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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意(第1页)

普雷格面无表情的啃着手里的面包和牛肉片,着对面几个壮硕的战士拦住那个年轻的圣武士开始羞辱起来。几个家伙推着他一边哈哈大笑,污言秽语如滔滔江水般绵绵不绝。那可怜的年轻人身材瘦高,但略显单薄,他穿着一身厚重的重鳞甲,腰上是一柄标准的大剑,倒是有几分威武之态。可惜现在却是敢怒不敢言,他愤怒的握紧了拳头,却低着头不敢那几个大家伙。他的几个同伴也躲的远远的,不敢过来。

“哼,活该”普雷格有些幸灾乐祸的想着:“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成天那些无聊的冒险小说,还真以为自己是主角啊!现在倒点小霉也算是个教训,免得以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继续啃着自己的牛肉,着那几个战士慢慢离开了。几个不到20岁的年轻人跑到那个年轻的圣武士身边,一起嘀咕起来。他们穿着各式的简易服装,有装备简单、袍子老旧的女法师,她手里拿着一根陈旧的法杖,也不知是从哪个地摊上买来的;有服饰干净、佩带者圣徽的小牧师,起来才7岁上下;还有一个身穿劲装的盗贼,年纪25岁上下,似乎是几人中年龄最大的了,不过普雷格他更像个街头小混混。哪里有冒险小队的样子?

“还嘀咕个屁!”普雷格着这个稚嫩的队伍,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暗想:“我要是你们早就跑了!惹了勃努恩的牧师,没被人打死就算走运了。现在还不走,难道还真以为自己能拆掉人家的奴隶市场啊!真是白痴到家了!勃努恩神被几十个国家供奉着,每年各国都要集合大大小小贵族和官吏们举行非常盛大的集体祭祀。那些天天想着开疆扩土的国王们、那些天天想着巩固家族地位的大小爵爷们、那些天天想着加官进爵的大官小吏们,哪个不是恭恭敬敬的信奉他?那些人可都是手握权柄的,随便叫几个人来收拾你们,保证连个尸体都找不到!”

奴隶从古至今都有,除了天脊山脉和永聚岛上的精灵外,这世上谁能逃避作奴隶的可能?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居然敢对这千百年来的铁律指手画脚,完全是无知之极!自古男人奴役女人、人类奴役兽人、大地精奴役地精、半身人奴役狗头人,还有那些贪得无厌的矮人,只要是能被扔进矿坑挖矿的生物,全她娘的奴役!反过说来,那些高级女法师、女牧师们不也奴役男人?那些蛮荒之地的兽人不也奴役人类?那些大山深处的狗头人不也奴役落单的半身人?有什么好义愤填膺的?反对奴隶制度,那样简直是在跟整个智慧生物作对!

着那几个年轻人慢慢离去,普雷格叹了口气:“唉。现在的年轻人啊,都被那些尽瞎扯的冒险小说教坏了,更本就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一个初级法师、一个初级牧师、一个不入流的圣武士,再加一个冒充盗贼的街头小混混,就这烂队伍也想着闯荡江湖?“他着那个年轻女法师的背影有些恶毒的想着:“哼,真不知道哪天自己会被别人给‘干’了。”那女孩上去还不到20岁的样子,虽然脸蛋长得平平,但贵在蛮腰窄紧、丰臀挺翘,身材倒有些诱人之处的。可惜,普雷格一眼就出她的法术只有阶的水平。这种烂水平,放到布兰斯科、奥兰莫克这样的魔法者汇集之地,也就是个摆地摊的料罢了!这么差劲,还学小说里的人到处晃荡,真不知哪天会被人捉去当军妓!就像自己车队里面的那几十个女奴一样。

他正想着,一个伙计走过来问道:“老板,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一边说着,眼睛一边偷偷瞟瞟着普雷格手里的牛肉,因为他自己手里只有一个黑面包,一种用最差的麦子做成的面包,即使是对于饥饿的人来说,也是难以下咽的东西。

普雷格见了,也不说破。小子,想吃牛肉?再奋斗几十年吧!这世上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但他脸上却挂着和蔼的笑容,亲切的说道:“怎么?急着用钱?在我的商队里有吃有喝的,干嘛那么着急?”

伙计的神情有些尴尬,老板大抵不喜欢与手下人谈“钱”的事情。他很勉强的笑了笑道:“我妻子有慢性腰痛的毛病,要定期去牧师那里治疗治疗。那些治疗费可是很贵的,家里又有几个孩子要吃饭――”

普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亲切的说道:“原来还是个好丈夫呢,不要紧,今天下午最后一批货到了,我们就出发。”说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就像融化的蜜汁一样甜,让伙计不由自主的感到很安心。

伙计木纳的笑了一笑,现在除了指望旅途顺利、老板按时发钱外,自己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他继续艰难的啃着自己的黑面包,忽然指着前面一个来人道:“老板,那个小偷又来了。”

衣光鲜亮的科库塔大摇大摆走了过来,他是维埃里城十四个高级窃贼之一,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没有人能够在被盗现场将他当场活捉,也没有人能在他居住的大屋里搜出任何脏物。有传闻说这是因为这家伙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法师,也有少数人说那是因为有一个藏在城市地底的可怕魔鬼在帮他,当然大多人认为他可能是某位勃努恩牧师的亲戚,所以在这个城市里有人罩着他。总之这个城市里没有人能奈何的了他,所以科库塔一直逍遥法外,过着快乐的日子。

而这种日子正是普雷格难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羡慕这个窃贼的“幸福”生活。至少不用每天风餐露宿、不用时不时的与拦路抢劫的强盗对峙、不用与同行钩心斗角、不用与雁过拔毛的矮人讨价还价、不用与残忍好杀豺狼人拼命。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里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贵妇。如果厌倦了糜烂的生活,可以悠闲的在自家的凉台上晒晒太阳,吹吹暖风、没事找个平静清澈的大池塘钓钓鱼,那种日子该是多么惬意啊!

