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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父母的责任
在很古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于子女,是不知道有什么责任的。那时的父母以为生育这件事是一种魔术,由于精灵的作用;而不知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那时实是连“父母”的观念也很模糊的;更不用说什么责任了!(哈蒲浩司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待遇子女的态度和方法,推想起来,不外根据于天然的爱和传统的迷信这两种基础;没有自觉的标准,是可以断言的。后来人知进步,精灵崇拜的思想,慢慢的消除了;一班做父母的便明白子女只是**的结果,并无神怪可言。但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如何呢?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何呢?那些当仁不让的父母便渐渐的有了种种主张了。且只就中国论,从孟子时候直到现在,所谓正统的思想,大概是这样说的:儿子是延续宗祀的,便是儿子为父母,父母的父母,……而生存。父母要教养儿子成人,成为肖子——小之要能挣钱养家,大之要能荣宗耀祖。但在现在,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了。另有给儿子娶妻,也是父母重大的责任——不是对于儿子的责任,是对于他们的先人和他们自己的责任;因为娶媳妇的第一目的,便是延续宗祀!至于女儿,大家都不重视,甚至厌恶的也有。卖她为妓,为妾,为婢,寄养她于别人家,作为别人家的女儿;送她到育婴堂里,都是寻常而不要紧的事;至于看她作“赔钱货”,那是更普通了!在这样情势之下,父母对于女儿,几无责任可言!普通只是生了便养着;大了跟着母亲学些针黹,家事,等着嫁人。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责任,都只由父母“随意为之”。只有嫁人,父母却要负些责任,但也颇轻微的。在这些时候,父母对儿子总算有了显明的责任,对女儿也算有了些责任。但都是从子女出生后起算的。至于出生前的责任,却是没有,大家似乎也不曾想到——向他们说起,只怕还要吃惊哩!在他们模糊的心里,大约只有“生儿子”、“多生儿子”两件,是在子女出生前希望的——却不是责任。虽然那些已过三十岁而没有生儿子的人,便去纳妾,吃补药,千方百计地想生儿子,但究竟也不能算是责任。所以这些做父母的生育子女,只是糊里糊涂给了他们一条生命!因此,无论何人,都有任意生育子女的权利。
近代生物科学及人生科学的发展,使“人的研究”日益精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多少的变化,对于“父母的责任”的见解,更有重大的改正。从生物科学里,我们知道子女非为父母而生存;反之,父母却大部分是为子女而生存!与其说“延续宗祀”,不如说“延续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又有“扩大或发展生命”的要求,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于今又抬起头来了。所以,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叫他们做“肖子”,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去自由发展,成功超越自己的人!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更其是显然了。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一面更为重要的,却又是社会的服务,因而对于生育的事,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这样,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都该被抗议了。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将形成一种新道德:“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因此,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容易的事;人们在做父母以前,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在这样社会里,子女们便都有福了。只是,惭愧说的,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
