗魂战诗,伸手一摸透明的盔甲,冰凉光滑,而且这套铠甲的防护能力还要超过全身重铠,但只能维持半个小时。

王先生毕竟是举人,写诗词引发的才气震动立刻平息,接着依次写出振奋诗和举人才能用的强兵诗《兵戈颂》,让所有士兵的武器更具杀伤力,杀妖民更加容易,但杀妖兵若是不能伤到要害,伤害仍然有限。

之后王先生写了一首疾行诗,把笔墨给方运。

“先生您不用?”方运问。

“妖将不会给我写字的时间,我只能利用出口成章来对付它,你们留着用。马渊,你负责指挥,一定要在我们赶回来前守住!”王先生说完脚下生风,以极快的速度往山上冲去。

众人结阵准备好,不多时,就看到前面上百头妖族压了过来,有近两人高的直立熊妖,有到人肩膀高的斑斓虎妖,有足有五六丈长的蛇妖,它吐出的舌芯子比人的手臂还长。

这里面至少有三十头妖兵,就算是一个举人杀这些妖族都有些吃力,跟何况这些小秀才。

“不要怕!我们能守住!”

“对,我们有纸上谈兵!”

突然,一只绿色的鸟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落在一头虎妖的头顶。

马渊面色大变,急忙捂耳朵,叫道:“不好!是鸣奇!鸣奇迷声,马上跑……”

不等他说完,那只鸣奇鸟妖开始在虎妖头上叫起来,它的声音婉转动听,如泣如诉。

方运看到,所有的士兵手脚无力,接连倒在地上,而童生好一些,勉强能拿住武器。

秀才们明明想要握笔去写《荆轲刺秦歌》,可手却一直抖,怎么也写不出完整的字,难以纸上谈兵,而且头脑有些迷糊,连逃跑的想法都没有。

马渊就算捂着耳朵也没用。

方运自然知道鸣奇妖鸟的大名,这种妖鸟可以说是人族克星,最强的妖王鸣奇一叫,能让大儒之下的所有读书人心神摇动,难以纸上谈兵甚至出口成章,只能勉强使用唇枪舌剑。

唯一能抵抗这鸣奇叫声的,唯有文胆。

可这只鸣奇鸟是妖兵的层次,相当于人类的秀才,秀才根本不可能有文胆,导致几乎所有人无法战斗。

无论是普通士兵、童生还是秀才,全都露出绝望之色,万万没想到把鸣奇招了过来。

那些妖族个个笑起来,甚至还笑着用妖语交谈,完全把这些人当成美食。

听到妖族的语言,方运和几个秀才恍然大悟,因为昨日杀的妖族太多,所以附近的两个妖将联手布局,把三个举人引走,然后让鸣奇趁机带着妖兵妖民杀过来。

但是,方运有文胆。

方运深吸一口气,毫无畏惧地正视前方百妖,高声诵读《论语述而》中的内容,几乎一字一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方运为救同袍而不顾妖族会先杀他,乃舍身之举,不仅引得体内才气,文胆也被他的精神所带动,形成一股奇异的力量向四面八方传播。

眉山苏氏,苏允最贤  老师是高危职业,禁止死遁  错把美强惨反派当男主拯救后  穿到古代当皇帝  真幼崽穿成修罗场男主后  绿茶男配他太难了  小人鱼穿成豪门小竹马  穿成开国皇帝的薄命宠妃(穿书)  戏精侍妾不干了  傲剑震江湖  [清]太子殿下他,飞升了  择天记  不想动脑有错吗  美漫至尊  红月的我成为了所有人的信仰  师妹今天回归神位了吗  八零万元户家的娇软小女儿  穿成魔尊的美人徒弟  鸣人,我的家人都是英灵  偏执男友安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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