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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全回家,媳妇儿还在生气,虽然没有像昨晚摔摔打打,临风扫地的,也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郑小全也是没有办法,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媳妇,他们想啥他都知道,道理都懂,可他却没法调和矛盾。只好去求助大队长。大队长回来,他媳妇儿就把郑老汉要娶媳妇儿的事儿说了,大队长就知道这麻烦事儿得落他头上。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不管是因为他是大队长,还是郑老汉是他老叔,他都得管。第二天,大队长吃过早饭,就去了养猪场。当他进了院子就看出不一样了。西屋的玻璃擦的锃亮,都能照出人来。陈年的粘窗户缝的纸,都洗刷掉了,窗户框擦的干干净净。进了屋。炕席是旧的发黄,但明显拿肥皂水刷洗过,干干净净,反着光。被褥棉衣拆洗的干干净净叠在炕梢儿的箱子上。屋里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么多年,他第一次看见他老叔的屋子这么干净。关键是看见他老叔穿戴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容光焕发。从心里往外透着喜悦舒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想想宫寡妇的样子,虽然不是多好看,但架不住白呀!宫寡妇年纪跟自己相仿,打小就认识。农村妇女大多都黑的跟土豆子一样,掉地上找不着。可宫寡妇一直都白白的,虽然上了年纪,多了不少皱纹,依然耐看。他老叔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农民,一辈子老实巴交,勤勤恳恳,就没离开过这山沟,最远也就去镇上。能遇到宫寡妇这样的,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错过。一看这情况,两人这事儿是都打算好了,也就直接问了。“老叔,我听说,你打算续弦?”郑老汉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你都听说了?是有这么个事儿。”大队长,“昨天,小全去我那了,跟我说了说,也没说具体。你咋想的?”郑老汉就一五一十的把这几天的事儿都说了。“我就想能找个人也行,岁数大了自己也不爱动了,有人能给做个饭,洗洗衣服,挺好,我挣的也够两口人吃了。也不拖累孩子。”作为一个男人,大队长非常理解郑老汉。“可现在,小全媳妇儿在家又作又闹,死活不同意,昨天一天没给孩子做饭。你说咋整?”郑老汉一听孙子挨饿,就心疼了。“她真把孩子饿一天啊?这当娘的心咋能这么狠啊!”大队长,“可不是,孩子下午实在饿的不行了,去找了她二大娘,要不就得饿到小全回家。”郑老汉心里难受。他想到儿媳妇儿肯定得反对,耍脾气,骂人,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对孩子下手。孙子是他的命根子,有一口好吃的,都给送回去。现在让孙子受委屈,他心里过不去。自己为了儿子一辈子,老了老了,还得受制于人。他是个老实人,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就自己憋屈。心思心思,眼圈就红了,吧嗒吧嗒掉眼泪。大队长也心疼他老叔。说到底小全媳妇儿不就是心疼他老叔那点儿工分和猪肉吗?“老叔,你也别难过,你要是实准相中宫寡妇,我再回去给你商量商量。这也不是犯啥错误。”郑老汉就怕他儿媳妇儿这一关,要是她实在不同意,不管孩子了,自己立马就得认输,啥也没有孙子重要。真放弃宫寡妇,心里也是万分不舍。心里越发难受的紧。“你也看见了,也不是说儿子媳妇不孝顺,他们再好,也不能来帮我洗衣做饭,这屋里有个女人,终究是不一样了。你帮我再说和说和。我娶老婆不花他们的钱,以后我俩单过。真有一天,我不行了,宫寡妇也有儿女,不会拖累他们的。”大队长,“行,我回去让你侄媳妇儿去劝劝看。你也别着急,咱慢慢商量。”大队长走了。郑老汉心里七上八下的!这几天的欢喜雀跃的心情,像被按了暂停键。他能不急吗?等大队长回到家,让媳妇儿去跟小全媳妇儿唠唠。小全媳妇儿已经回娘家了,把三个孩子都扔家里了。大队长媳妇儿一进门,猪圈门已经拱歪了,猪正在院子里到处跑,找吃的,鸡鸭吓得乱跑,乱叫。大丫头领着两个小的,在屋里抹眼泪,郑小全垂头丧气的抽烟。屋里乱七八糟,明显是打了一架。大队长媳妇儿叹了口气。“小全,你也别抽了,我把几个孩子领走了,你收拾收拾屋子,喂喂猪,喂喂鸡鸭。”郑小全站起来,“二嫂……”大队长媳妇儿制止他,“行了,你收拾好了,去把媳妇儿接回来。自己的日子还得自己过。你爸也不能跟你们一辈子。”大队长媳妇儿看不上小全媳妇儿这样,没有老人还不过日子了?有啥事儿就说事儿,用得着把自己家作这样?没眼看!齐飞飞这天一早领着“小部队”去了上次摘圆枣子的地方。这几天没来,圆枣子基本都熟了,很多都掉了下来,树上已经不多。把傻狍子也放出来,让它们自己吃圆枣子,在附近玩儿。她自己拿着镐开始刨树。辛苦了有两个多小时,累的汗流浃背,头发被汗水打湿粘在脸颊上,衣服都粘在身上了,才把圆枣子树抠出来。它还缠着树,齐飞飞又拉树。把树一节节的从藤蔓里拆出来。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好不容易把圆枣子树弄进了四合院的后山。种好圆枣子树,去浴室洗漱一番,又往机械厂赶。到了机械厂,就见电影院旁边的广场上,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齐飞飞很好奇,就也踮起脚尖,穿着人空往里看。原来里面是有人在打篮球,有男队,也有女队。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男人高大英俊,全神贯注的在打球,刚好是扣篮,高高跃起,篮球准确入篮。周围响起一片欢呼声。:()小知青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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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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