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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眠眠。”
喜欢这两个字说的人轻飘飘的,听的人也觉得无足轻重。
可直到这一刻,当这份喜欢具象化的时候,这两个字顿时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江清韵接着说。
“昨天我接到医生的电话,他说团团找到他,他想通过物理手段消灭他身体里的人格。”
“物理手段?”宋时眠愣了一下,“什么物理手段?”
江清韵从包里拿出手机,翻开一则消息,点了语音朗读,放在宋时眠跟前。
听完后,宋时眠微微瞪大眼睛,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
“他是疯了吗!稍一不慎他就变成傻子了,他是怎么想的?”
江清韵道,“他说,这样他就没有任何危害了。”
“小眠,团团他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在乎你。”
那一刻,宋时眠的心脏像是被什么重重地敲了下,顿顿的疼,又涩又闷。
他摸到自己的导盲杖,从位置上站起来。
“带我去见他。”
他说。
—
宋时眠其实并不喜欢医院。
从小到大,只要一放假,他的假期总是奔波在各大医院。
他跟前站着形形色色的白大褂,他们用灯光照着他的眼睛,用手翻着他的眼皮,各种仪器将他的眼睛招呼了个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找出他与其他人的不同。
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很难闻,食堂的饭菜很难吃,走廊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生离死别,来来往往的人神色哀愁,连带着他父母脸上的愁容也越来越重。
他和父母的最后一面也是在医院。
他们脸上盖着白布,白布下的躯体哪怕被重新缝合过,可依旧是扭曲、破碎的。
那时他的眼睛已经快瞎了,入眼处皆是糊成一团的红色。
他看不清他们的五官,可所有人都在告诉他——
这是最爱他的爸爸妈妈。
于是消毒水的味道在宋时眠梦里萦绕了半年。
同样的,也是在医院,赵广和陈盼夏拿着长长的缴费单,对他叹气。
“小眠,要不咱算了吧?”
彼时的他坐在医院长椅上,黑色覆盖了整个世界,拖地的阿姨从他身侧走过,消毒水的味道更浓了。
“好。”
不过短短两年,他便一无所有。
唯一的依仗只有手里那根廉价的导盲杖。
而此刻,他又来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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