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酒,作为客观物质的存在,它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如冰;它缠绵如梦絮,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它可敬可泣,该杀该戮;它能让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放荡无常;叫人丢掉面具,原形毕露,口吐真言;它能叫人忘却烦恼,抛却忧愁,幻化在绝对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它也能叫人忘却信义,肆行无忌,沉沦到道德深渊的最底处。△頂點小說,.23wx.
在华夏,酒文化源远流长,传说中中华酿酒的鼻祖是杜康,而最早有记载的酒是在商朝时的甲骨文。
大部分华夏男人都会喝酒,而杨星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尽管如此,在面对酒保拿上来的第一轮酒的时候,他仍不禁头皮发麻。
一瓶普通的王朝赤霞珠红酒,一瓶瑞典伏特加外加一瓶酒保从外面便利店买来的一斤装的红星二锅头,这就是方大雷指定的三瓶酒。
这二锅头原本在太行国际这么高端的地方是没有的,酒保也明确告诉方大雷,他们不卖白酒。
结果方大雷一叠大红色的钞票丢过去,酒保的态度直接180度转弯,他快速拾起了所有的钞票之后就说了一句话:“我马上帮您到外面买酒去。”
这个事件再次验证了一个真理:有钱能使磨推鬼,什么不卖白酒,在钞票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等酒保将酒全部拿上来以后,方大雷将六瓶酒全部打开,分给了杨星三瓶,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杨星惆怅的看着眼前的酒,迟迟没有下嘴。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有的人酒量很大,可是不能混酒喝,别说白酒、红酒、洋酒混着喝了。你就是喊他同时喝两种不同牌子的白酒,他都可能战斗力直线下滑,原本能喝一斤都没事的,可能喝个七两就倒了。
我国自古就有酒不混饮之说,宋代陶谷在《清异录》中就说酒不可杂饮。杂之,善酒者亦醉,乃饮家所忌。
例如白酒和啤酒是忌混喝的,主要是因为白酒和啤酒是不同性质的酒。白酒是蒸馏酒,啤酒是发酵酒,因此两种酒的成分不一样。白酒除少量的杂醇油外。主要是乙醇,而啤酒中含有很多成分如二氧化碳、肽及氨基酸、无机盐、维生素、抗氧化物质如多酚类物质,有一些物质可以促进乙醇的吸收。所以白酒和啤酒混合饮用,更容易喝醉,而且最后得难受程度明显大于单喝一种酒的醉感,使醉感提前到来,引起头昏、恶心、呕吐等,甚至会引起其他中毒症状。
不仅是白酒和啤酒不能混喝,在同一宴席上不同品牌的酒也是不能混喝的。例如五粮液和茅台最好就不要混喝。
喝混酒所以容易醉,主要还是与酿酒的原料有关,如果喝了谷类制成的威士忌后,再喝葡萄酒。就容易醉了。
因为不同原料所产生的化学变化容易伤害脑神经。详细来说,也就是一定量的饮用酒精即乙醇并不容易醉人,而当乙醇同与其化学结构相近的物质如甲醇、丙酮等混合进入人体,对神经系统产生作用后才容易造成醉酒的感觉。几种酒混着喝时容易造成乙醇同与其相似的化学物质混合。因而容易醉人。
问题是现在小胖子杨星已经骑虎难下了,现在退缩的话不仅很丢人,以后他在南都市富二代纨绔圈子内都抬不起头来。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杨星决定拼了,毕竟方大雷和他同样的也要混酒喝。
凡事应该先难后易,按理说小胖子应该先将二锅头喝下去,再喝伏特加,最后喝红酒,可是他反其道行之,先拿起了红酒喝了起来。
他这么做是要逐步一点点的适应酒精的变化,如果先喝二锅头,最后再喝红酒,无形中会让红酒的酒精度数变相提高不少。
王朝在华夏还算是不错的红酒,赤霞珠也是王朝红酒中比较好的一种,相对来说,下口还是比较容易的,略微有一点酸涩的感觉,喝下去以后口齿留香。
问题是小胖子杨星直接抱着酒瓶咕咚咕咚如牛嚼牡丹一般将红酒吹了下去,至于红酒什么味道,他根本没有品尝出来。
喝完之后,他将酒瓶口朝下,底朝天抖了抖,向方大雷示意道,然后对着方大雷一挑下巴:“该你了!”
