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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狼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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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草稿,今天去走亲戚送月饼了,回家以后,仓促写出一章,明天修改。在农村不比城市,城市里一下班,往家里一钻,啥事儿都没有了,农村就是事儿多,亲戚朋友还有邻居,索性今年我们这里用收割机收的玉米,要不然,收完我们自己家的,我还得去帮那些亲戚朋友们收。我要是在远地方,没在家,整天也就没这多事儿了。

几天后,我们来到破铜牌的地方,这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阴历的十二月初,再有十天,就是十二月十二日末阳了。

我跟强顺领着陈辉他们三个,首先到小岛那里看了看,之前我们放的那两块石头,居然没人动,都还在,这我们就放下了心。随后,在小岛附近找起了栖身的地方。

这几天来呢,我们基本上都是白天睡觉,晚上赶路,因为啥呢,就因为毛孩儿,这时候越走山下的村子越多,山上也经常能看见人,要是白天赶路,毛孩儿太扎眼了,弄不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自打陈辉把毛孩留下以后,毛孩儿就没再失踪过,白天黑夜都在我们身边呆着,而且我们发现,原来毛孩儿每天只吃一顿饭,也就是晚上吃一顿,白天几乎连口水都不喝,这么总的算下来,他吃的也不算多,他要是一天三顿的吃,我们真要挠头了。

陈辉呢,对待毛孩就像对待亲生儿子似的,但也没有过分溺爱纵容他,除了每天带着他练功打坐,还教他说话认字,教他一些人类该有的行为规范,毛孩要是做错了或者做的不对,还会被很严厉的训斥一顿。我知道,陈辉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把毛孩儿变回一个真正的人。

毛孩不是傻牛,毛孩不傻,他只是脱离人群太久了,忘记了人类的生活习性,陈辉一教他,他学的很快,几乎一天变一个样儿。

在小岛附近,我们找了老半天,并没有适合我们几个栖身的地方,无奈之下,我跟强顺只好把他们带到了,我们之前停留过的那个小坑里,这里虽然离前面的村子比较近,但是地理位置非常偏僻,谁也不会没事儿往这里来。

因为不用再赶路,除了毛孩儿以外,几个人的作息规律,又调整了回来,白天活动晚上睡觉。

一连在小坑里呆了三天,这时候距离破铜牌的日子,已经只剩下了一个星期。

这天一大早,我们的食物又吃光了,我跟强顺拿上钱,又拿上俩空包袱,朝小坑前面的村子走去。

这个小村子我跟强顺之前曾经去过两回,在村里小酒馆,喝过两回酒,对这个村子并不算太陌生。

村子不大,但看上去比我们之前经过的村子要富裕一些,听之前钓鱼的老大爷说,他们这里有矿山,很多人都在矿上干活儿,到底啥矿,老大爷并没有说,听他那口气,好像都是黑矿,偷挖的。

来到村子里以后,我跟强顺就挨家挨户讨食物,讨不到就用钱买。这里,好像隶属于河南省南阳市,民风比较淳朴,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就躬耕于南阳,三顾茅庐就发生在南阳城西的卧龙岗。

也就半天的时间,我们把两个包袱里全都讨满了,多数是施舍给我们的,有一些我们留下钱他们还不要。

就在我们俩背着包袱,高高兴兴就快走出村子的时候,突然从村头胡同里窜出一条大狼狗,有那么一句话,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的,很多狗专咬那些穿着破破烂烂的人,尤其是乞丐。

大狼狗挡住了我们俩的去路,冲我们呲着牙,就像跟我们俩有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似的。像这种狗,我跟强顺早就见怪不怪了,俩人一对眼神,我先盯着大狼狗,强顺到路边去捡石头,等强顺把石头捡起来以后,他盯着狼狗,我再去捡石头。为啥要这么做呢,狗这东西,你只要勇敢地盯着它的眼睛,眼神儿里不露怯,它很少敢直接扑过来,要是有两个人,一个人盯着它,另一个可以去拿石头,要是俩人都弯腰去拿石头,它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会趁机扑过来,要是一个人的时候,就需要眼睛盯着它,身子挪到路边去捡石头或者棍子。

等两个人都捡起一块石头以后,我先把手里的石头朝大狼狗砸了过去,大狼狗往身后一跳躲开了,我连忙再去捡石头,大狼狗见状,呼一声,就要冲过来,强顺顿时大叫一声,连唬带砸,把石头扔了出去。

大狼狗连忙朝旁边一躲,我这时候已经从地上捡起了石头,强顺又转身去捡石头,大狼狗可能见我们俩配合默契,没敢再朝我们这里冲,转身走掉了。

我跟强顺全都松了口气,但是没敢松懈,拿着石头小心翼翼出了村子,然后扭头朝身后村子里看看,大狼狗已经不见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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