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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为你写诗求收藏推荐(第1页)

马三宝久经沙场,原本没把李白放在眼里,侧身一躲,哪里想到那剑忽而变招,奔着自己胸口而来。

他还想再躲,只可惜晚了,李白已经欺身近前,一把长剑耍的行云流水,唰唰唰,剑如鬼魅般让他躲无可躲,连连后退。

最后连退也退不及,剑身横在了脖颈处。

李白哈哈大笑:“你这奴才,能在我手下走那么招,也算是有些本事,赶紧滚开,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杨默却认出了马三宝,上前道:“这是我三宝兄弟,太白兄,自己人,自己人!”

“自己人?”

李白上下打量着马三宝,而后转身回坐,长剑顺势回鞘,潇洒至极,引得周围人不由得叫好。

“来,继续喝酒!”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杨默确定李白也是穿越者后,自然是欢喜无比。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本是谨慎低调的性子,可被李白的豪迈感染,这几日的烦闷一扫而空。

李白也跟着端起酒来,俩人一碰,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赶忙道:“姑爷,你不是不能喝酒么?再说,你大病初愈,喝那么多酒伤了身子,小姐...小姐那...”

杨默笑道:“姑爷我的酒量是因人而异的。所谓酒逢老乡千杯少。这一大碗嘛,我瞧也不过五六杯,千杯怎么着也得二百碗,二百碗都是少的,更何况才喝了不到十碗?”

“来,李太白,继续喝!”

说着又将碗里的酒喝了下去。

李白本就是嗜酒如命的人,见杨默喝起酒来比自己还要干脆,更是高兴。

又听到他说酒逢老乡千杯少,略微有些诧异,但来不及多想,高声道:“杨大哥说的没错!来!”

说着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喝的毫无顾忌,怕他不小心喝死,小姐那边自己可没办法交代。

可若要强行拉走,旁边那使剑的年轻人剑法高超,自己又打不过。

只得一边吩咐跟着自己来的小弟去府中报信,一边坐在旁边看着俩人。

有马三宝在一旁坐镇,身后那帮人也全都不敢再哔哔,注意力也都放在了俩人的斗酒上。

北隋尚武,因此即便是文人也多有豪气。

文人多有豪气的直接表现便是喝酒了。

加之关中及周边地区又盛传着游侠的传说。

仗剑天涯的游侠精神便又给这些文人们的精神上附加了一层武魂。

多种因素纠缠在一起,以至于北隋的文人与其他朝代的文人略有不同。

喝最猛的酒、骑最烈的马、用最利的剑、杀最恶的人、写最豪放的诗、睡最美的姑娘。

这六件事就像是标准一样,天下间谁能将这六件事全都做成,那便是天下文人心目中最高的王者。

这也是为什么李白如此张狂,但却无人敢讥讽他的原因。

同样最初的时候,谁都看不起杨默这个被休的赘婿——赘婿这种身份,寻常人都看不上,更不要说这帮心高气傲的文人了。

更不要说还是被休的,即便李娘子又不知为何毁掉了那封休书,但被休了便是被休了,一辈子都洗刷不掉这个烙印。

但随着他与李白的斗酒越来越白热化,什么都可以做的了假,但那一碗碗烈酒却是做不得的。

围观的众人心里再看杨默时,眼神有些复杂了。

轻视鄙夷自然还是有的,但却多了一丝钦佩。

甚至随着旁边倒酒童子们的高声常喝:“杨爷喝了第十五碗酒!”

整条下街的议论声慢慢消失不见,不少人面面相觑,原本一直给别人聊杨默被休之事的多嘴文人也都微微咋舌:“乖乖,十五碗,我可是喝不了那么多!”

在历朝历代,强者永远是不会受到指责的。

尤其是在北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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