依我们的标准看,在目下的社会里——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或者说,父母几乎没有责任!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疯人,白痴都可公然结婚,生育子女!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因之,残疾的、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却可生出许多子女;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甚至将他们送给人,卖给人,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因之,流离失所的,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一般做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不独精神,身体上有缺陷的,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教他们自己制裁,自觉的不生育,或节制生育。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或因父母溺爱,或因父母事务忙碌,不能有充分的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致不能养成适应将来的健全的人格;有些还要受些祖传老店“子曰铺”里的印版教育,那就格外不会有新鲜活泼的进取精神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父母照料更不能周全,便更易有这些倾向!这种生育的流弊,虽没有前面两种的厉害,但足以为“进步”的重大的阻力,则是相同的!并且这种流弊很通行,——试看你的朋友,你的亲戚,你的家族里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的孩子之中,有哪个真能“自遂其生”的!你将也为他们的——也可说我们的——运命担忧着吧。——所以更值得注意。
现在生活程度渐渐高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教养一个子女的费用,足以使家庭的安乐缩小,子女的数和安乐的量恰成反比例这件事,是很显然了。那些贫穷的人也觉得子女是一种重大的压迫了。其实这些情形从前也都存在,只没有现在这样叫人感着吧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新兴的知识阶级最能敏锐的感到这种痛苦。可是大家虽然感着,却又觉得生育的事是“自然”所支配,非人力所能及,便只有让命运去决定了。直到近两年,生物学的知识,尤其是优生学的知识,渐渐普及于一般知识阶级,于是他们知道不健全的生育是人力可以限制的了。去年山顺夫人来华,传播节育的理论与方法,影响特别的大;从此便知道不独不健全的生育可以限制,便是健全的生育,只要当事人不愿意,也可自由限制的了。于是对于子女的事,比较出生后,更其注重出生前了;于是父母在子女的出生前,也有显明的责任了。父母对于生育的事,既有自由权力,则生出不健全的子女,或生出子女而不能教养,便都是他们的过失。他们应该受良心的责备,受社会的非难!而且看“做父母”为重大的社会服务,从社会的立场估计时,父母在子女出生前的责任,似乎比子女出生后的责任反要大哩!以上这些见解,目下虽还不能成为风气,但确已有了肥嫩的萌芽至少在知识阶级里。我希望知识阶级的努力,一面实行示范,一面尽量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宣传,到最僻远的地方里,到最下层的社会里;等到父母们不但“知道”自己背上“有”这些责任,并且“愿意”自己背上“负”这些责任,那时基于优生学和节育论的新道德便成立了。这是我们子孙的福音!
在最近的将来里,我希望社会对于生育的事有两种自觉的制裁:一,道德的制裁,二,法律的制裁。身心有缺陷者,如前举花柳病者等,该用法律去禁止他们生育的权利,便是法律的制裁。这在美国已有八州实行了。但施行这种制裁,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才能有效。一要医术发达,并且能得社会的信赖;二要户籍登记的详确(如遗传性等,都该载入);三要举行公众卫生的检查;四要有公正有力的政府;五要社会的宽容。这五种在现在的中国,一时都还不能做到,所以法律的制裁便暂难实现;我们只好从各方面努力罢了。但禁止“做父母”的事,虽然还不可能,劝止“做父母”的事,却是随时,随地可以作的。教人知道父母的责任,教人知道现在的做父母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是人们于生育的事,可以自由去取——教人知道不负责及不能负责的父母是怎样不合理,怎样损害社会,怎样可耻!这都是爱作就可以作的。这样给人一种新道德的标准去自己制裁,便是社会的道德的制裁的出发点了。
所以道德的制裁,在现在便可直接去着手建设的。并且在这方面努力的效果,也容易见些。况不适当的生育当中,除那不健全的生育一项,将来可以用法律制裁外,其余几种似也非法律之力所能及,便非全靠道德去制裁不可。因为,道德的制裁的事,不但容易着手,见效,而且是更为重要;我们的努力自然便该特别注重这一方向了!
