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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秦知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他相认?」陆天清怕秦知着凉,就揽着秦知的肩膀,扶着秦知往里走。
秦知摇了摇头说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真的很怕季辞远不喜欢他,「要是我跟他说我是他父亲的话,他可能会恨我吧,也可能会讨厌我,我就是个窝囊废,我什么都给不了他……」
「我不许你这样说自己,你很优秀的,知知。」陆天清在喊他名字的时候,就像是情人间的呢喃一样,他很温柔,像是一阵风,有的时候又像是坚实可靠的一座山,即便是风雨来了,他也能屹立在原地,不会被吹倒。
「我怎么可能会优秀,我都在家里待了那么多年了,我没有工作,我一直都被你养着我一事无成,只会做一点小蛋糕,做的饭菜也不好吃,我要是离开你了,我可能都养不活我自己。」提到这些事情,秦知也感觉到很难过,他好像是离不开陆天清的小废物。
他不知道,这些都是陆天清设计的,陆天清从最开始就想把秦知变成不会工作的废物,这样他就只能依赖他才能活下去了。
第114章omega
一晃眼,就到了夏季。恭市是属于南方地区,一到夏季,温度骤然拔高到三四十摄氏度。日光穿透了云层,笼罩在这片钢筋水泥铸造而成的城市上,整座城市都像是近在一个巨大的蒸笼里,花园里的树叶都被晒得蔫蔫的,地面滚烫像是被烧红的烙铁一样,要是光着脚走在地上,说不准脚还会被地面的温度所烫伤。
最近公司的事情比较少,季辞远就闲下来了。因为是夏季,天很早就亮了,所以季辞远也睡不了太迟,大概六七点钟他就醒过来了,他疲惫的从床上起来,伸了伸懒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今天的阳光很好,他站在房间的落地窗前,感受着阳光晒在皮肤上的感觉,房间里开着空调,所以他并没有感觉到很热。
他走到浴室里,简单的洗漱,然后下楼吃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偏中式的,有皮蛋瘦肉粥,蟹黄包子,青菜包,香菇包,肉包,白煮蛋,煎饼,豆浆。
他的胃口很小,就吃了一个蟹黄包跟一杯豆浆就饱了,剩下的那些就全部都交给陆洲去吃了。
陆洲的胃口很大,他一下子能吃好几个包子,季辞远有时候都很佩服陆洲,居然一下子能吃那么多的包子。
两个人在餐厅里吃完了包子豆浆,季辞远看着天色很好,就跟陆洲提议说要去门口种花。
陆洲就像是一条听话的小狗一样,不论季辞远提出什么要求,他全都听季辞远的。
花园里面有新开辟出来一片地,什么都没有种,土壤也是新番的,季辞远决定在那片土壤上种玫瑰花。
玫瑰花是季辞远最喜欢的一种花,他觉得玫瑰花艳丽张扬,很漂亮。
现在已经到了八九点了阳光,虽然不像中午时那般毒辣,但现在的温度也已经高达35℃左右,两个人穿着睡衣就来到花园,站了没一会儿功夫,季辞远就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他的额角上全都是汗,他连忙用手臂抹掉了额头上的汗,又继续弯下腰去挖洞。
其实他不大知道要怎么种花,只是以前看过家里的花匠种花,有点印象罢了。他把新番的土壤挖了一个又一个的洞洞都是小小的,然后再将玫瑰花籽放进洞里,最后再将土壤给埋起来。
整个过程都是一气呵成的,等两个人将花籽都埋进土里以后,累得坐在地上直喘的气。
「果然种花是体力活,不太适合我。」季辞远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呼出来的雾气是朦胧的,是纯白色的。
「哥以前都能打架,现在种花都觉得累了吗?」
就像陆洲说的那样,那也都是以前了,即便季辞远再厉害,他现在也只是一个Omega,换做别的Omega,别说是种花了,恐怕连铁锹都拿不起来吧。
「有时候也得承认自己不行啊。」季辞远笑着说着去旁边的水龙头接了一桶水,然后走回来去给还没成型的玫瑰花浇水,他其实也不知道水要浇多少,只是胡乱的浇着,感觉到泥土是湿软湿软的,以后他就把胶水壶放到了一边。
陆洲没有再接话了,季辞远转而看向了手表上的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转头对陆洲说:「我们还是进去吧,外面太热了。」
陆洲去帮季辞远拿浇水壶跟铁锹,他一点都不觉得累,「行,咱们赶紧进去吧,我再去让佣人切两片西瓜。」
「好。」季辞远应了一声,跟着陆洲一起走进客厅,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一种跟陆洲,已经是老夫老妻的感觉,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但他却感觉到无比的满足,他很喜欢这种平淡,充满了烟火气息的感觉。
正常的情侣应该是像他跟陆洲这样,偶尔一起去参加个什么聚会,看个画展,种种花,日子很惬意,也很舒坦。
走进客厅以后,陆洲就去吩咐佣人切西瓜,这时候是夏季,吃西瓜能够解暑。
西瓜是刚从田里面挖出来,空运到陆家的,选的都是最上乘的无籽西瓜,切开以后,里面的西瓜肉是鲜红饱满的,甜度适中。有人把西瓜切开成薄片以后装在盘子里,然后端到了客厅的茶几上。
季辞远坐在沙发上,拿了一片西瓜送入嘴中,跟他想像中的一样甜,吃上西瓜以后,好像身上的暑气也尽数消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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