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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周之莓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沈偲,“你能确定我是好人吗?就跟我走?”
沈偲笑着说:“Bonnie,我确定你是好人啊。”
“怎么判断的?”
“感觉。”沈偲笑起来眉眼弯弯,真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看着白白嫩嫩,像一只待宰的小白兔。
周之莓觉得眼前的人有些天真:“这里的坏人很多,他们也很会伪装。如果我是坏人,现在你跟着我,我会带你去地下黑市,届时你会被卖掉。运气好你能留个全尸走上不正当的路,运气不好你身上的器官很快就会离开你的身体。”
“哇,好可怕啊!”沈偲实在难以想象,在这个全球排名第一的大城市,青天白日的真那么危险吗?反正她在中国时,凌晨两点在街头上游荡都没有任何问题。
沈偲很乐观:“真要发生了那些事情,也是我倒霉吧。不过我身上有定位,我老公联系不到我的话,可以根据定位追踪到我。”
“定位?”周之莓有些意外,“所以你为什么不和你老公待在一块?你们走散了?”
“不是,是他要工作。我一个人觉得太无聊,就想自己出来走走。”沈偲住的地方距离这里也不远。这里是在闹市区,她觉得自己不是三岁的小孩了,自己出来走走总没事吧?
周之莓的确有些言之过重了。
沛新市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危险可怕,偶尔有一些负面的新闻也是相对的。她的神经过于紧绷,导致下意识的总是会把事情往最坏的那一面去联想。
不多时,到达街对面的艺术馆,周之莓准备和沈偲道别,让她自己一个人小心。
沈偲连忙拿出手机:“我可以添加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吗?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朋友……”
周之莓心说没有必要,可在听到对方说自己没有朋友时,却又鬼使神差地拿出了手机。
“哇,你的手机颜色好特别啊!好好看哦!”沈偲盯着周之莓那只粉粉嫩嫩的手机,满眼的喜欢藏不住。
“嗯,我也觉得很好看。”周之莓的手机的确很特别,外壳是芭比的颜色,介于玫红与粉红色之间。
目前的市面上并没有这种颜色的手机。
“是什么牌子的?”沈偲问。
周之莓并不吝啬分享,因为她也很喜欢这个手机。可惜,这个手机是半年前赫维托随手送给她的。她特地上网查询过,发现这个牌子底下的手机并没有对应的型号。所以她也并不知道,这只手机由知名手机制造商单独开模定制,内搭系统则为目前最主流也最流畅的那一种。
那天周之莓收到手机的时候显然很开心,她的旧手机用了三年,系统虽然还流畅,可是内存严重不足,也跟不上电子产品的潮流,显得有些老旧。尤其在一次不小心砸落之后,导致屏幕一角碎裂,就愈发显得破旧。
那段时间周之莓一直想要买一只新手机,但选择困难,觉得这个品牌不错,那个品牌也挺好。她对手机的功能其实不算有太多追求,不玩游戏也不剪辑视频,顶多就是刷刷一些社交软件和购物app。可是从小到大,她所使用的电子产品都是时下最新款、性能最优越。
她的旧手机如果不是屏幕被摔裂,其实还可以用好几年。
只不过,周之莓怎么都没有想到赫维托居然送给她一个新手机。不仅解决了她的选择困难,也让她爱不释手。
她自然从未发觉过自己的手机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
周之莓与沈偲道别后返回了赫维托的公寓。从她离开到返回,用时20分钟。
在她到达公寓前,书房里的大部分东西都已经回到原来位置,有些被损坏后无法使用的物品也被无声无息地搬离。
赫维托又坐回了书桌前,原本放在桌上的杯子重新换了一个。
这一天过得并没有什么波澜,那幅画周之莓根本画不完,单单是线稿就花了她不少时间。
她仍然对细节的地方不够满意,一时之间无法下笔,于是干脆放下笔,准备后面慢慢画。
到底还是让周之莓发现了赫维托手指尖的伤口,她正坐在他的身上骚扰他,抓着他的手指问:“什么时候弄伤的啊?”
赫维托淡淡说:“不知道。”
是一道一公分左右的伤口,看起来还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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