不健全的生育,在将来虽可用法律制裁,但法律之力,有时而穷,仍非靠道德辅助不可;况法律的施行,有赖于社会的宽容,而社会宽容的基础,仍必筑于道德之上。所以不健全的生育,也需着道德的制裁;在现在法律的制裁未实现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我们希望他们自己觉得身体的缺陷,自己忏悔自己的罪孽;便借着忏悔的力量,决定不将罪孽传及子孙,以加重自己的过恶!这便自己剥夺或停止了自己做父母的权利。但这种自觉是很难的。所以我们更希望他们的家族,亲友,时时提醒他们,监视他们,使他们警觉!关于疯人、白痴,则简直全无自觉可言;那是只有靠着他们保护人,家族,亲友的处置了。在这种情形里,我们希望这些保护人等能明白生育之社会的责任及他们对于后一代应有的责任,而知所戒惧,断然剥夺或停止那有缺陷的被保护者的做父母的权利!这几类人最好是不结婚或和异性隔离;至少也当用节育的方法使他们不育!至于说到那些穷到连“养育”子女也不能的,我们教他们不滥育,是很容易得他们的同情的。只需教给他们最简便省钱的节育的方法,并常常向他们恳切的说明和劝导,他们便会渐渐的相信,奉行的。但在这种情形里,教他们相信我们的方法这过程,要比较难些;因为这与他们信自然与命运的思想冲突,又与传统的多子孙的思想冲突——他们将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如旧日的打胎一样;并将疑惑这或者是洋人的诡计,要从他们的身体里取出什么的!但是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究竟还不是固执的,魔术的怀疑因了宣传方法的巧妙和时日的长久,也可望减缩的;而经济的压迫究竟是眼前不可避免的实际的压迫,他们难以抵抗的!所以只要宣传的得法,他们是容易渐渐的相信,奉行的。只有那些富家——官僚或商人——和有些小资产阶级,这道德的制裁的思想是极难侵入的!他们有相当的经济的能力,有固执的传统的思想,他们是不会也不愿知道生育是该受限制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不适当的生育!他们只在自然的生育子女,以传统的态度与方法待遇他们,结果是将他们装在自己的型里,作自己的牺牲!这样尽量摧残了儿童的个性与精神生命的发展,却反以为尽了父母的责任!这种误解责任较不明责任实在还要坏;因为不明的还容易纳入忠告,而误解的则往往自以为是,拘执不肯更变。这种人实在也不配做父母!因为他们并不能负真正的责任。我们对于这些人,虽觉得很不容易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任!努力努力!
@@@论无话可说
十年前我写过诗;后来不写诗了,写散文;入中年以后,散文也不大写得出了——现在是,比散文还要“散”的无话可说!许多人苦于有话说不出,另有许多人苦于有话无处说;他们的苦还在话中,我这无话可说的苦却在话外。我觉得自己是一张枯叶,一张烂纸,在这个大时代里。
在别处说过,我的“忆的路”是“平如砥”“直如矢”的;我永远不曾有过惊心动魄的生活,即使在别人想来最风华的少年时代。我的颜色永远是灰的。我的职业是三个教书;我的朋友永远是那么几个,我的女人永远是那么一个。有些人生活太丰富了,太复杂了,会忘记自己,看不清楚自己,我是什么时候都“了了玲玲地”知道,记住,自己是怎样简单的一个人。
但是为什么还会写出诗文呢?——虽然都是些废话。这是时代为之!十年前正是五四运动的时期,大伙儿蓬蓬勃勃的朝气,紧逼着我这个年轻的学生;于是乎跟着人家的脚印,也说说什么自然,什么人生。但这只是些范畴而已。我是个懒人,平心而论,又不曾遭过怎样了不得的逆境;既不深思力索,又未亲自体验,范畴终于只是范畴,此处也只是廉价的,新瓶里装旧酒的感伤。当时芝麻黄豆大的事,都不惜郑重地写出来,现在看看,苦笑而已。
先驱者告诉我们说自己的话。不幸这些自己往往是简单的,说来说去是那一套;终于说的听的都腻了。——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这些人自己其实并没有什么话,只是说些中外贤哲说过的和并世少年将说的话。真正有自己的话要说的是不多的几个人;因为真正一面生活一面吟味那生活的只有不多的几个人。一般人只是生活,按着不同的程度照例生活。
这点简单的意思也还是到中年才觉出的;少年时多少有些热气,想不到这里。中年人无论怎样不好,但看事看得清楚,看得开,却是可取的。这时候眼前没有雾,顶上没有云彩,有的只是自己的路。他负着经验的担子,一步步踏上这条无尽的然而实在的路。他回看少年人那些情感的玩意,觉得一种轻松的意味。他乐意分析他背上的经验,不止是少年时的那些;他不愿远远地捉摸,而愿剥开来细细地看。也知道剥开后便没了那跳跃着的力量,但他不在乎这个,他明白在冷静中有他所需要的。这时候他若偶然说话,决不会是感伤的或印象的,他要告诉你怎样走着他的路,不然就是,所剥开的是些什么玩意。但中年人是很胆小的;他听别人的话渐渐多了,说了的他不说,说得好的他不说。所以终于往往无话可说——特别是一个寻常的人像我。但沉默又是寻常的人所难堪的,我说苦在话外,以此。
中年人若还打着少年人的调子,——姑不论调子的好坏——原也未尝不可,只总觉“像煞有介事”。他要用很大的力量去写出那冒着热气或流着眼泪的话;一个神经敏锐的人对于这个是不容易忍耐的,无论在自己在别人。这好比上了年纪的太太小姐们还涂脂抹粉地到大庭广众里去卖弄一般,是殊可不必的了。
其实这些都可以说是废话,只要想一想咱们这年头。这年头要的是“代言人”,而且将一切说话的都看作“代言人”;压根儿就无所谓自己的话。这样一来,如我辈者,倒可以将从前狂妄之罪减轻,而现在是更无话可说了。
但近来在戴译《唯物史观的文学论》里看到,法国俗语“无话可说”竟与“一切皆好”同意。呜呼,这是多么损的一句话,对于我,对于我的时代!
