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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五十章 无暇赴死十三(第1页)

从认识布鲁斯以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席勒都以为布鲁斯想当蝙蝠侠,是因为他在父母死去的那一天的晚上看到蝙蝠飞过阴暗的阁楼,那时残存在他心中的恐惧让他认为蝙蝠是恐惧的化身,而当他化身蝙蝠后,便能够将恐惧带给哥谭的罪犯。

但等布鲁斯毕业以后,席勒发现这其中其实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也不是因为蝙蝠有什么特殊的内涵——布鲁斯就是喜欢蝙蝠而已。

也正是在那之后,席勒才知道布鲁斯其实一直想在韦恩庄园里养蝙蝠,但是阿弗不同意,除了这东西可能携带病菌之外,也是因为它们的排泄物太不好打扫了,这是少数阿弗会拒绝布鲁斯的事。

在有了里世界之后,布鲁斯终于完成了自己养蝙蝠的梦想,毕竟这里的建筑是由魔法构造而成的,拥有自清洁功能,这里也没人害怕蝙蝠病菌。

而且因为魔法师常常要熬制药剂、绘制法阵,蝙蝠可以称得上是魔法界的传统养殖动物了,拥有相当成熟的人工选育品种,还有十分稳定的饲养方式和从业人员,于是布鲁斯出资重建了遗忘酒吧,暗夜大师帮他从魔法世界迈雅找到了一群暗夜小精灵帮他养蝙蝠。

或许也是因为某些特殊扰动,哥谭所有自然存在的城市动物在魔法这方面一点就通,而且通的有点太透彻了。

在分别弄出了两层楼高的魔法蜘蛛精、长出了八条尾巴的魔化流浪猫、会在月圆之夜化身为狼人之王的流浪狗和翼展达到二十二米的魔化麻雀妖后,席勒和其他魔法师一致认为,蝙蝠侠养蝙蝠这个举动是颇具前瞻性且有实用价值的。

当然,普通人认知当中的蝙蝠是没办法送信的,一方面是因为它们确实无法像信鸽那样接受训练获得空间感和距离感,一方面是它们的体型也不适合携带重物,更没有鸽子那样的耐力,但这些缺点在魔法面前都不是事。

虽然之前魔法界养殖的蝙蝠都是用于提取炼药和炼金材料,但只要对于翼展和骨骼结构进行稍微的调整,它们就可以进行送信的工作,但是为了让录取通知书不那么单调和古板,整个里世界最大的赞助商布鲁斯在里面夹带了许多的私货。

首先信纸上就印着蝙蝠花纹,信封是经典蝙蝠标志的变体,封印信封用的火漆图桉是蝙蝠和韦恩家族家徽的结合体,随信附送一个钥匙扣大小的蝙蝠小玩偶是用兔毛制成的,柔软并且毛茸茸的。

之前布鲁斯打样了大约四个版本的蝙蝠玩偶,为了观察火漆印章的效果,也定制了一些和印章图桉相同的徽章,此外还有蝙蝠贴纸、蝙蝠手电筒、蝙蝠喷绘枪、蝙蝠饼干、蝙蝠糖果,甚至是蝙蝠油桶、蝙蝠燃气罐等等化工用品。

总之,布鲁斯把韦恩集团有的生产线都试了一遍,弄出了一大堆的蝙蝠周边,托马斯对此非常迷惑但又无可奈何,再怎么说,玩蝙蝠周边也比自己当蝙蝠周边强吧?

但很快,托马斯就发现,这件事的正面影响可不止于此,突然有一天,市长罗尹找到了他,并希望韦恩集团能够建立专门的文化娱乐产业部门与市政府进行对接,将所有的蝙蝠周边商业化,尤其是可以应用到即将到来的音乐节当中。

众所周知,哥谭这个城市第一次以正面形象出现在大众视野当中,就是因为克拉克拍的蝙蝠侠的照片小火一把,人们自然而然地将哥谭与蝙蝠联系在一起也不奇怪。

而因为戈登之前把蝙蝠侠初代蝙蝠灯借走当中央转盘的红绿灯,而这帮警察显然也没有技术力去更改蝙蝠灯的图桉,所以迄今为止,中央转盘的红绿灯在打开的时候还是会向天上投射或红或绿的蝙蝠图桉。

绝大多数来到哥谭的游客无论要去哪个景点,都会途经中央转盘,对于神奇的蝙蝠图桉,见到的第一个人是疑惑,见到的第二个人是好奇,第三个人就是打卡拍照了,而等到第十、第一百个,这神奇的蝙蝠图桉就被编出了数十个离奇的故事版本,并且成为了哥谭旅游不可不来的经典景点之一。

虽然现在这个年代网络媒体没有非常发达,但各种各样的网页已经被开发的比较完善了,再加上来这里的游客口口相传,蝙蝠逐渐成为了哥谭的代表动物,甚至是城市的形象标志。

哥谭的普通人对此没什么意见,哥谭确实有不少的蝙蝠一到晚上就会从窗前呼啦啦的飞过,平常很少有人注意这些动物,但既然那些外地老喜欢,也不是不能成为一个景点。

在本地人的指引之下,许多的游客找到了观赏蝙蝠群的绝佳地点,一到晚上就会有大批的野生蝙蝠从西区郊外一路飞到北区,途中会经过哥谭大教堂,漆黑的夜晚、古老的教堂、成群飞过的蝙蝠烘托出的哥特氛围令人着迷,不论从哪个角度拍都很出片。

市长罗尹比普通人更能接受这种状况,甚至是对此感到非常欣喜,很多城市的旅游标志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来打造,很多现在看来堪称经典的标志,在刚建成的时候都被骂丑,比如最经典的立在山坡上的那几个大字“好来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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