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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夙记性很好,一半是天生的,另一半是因为服务业做久了,跟人打交道打成了习惯——毕竟他们这一行,哪怕多记清一个人,兴许就能多谈成一项合作。
但眼前的这位,却不是在生意场上认识的。
正好,眼前的女人也找到了灯筒。
她把灯筒打到最柔和的的档位,就着亮仔细看了看林夙的模样,眼里满是讶异,“是你?”
曲久云刚下班回来,整个人困顿得要命,这已经是她加班的第三天了。c城南区出了倒塌事故,没了不少人,整个场面触目惊心,以至于她的工作量也跟着急剧上涨。
本来她就又累又饿又困,想赶紧回家吃点东西补个觉,以防后头还有什么急活儿。可眼见着要到家了,遇到这么个磨磨唧唧堵路的,心里不痛快就多说了几句。
没想到,说到了熟人身上。
其实说起来也不算熟,甚至他们已经四五年没有见过了,最后一次联系还是曲久云咨询林夙有关婚礼的事情,但后面却不知为何不了了之。
但是毕竟,大家一起经历了那些事……却又比熟多了那么一些更深的交集。
刚才林夙能在黑黢黢的环境里,一眼看出这是谁,归功于曲久云这常年不变的黑色装束,以及从眼角往下蔓延的那道陈年旧疤。
而曲久云还能这么快认出林夙,纯粹因为——好看,且好惨。
林夙这人长得太好看了,精致秀气的模样,清清爽爽的气质,高瘦标准的身材,属于那种走在路上都得多看好几眼的类型。
至于惨,是真的很惨。
那年林夙刚二十三岁,因为一场严重车祸,家里四口人只剩他自己。
虽然曲久云做的这一行,几乎每天都要经历生离死别,逐渐麻木和习惯。
但林家出事那一年,刚好是她工作的第一年。
她第一次见一个家属,明明已经悲恸到了近乎昏厥,却在她出错时帮她解围,并温柔地跟她道谢。见他哪怕是悲愤到握紧了拳头,浑身颤抖,最终也没有真正挥到责任人的脸上。
没有办法不让人心疼。
曲久云张了张嘴,没出声,却有种想直接把光源按掉的冲动。
倒不是她不想见林夙,只是她下意识地认为,林夙应该不怎么想见她。毕竟见到她,就一定会想到过去,想到那些让人足够伤心的事情。
可让她意外的是,林夙冲她笑了笑,像当年一样眉眼弯弯的,柔和的灯源让清澈的眼神一览无余。
“曲老师,好久不见呀,还记得我吗?”温温柔柔的声音,也跟当年没有任何变化。
曲久云心里的担忧被击得烟消云散,无端地觉得鼻子发酸。
她冲林夙回以浅笑,“当然记得,你是林夙,这些年来还好吗?”
“还……不错?”
似乎看出了曲久云表面之下的局促,林夙转言玩笑道,“不过曲老师,您怎么走路走得跟猫一样没动静儿?这可真是太吓人了,要不是我胆子还算凑合,今天真说不定要被直接送去你们单位。”
“呸,别乱讲话。”曲久云爽利地啐了一口,相当双标,她生气的时候可以用这种话怼人,可听林夙自己说起来就不乐意了,“我这不是刚下班吗?这两天加班加得累,鞋没换就回来了。”
曲久云穿的是一双软底胶鞋,她工作的时候喜静,也不想打扰亡者安宁,所以就习惯备着一双软底鞋在办公室。这鞋不仅走起路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而且脚感也舒服,适合她这种有时一站就要站几小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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