@@@人话
在北平呆过的人总该懂得“人话”这个词儿。小商人和洋车夫等等彼此动了气,往往破口问这么句话:
你懂人话不懂?——要不就说:
你会说人话不会?
这是一句很重的话,意思并不是问对面的人懂不懂人话,会不会说人话,意思是骂他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干脆就是畜生!这叫拐着弯儿骂人,又叫骂人不带脏字儿。不带脏字儿是不带脏字儿,可到底是“骂街”,所以高尚人士不用这个词儿。他们生气的时候也会说“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还有“不像话”,“不成话”等等,可就是不肯用“人话”这个词儿。“不像话”,“不成话”,是没道理的意思;“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还不就是畜生?比起“不懂人话”,“不说人话”来,还少拐了一个弯儿呢。可是高尚人士要在人背后才说那些话,当着面大概他们是不说的。这就听着火气小,口气轻似的,听惯了这就觉得“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那几句来得斯文点儿,不像“人话”那么野。其实,按字面儿说,“人话”倒是个含蓄的词儿。
北平人讲究规矩,他们说规矩,就是客气。我们走进一家大点儿的铺子,总有个伙计出来招待,哈哈腰说,“您来啦!”出来的时候,又是个伙计送客,哈哈腰说,“您走啦,不坐会儿啦?”这就是规矩。洋车夫看同伙的问好儿,总说,“您老爷子好?老太太好?”“您少爷在那儿上学?”从不说“你爸爸”,“你妈妈”,“你儿子”,可也不会说“令尊”,“令堂”,“令郎”那些个,这也是规矩。有的人觉得这些都是假仁假义,假声假气,不天真,不自然。他们说北平人有官气,说这些就是凭据。不过天真不容易表现,有时也不便表现。只有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天真才有流露的机会,再说天真有时就是任性,也不一定是可爱的。所以得讲规矩。规矩是调节天真的,也就是“礼”,四维之首的“礼”。礼须要调节,得有点儿做作是真的,可不能说是假。调节和做作是为了求中和,求平衡,求自然——这儿是所谓“习惯成自然”。规矩也罢,礼也罢,无非教给人做人的道理。我们现在到过许多大城市,回想北平,似乎讲究规矩并不坏,至少我们少碰了许多硬钉子。讲究规矩是客气,也是人气,北平人爱说的那套话都是他们所谓“人话”。
别处人不用“人话”这个词儿,只说讲理不讲理,雅俗通用。讲理是讲理性,讲道理。所谓“理性”(这是老名词,重读“理”字,翻译的名词“理性”,重读“性”字)自然是人的理性,所谓道理也就是做人的道理。现在人爱说“合理”,那个“理”的意思比“讲理”的“理”宽得多。“讲理”当然“合理”,这是常识,似乎用不着检出西哲亚里士多德的大帽子,说“人是理性的动物”。可是这句话还是用得着,“讲理”是“理性的动物”的话,可不就是“人话”?不过不讲理的人还是不讲理的人,并不明白的包含着“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所包含着的意思。讲理不一定和平,上海的“讲茶”就常教人触目惊心的。可是看字面儿,“你讲理不讲理?”的确比“你懂人话不懂?”“你会说人话不会?”和平点儿。“不讲理”比“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多拐了个弯儿,就不至于影响人格了。所谓做人的道理大概指的恕道,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人话”要的也就是恕道。按说“理”这个词儿其实有点儿灰色,赶不上“人话”那个词儿鲜明,现在也许有人觉得还用得着这么个鲜明的词儿。不过向来的小商人洋车夫等等把它用得太鲜明了,鲜明得露了骨,反而糟蹋了它,这真是怪可惜的。