“呵呵,不错,小子有种。不过这才刚刚开始哦。”说完,方大雷直接抓起了桌子上的二锅头,一仰头,不过三五秒的时间,一瓶二锅头就灌进了他的肚子里。
喝完了二锅头的方大雷略略的打了一个酒嗝,接着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对杨星说道:“我这个人做事喜欢先挑难得下手,二锅头而已,我先喝了。”
杨星的脸色微微变了变,方大雷带给他的压力实在有够大的,看他的样子就是酒精考验的战士,不可能不知道先喝二锅头最后喝红酒的难度,可他还是这么喝了,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骑虎难下的杨星拿起了第二瓶酒,瑞典伏特加,将酒拿到了嘴边,仰起了头,喝了起来。
伏特加源于老毛子,可是瑞典的绝对伏特加才是华夏人最爱的伏特加,毕竟这种伏特加无论口感还是酒精浓度更能让华夏人接受。
对于这种酒吧和ktv的最寻常的洋酒,杨星自然不会陌生,喝的也绝对不少,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拿着一整瓶瑞典绝对伏特加对着瓶子吹。
辛辣刺激的感觉顿时袭了过来,猝不及防之下,杨星被呛得差点咳嗽起来。
“不行不要硬撑,分几口慢慢喝呗。”方大雷在一边看着杨星说道。
杨星眉头皱了皱,似乎没有听到方大雷的话一般,顿了顿,继续吹起了伏特加,不到三十秒的功夫,满满一瓶伏特加就被他吹完了。
在他吹酒的同时,方大雷也拿起了另外一瓶伏特加喝了起来,并且速度比杨星还快不少,后拿起酒的方大雷几乎同一时间和杨星一起喝光了瓶子中的伏特加,两人同时将空瓶子放在了桌子上。
他们的比赛惊动了周围一圈人,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其中一个打扮时尚的mm呆呆的问道:“他们两个喝得该不会是酒吧?”(未完待续。。)
诸天不灭魔躯 我在修真界当混子的那些年 斗罗:开局废了玉小刚 与云曦 一诺必达 我在异世界领取诸天大礼包 全球高武之慈悲为怀 睁开眼,回到老婆去世头一天 农门长姐种田忙,空间千亿物资心不慌 琴覆天下 文娱天王,从选秀开始 大夏狠人:开局继承天机阁 被渣后,前任他高攀不起 全民仙宗:我通过弟子人前显圣 为了重生穿越异界赚积分 文盲顶流:摆烂三年,火成巨星 戒断偏爱 梦境连遮天,我苟到大帝 一觉醒来成仙师 木叶之圣主降临
关于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农学研究生曹穗刚刚熬完毕业论文猝醒后睁眼就看到一个满眼爱惜的妇人,在床上休养了大半年后终于下地,得知了她的阿父在外讨伐黄巾。黄巾?好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曹穗满心悲愤,三国有什么好穿的?天灾人祸buff叠满,她好不容易熬完研究生毕业,辛辛苦苦一朝回到解放前。好不容易下床的曹穗承受不住打击又晕了。好不容易醒来,听闻在外讨伐的阿父被除授济南相要归家了,曹穗差点再次昏过去。济南相?她居然穿成曹孟德的女儿?穿成曹孟德和原配丁氏的女儿,缓过神来的曹穗意识到,只要她不作死,妥妥人生赢家。曹操离开前眼看活不了的女儿归家后居然能下地玩泥巴,阿姊脸上也没有死气了,哪怕女儿瞧着依旧是个不健康的黄毛小丫头,但曹孟德依旧视若心尖。就是,爱女每次遇到他眼馋的人才,都会冒出来一句此人与我有缘,每每都要从爱女手里抢夺人才。投靠曹操的文臣武将面临着甜蜜的烦恼,主公和主公之女太爱他们怎么办?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穗亲眼目睹何谓民生之艰后,叹了口气,爬起来又一头栽到田里干起老本行。我爱种田,种田爱我。曹穗阿父,别想着退休,快点把地盘打下来给我种地!...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
柏凝一生坏事做尽,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她挚友骂其狼心狗肺。她挚爱笑其不知廉耻。她徒儿讥她罔顾人伦。好在,柏凝突然暴毙,死得不明不白。柏凝死后,她的宿敌花栖枝销声匿迹,一别,便是数年。直到某日,已死之人,重回修真界。一剑开山海,一剑撼苍穹。剑尖指向背信弃义之人。修真界局势骤变,有人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唯有花栖枝寡淡评价曾有人一腔赤诚,就是眼睛不好,脑子也不好,落个悲惨下场。如今再念她的好,迟了。嘴贱心软行止随心攻x寡言少语深情不悔受魔蝎小说...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太太对不起,我真不是幕后大佬影帝王洛的灵魂,穿越进了一个年轻人的身体中。这个叫陈亦鹏的年轻人,不仅拥有一位身份神秘的美艳太太,还有一堆数不清的麻烦。最可怕的是,一位妄图长生的大佬也将自己的意识,转入了这具身体中,并给予了更复杂的身份背景。面对大佬那群可怕的属下们,他必须小心谨慎,被发现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从此,他这只羔羊必须披上狼皮,伪装成狼王,混迹在狼群之中。可怕的秘术,恐怖的秘武,超脱身体极限之后的见神不坏。他所能做的就是在异界闯出属于自己的道路,探索这个诡异的世界。陈先生!一位位掌控着帝国权力的人跪在面前,额头不断撞击着地面。他们仰头看着高坐在台上的年轻人,眼神中充满了敬畏,就犹如看到伟大的神只。...
国际刑警首席反诈专家,十分高明的高明,穿越成为大乾的一名小道士。权臣在朝,藩镇在野,高明转过头看一眼娇滴滴的女帝武曌,叹了口气看来你们是没挨过缅A的毒打啊!藩镇野心家知道你会放箭,谁知道你放biubiu的飞剑。上官婉儿贱妾情愿共侍一夫。女帝武曌说吧,你选谁,选朕,朕就让你做皇帝,选上官婉儿那个小蹄子,朕就让你入宫做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