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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蓝粒粒问及重要消息,九命连忙说道:
“那些小乞丐的背景都很简单,几乎都是弃婴,然后被老乞丐捡来养大的。其中有个叫阿耀的,就是沈流说的那个会读书的孩子,身体确实不好,平常只帮着记记账,在厨房打打下手。他是四年前出现的,据说病重无法医治,被遗弃在了码头。后来命大活了下来,不久就救回了沈流,自此沈流把他当成弟弟养大。所以不同于其他孩子,他其实有关于父母的记忆。”
蓝粒粒听的稀奇,
“等等,你说这些小孩都是被乞丐养大的?”
都混成乞丐了,居然还能养活这么多小孩,难不成当乞丐比种地还要赚钱?
九命换了口气,再次收腹,说道:
“对,是一个老乞丐,很奇怪的是他所在的地方其他乞丐都不敢踏足,不排除他其实有自己的钱财来源。因为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所以没有查到什么消息。”
蓝粒粒看出九命显然还有话想说,示意他开口说下去。
九命略微忐忑的问道:
“主子有没有想过以后山庄的护卫情况?”
看蓝粒粒不解其意,九命继续道:
“属下是这样想的,这么大的山庄,肯定需要人员看守,与其找些不知底细和心性的,不如自己培养一只护卫队。他们年纪都不大,和沈流学过一招半式,有些武功底子,如果勤加操练,一定比那些不入流的强上许多。”
蓝粒粒沉思片刻,随后想起什么,问道:
“你这次怎么不招揽那些伤残人士过来了?”
九命脸色尴尬了一瞬,其实他只是听命行事而已啊,
“是这样的,听吴先生说主子种的粮食也至关重要,所以他之前和属下申请过,把人员又重新安排了一次,争取每个田庄都有能打的人驻守,另外您刚去的那个田庄是重中之重,所以里面的人除了他,都是四肢健全的。”
听他这么一说,蓝粒粒才想起来,第一次去那个田庄的时候,确实还见过一个跛脚的汉子,这次却没有见到,能被九命尊称一句先生,看来吴永达果然有两下子,只是这名字也太俗气,一点都不像个文人。
蓝粒粒不知道的是,这个名字确实不是他的本名,这是他堂叔堂婶趁他父母去世,让堂弟冒领了他的秀才功名,随后又使计将他送入军营,代替堂弟服役。
时过境迁后,因为他的身体残缺,已不能再次科举,心灰意懒之下,他退伍回乡,只是剥掉了堂弟的秀才功名,让他们一起成为十里八乡的笑柄,之后,却并未更换用了快十年的名字——原属于堂弟的名字。可能也是觉得愧对九泉之下的父母吧?
话说回来,蓝粒粒继续揶揄道:
“难不成是人手不够了?”
九命脸上臊红,闷声道:
“人手还剩挺多的,您以后要是有需要,还可以找他们。只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人,就算腿脚健全,免不了会有旧伤,一旦复发起来,还比不上普通人。做工还可以,真要论起单打独斗,他们这种半吊子比不上从小学武的人。所以,属下觉得主子还是有自己的护卫更好些。”
原本蓝粒粒的打算是等山庄建好,把虎兄带进来,有了虎兄坐镇,谁还敢乱闯山庄。
不过仔细想想,她的想法其实有些想当然了。
又不是生活在末世里,她已经在古代定居,总要适应这里的生活。
至少像颜朔嘱咐的那样,表面上做到如此。
“所以,你的意思是让他们留下来?”
九命立刻单膝跪地,道:
“一切看主子的意思,属下不敢妄自僭越。”
蓝粒粒对于九命这么大阵势很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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