@@@很好
“很好”这两个字真是挂在我们嘴边儿上的。我们说,“你这个主意很好。”“你这篇文章很好。”“张三这个人很好。”“这东西很好。”人家问,“这件事如此这般的办,你看怎么样?”我们也常常答道,“很好。”有时顺口再加一个,说“很好很好”。或者不说“很好”,却说“真好”,语气还是一样,这么说,我们不都变成了“好好先生”了么?我们知道“好好先生”不是无辨别的蠢材,便是有城府的乡愿。乡愿和蠢材尽管多,但是谁也不能相信常说“很好”,“真好”的都是蠢材或乡愿。平常人口头禅的“很好”或“真好”,不但不一定“很”好或“真”好,而且不一定“好”;这两个语其实只表示所谓“相当的敬意,起码的同情”罢了。
在平常谈话里,敬意和同情似乎比真理重要得多。一个人处处讲真理,事事讲真理,不但知识和能力不许可,而且得成天儿和别人闹别扭;这不是活得不耐烦,简直是没法活下去。自然一个人总该有认真的时候,但在不必认真的时候,大可不必认真;让人家从你嘴边儿上得着一点点敬意和同情,保持彼此间或浓或淡的睦谊,似乎也是在世为人的道理。说“很好”或“真好”,所着重的其实不是客观的好评而是主观的好感。用你给听话的一点点好感,换取听话的对你的一点点好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
你若是专家或者要人,一言九鼎,那自当别论;你不是专家或者要人,说好说坏,一般儿无足重轻,说坏只多数人家背地里议论你嘴坏或脾气坏而已,那又何苦来?就算你是专家或者要人,你也只能认真的批评在你门槛儿里的,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专家或者要人,那么,你在说门槛儿外的话的时候,还不是和别人一般的无足重轻?还不是得在敬意和同情上着眼?我们成天听着自己的和别人的轻轻儿的快快儿的“很好”或“真好”的声音,大家肚子里反正明白这两个语的分量。若有人希图别人就将自己的这种话当作确切的评语,或者简直将别人的这种话当作自己的确切的评语,那才真是乡愿或蠢材呢。
我说“轻轻儿的”,“快快儿的”,这就是所谓语气。只要那么轻轻儿的快快儿的,你说“好得很”,“好极了”,“太好了”,都一样,反正不痛不痒的,不过“很好”,“真好”说着更轻快一些就是了。可是“很”字,“真”字,“好”字,要有一个说得重些慢些,或者整个儿说得重些慢些,分量就不同了。至少你是在表示你喜欢那个主意,那篇文章,那个人,那东西,那办法,等等,即使你还不敢自信你的话就是确切的评语。有时并不说得重些慢些,可是前后加上些字儿,如“很好,咳!”“可真好。”“我相信张三这个人很好。”“你瞧,这东西真好。”也是喜欢的语气。“好极了”等语,都可以如法炮制。
可是你虽然“很”喜欢或者“真”喜欢这个那个,这个那个还未必就“很”好,“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未必“好”。你虽然加重的说了,所给予听话人的,还只是多一些的敬意和同情,并不能阐发这个那个的客观的价值。你若是个平常人,这样表示也尽够教听话的满意了。你若是个专家,要人,或者准专家,准要人,你要教听话的满意,还得指点出“好”在那里,或者怎样怎样的“好”。这才是听话的所希望于你们的客观的好评,确切的评语呢。