当然,普雷格也很讨厌科库塔,讨厌他本人。因为这个“幸福”的窃贼每次来找自己时总是穿着一套华贵的市民服饰。头上带着很宽大很宽大的帽子,大的几乎比得上遮阳用的女士伞了。上面插着两根半臂长的大羽毛,每根都具有三种不同的艳丽颜色,极为显眼。走路的时候,那两根羽毛随着巨大的帽子微微摇动,就像一只蓬毛大公鸡蹲在他头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他穿着一套淡蓝色的宽大袍子,从肩一直罩到膝盖。那袍子的袖口、两侧、下摆处都绣有银色卷藤状条纹与瑰红色的精美花纹,在天蓝色的袍子上两相交织,构成了一副贵气逼人的图案。而他的脚上还象模象样的穿着奶白色的紧身裤和光亮的黑色尖皮鞋,走起路来嗒嗒之想,一副趾高气扬的阔佬模样。一个小偷居然大摇大摆的打扮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生厌!

“恶心的城市自由民!装什么高贵!拨了这层‘皮’你们什么都不是!”普雷格微笑着望着科库塔,心中却恶狠狠的咒骂起来。他最讨厌大城市的自由民,他们除了成天跑到各级官吏、大小贵族面前叫嚷‘我得利益受到侵害’外,什么都干不好,而且都是贪婪、吝啬、见利忘义之徒!年前自己作为一个雇佣兵帮助萨塔利城抵抗即将到来的绿皮兽人。但在开战前,那些“自由民”居然成群结队的跑到市政府与城主伯爵面前告状,说是给雇佣兵的钱太多了,要求砍去三分之一,并且说他们可以请几个善神的牧师发动信徒来帮忙守城。而那个女人干多了的白痴老伯爵居然答应了他们的荒唐要求!

人家为你们拼命,你们却要临阵扣饷!结果大部分雇佣兵都跑了,最后让绿皮兽人们异常轻松的攻占了萨塔利城。普雷格当年那也是个非常“热血”的战士,他同一些不愿离去的雇佣兵在几个“白痴”的号召下,继续拼死战斗,以“维护人类的尊严”。结果他在最后的巷战中被那些“自由市民城防军”出卖了,以“两个银币”的价钱被卖给绿皮们作奴隶。而那些善神的信徒自始至终连个人影儿都没见!

也许是幸运女神太摩拉在护佑着他,在奴隶队伍穿越一条山脉时发生了暴雨,他乘机逃出队伍。紧接着山上爆发泥石流,瞬间埋葬了了整个奴隶队伍,却让他在尸体堆上捡到了一些高价武器装备。他义无反顾卖了这些东西,改行搞起了商队的行当。因为他已经透了,无论理想多么美好,为了别人而奋斗都是极其愚蠢的,如果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那被人背叛也是自作自受了。现在自己经营这个商队虽然很艰苦,但至少能小小的支配别人的命运了。

当然这也得感谢太摩拉女神,他一直坚持认为自己能逃的大难,是因为在绿皮们攻占萨塔利城之前,他到当地的太摩拉神庙里贡献了2个银币。有趣的是当他在为那些“无辜”的市民拼死抵抗绿皮兽人的时候,那些胆小懦弱、见利忘义的家伙们却把自己出卖给了兽人,而价格恰好也是2个银币。

那时,他就敏锐的认识到这可能是太摩拉女神在提示自己!所以当他被绿皮兽人们作为奴隶押送出城后,他就不断的祈祷女神给他一个逃走的机会。神圣的太摩拉在上,他如愿了!

从那时起,他就非常虔诚的信奉着幸运女神太摩拉,他发誓每年都会把自己十分之一的利润捐献给幸运女神的神庙,并且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他慢慢的想着:“做完这趟生意,冬天就要到了,得赶在下雪前再去一趟女神的神庙。迪迪克祭司似乎对我的虔诚很欣赏,如果这次我再多捐一点儿,他也许会亲自为我祝福?”想到这里,他心里暖暖的,在这个充满虚伪与暴力的世界上、在这个你争我夺的世界上,有时候运气比能力更重要呢。

全员疯批修罗场,邪神总想吃了我  我成为了东北大帅  王者美利坚  八岁的我,被美女总裁领养了  黄金控  相亲女总裁,系统说是五阶丧尸?  一人一城,我镇压妖族三百年  盗墓:改写剧情的我,笑疯了  重生八零:恶毒舅妈拒绝炮灰剧本  狼人杀:开局穿越,徒手抓四狼  末世:御奴系统,从美女上司开始  你选竹马,我封狼居胥你后悔什么  惊!我是男主的恶毒前妻  我的微费我主宰  陛下要造反?快去请国师大人!  让你装大哥,你丫真是大哥  打赢复活赛的我被发配绝世唐门  人在高武,满级中医术有什么用?  末日冰封:蛇蝎前妻求收留  绝品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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