说“不错”,“不坏”,和“很好”,“真好”一样;说“很不错”,“很不坏”或者“真不错”,“真不坏”,却就是加字儿的“很好”,“真好”了。“好”只一个字,“不错”,“不坏”都是两个字;我们说话,有时长些比短些多带情感,这里正是个例子。“好”加上“很”或“真”才能和“不错”,“不坏”等量,“不错”,“不坏”再加上“很”或“真”,自然就比“很好”,“真好”重了。可是说“不好”却干脆的是不好,没有这么多阴影。像旧小说里常见到的“说声‘不好’”和旧戏里常听到的“大事不好了”,可为代表。这里的“不”字还保持着它的独立的价值和否定的全量,不像“不错”,“不坏”的“不”字已经融化在成语里,没有多少劲儿。本来呢,既然有胆量在“好”上来个“不”字,也就无需乎再躲躲闪闪的;至多你在中间夹上一个字儿,说“不很好”,“不大好”,但是听起来还是差不多的。
话说回来,既然不一定“很”好或“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不一定“好”,为什么不沉默呢?不沉默,却偏要说点儿什么,不是无聊的敷衍吗?但是沉默并不是件容易事,你得有那种忍耐的功夫才成。沉默可以是“无意见”,可以是“无所谓”,也可以是“不好”,听话的却顶容易将你的沉默解作“不好”,至少也会觉着你这个人太冷,连嘴边儿上一点点敬意和同情都吝惜不给人家。在这种情景之下,你要不是生就的或练就的冷人,你忍得住不说点儿什么才怪!要说,也无非“很好”,“真好”这一套儿。人生于世,遇着不必认真的时候,乐得多爱点儿,少恨点儿,似乎说不上无聊;敷衍得别有用心才是的,随口说两句无足重轻的好听的话,似乎也还说不上。
我屡次说到听话的。听话的人的情感的反应,说话的当然是关心的。谁也不乐意看尴尬的脸是不是?廉价的敬意和同情却可以遮住人家尴尬的脸,利他的原来也是利己的;一石头打两鸟儿,在平常的情形之下,又何乐而不为呢?世上固然有些事是当面的容易,可也有些事儿是当面的难。就说评论好坏,背后就比当面自由些。这不是说背后就可以放冷箭说人家坏话。一个人自己有身份,旁边有听话的,自爱的人那能干这个!这只是说在人家背后,顾忌可以少些,敬意和同情也许有用不着的时候。虽然这时候听话的中间也许还有那个人的亲戚朋友,但是究竟隔了一层;你说声“不很好”或“不大好”,大约还不至于见着尴尬的脸的。当了面就不成。当本人的面说他这个那个“不好”,固然不成,当许多人的面说他这个那个“不好”,更不成。当许多人的面说他们都“不好”,那简直是以寡敌众;只有当许多人的面泛指其中一些人这点那点“不好”,也许还马虎得过去。所以平常的评论,当了面大概总是用“很好”,“真好”的多。——背后也说“很好”,“真好”,那一定说得重些慢些。
可是既然未必“很”好或者“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未必“好”,说一个“好”还不成么?为什么必得加上“很”或“真”呢?本来我们回答“好不好?”或者“你看怎么样?”等问题,也常常只说个“好”就行了。但是只在答话里能够这么办,别的句子里可不成。一个原因是我国语言的惯例。单独的形容词或形容词用作句子的述语,往往是比较级的。如说“这朵花红”,“这花朵素净”,“这朵花好看”,实在是“这朵花比别的花红”,“这朵花比别的花素净”,“这朵花比别的花好看”的意思。说“你这个主意好”,“你这篇文章好”,“张三这个人好”,“这东西好”,也是“比别的好”的意思。另一个原因是“好”这个词的惯例。句里单用一个“好”字,有时实在是“不好”。如厉声指点着说“你好!”或者摇头笑着说,“张三好,现在竟不理我了。”“他们这帮人好,竟不理这个碴儿了。”因为这些,要表示那一点点敬意和同情的时候,就不得不重话轻说,借用到“很好”或“真好”两个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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